读后感与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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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书读到现在的感受:
①贝佐斯个人是一个专注,自律性很强,有时带点神经质,求胜心强、不在乎太多别人的意见、精力充沛的工作狂,这是成功人士的充分必要条件。我应该汲取这个优点。
但是他不懂得工作与家庭的平衡,比如忙于工作忽视家人,对待员工也很吝啬,比如这个片段:“为了强化节俭之风,贝佐斯认为不能设太高的奖励标准。因此他买了一双 15码的耐克胶底运动板鞋。
我个人认为个人生活和工作一样重要,工作不应该以牺牲生活为代价,对待朋友与身边的人也不该如此小气。他作为个人,三观和我不匹配。
我不会喜欢这样的老板和工作伙伴,但是我尊敬他,佩服他。
②亚马逊的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赶上了美国互联网初始的好时代,就像现在中国的创业潮,就算是猪在风口上也能飞。然而在两千年左右,亚马逊遇到了大挫折,幸好度过了。挫折的原因是管理出现了问题,物流储存等等一片混乱,我联想到其实工作生活有共同之处,都需要好好管理,有条不紊,一个人应该如同一个企业。
③生命不息,学习不止。
④亚马逊是书籍贸易平台出身,后来发展成为一家科技公司,比如研发出的“亚马逊网络服务系统”改变了互联网生态,比如研发出了“Kindle”。
⑤亚马逊对顾客来说非常好,因为它提供商品的最低价格。但是对于商业对手或者夫妻店等,亚马逊令人恐惧,因为亚马逊打击其的手段快准狠。
⑥亚马逊公司和贝佐斯值得敬佩,贝佐斯改变了这个世界。
摘抄:
“如果‘人类’能长远思考,我们就可以完成我们不可能做到的事,”贝佐斯说,“时间视野非常重要。另外我要指出的是,我们人类在科技方面的发展过于尖端,很可能会对我们自己构成很多潜在的威胁。在我看来,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必须要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些。”
“贝佐斯渐渐地锻炼员工、投资者和将信将疑的公众,让他们接受自己的思维方式。任何过程都可以改进。知识渊博的人看不到的缺陷可能在新人眼中显而易见。最简单的方法最好。重复这些故事不是单调的死记硬背——而是精心计算过的策略。“我们其他人总是设定一些复杂矛盾的目标,这使周围的人很难帮助我们。”他的朋友丹尼·希利斯说道,“杰夫的目标则非常明确、简单,而且他表达的方式让其他人很容易理解,因为这些都是一致“的。”“如果你想问为什么亚马逊与其他所有的互联网早期出现的公司如此不同,这是因为杰夫从一开始就以长远的眼光来经营亚马逊,”希利斯继续说道,“这是数十年的计划。他深信如果自己稳步前进,可以在较长的时间内完成大量工作,这就是他的基本理念。”
贝佐斯利用自己的敏锐分析来解析为什么有些公司招人喜欢,而其他公司则让人惧怕。
粗鲁不是酷。
击败小家伙不是酷。
密切跟踪并不酷。
年轻超酷。
承担风险很酷。
胜利很酷。
有礼貌很酷。
打败较大的、无情的公司很酷。
“发明酷。
探险家很酷。
征服者不酷。
过度关注竞争对手不酷。
授权给他人很酷。
仅为公司捕捉所有价值并不酷。
领导能力很酷。
信念很酷。
坦率很酷。
一味迎合大众并不酷。
虚伪不酷。
真诚很酷。
大胆设想很酷。
出乎意料很酷。
传教士很酷。
雇佣兵不酷。”
飞轮效应 订单履行中心
“杰夫不懂得工作与家庭的平衡,但他追求工作与家庭的和谐。我想他可能认为员工都能同时兼顾工作与家庭。”
谦虚 工作狂
“创建未来比预见未来要简单得多。”
“他的专注劲儿让人难以忍受,这还不是像科学家那种疯狂的专注劲儿。他实际上是集中注意力的能力超强,在某些事情上近乎疯狂。他自律性很强,这就是他能做成任何事的原因。
“循序渐进,勇往直前。”(Step by Step, Ferociously.)这几个词真实地刻画了亚马逊的核心价值观:向着不可预知的目标进发终究会取得成功,挫折只是暂时的,最好把那些唱反调的人丢在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