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撒切尔与西塞罗
这三个人都不是纯粹的类型,支配的类型只是一个概率性事件。
书的思路划为树状较清晰。第一层级的是正当性,正当性是支配的核心要素,由于有了正当性人们才承认支配。(插播,个人觉得韦伯认为的支配与权力的区别在于自愿性,权力可以在他人身上贯彻自己的意志,不管对象是否服膺,强调的是权力所有的一方;支配强调的是被支配者一方,处出于正当性的考虑而服从支配)
第二层级便是正当性的三种来源,也即支配的三种类型。传统型支配强调遵循习惯和传统的力量,法理型强调理性逻辑,卡里斯玛强调个人特质。
第三层级是三种类型的衍生概念。1 传统之下论述了封建制。采邑封建制和俸禄封建制。采邑强调土地,以及封臣的附庸关系(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俸禄则类似于管家的角色。2 法理型下论述了合议制,代表制和政党,是当今世界主流的形态。3 卡里斯玛型下强调卡里斯玛是如何例行化(in my word 庸俗化),即使是出于经济上的考量,卡里斯玛也不得不转向其他的类型。
# 实质理性&形式理性。出现的原意是说,社会主义可能比资本主义更需要官僚制度,社会主义如果失去了官僚制度,就会面临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之间的冲突。在附录中译者详述了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抑或可以理解为司法条例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
# 资本主义制度与官僚制的起源不同,两者的相遇是一种缘分。官僚制促使了资本主义的成熟,理性的计算;资本主义制度使得官僚制高度理性发展。
# 韦伯的永恒问题,资本主义何以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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