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房思琪还活着,林奕含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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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思琪式的强暴”,究竟是什么?
台湾女作家林奕含自杀了。
航海号里自称专攻台湾文学的舵手,闻此消息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同时一脸懵逼:谁?!
……林奕含是谁?
动动手指一刷,就是铺天盖地的各路文章,“26岁美女作家”,“性侵”,“13岁被老师诱奸”,“抑郁症”……每一个标签大概都是文学在当下社会普通人的生活中还能激起的为数不多的水花。然而尊重和了解一位作家的最好方式是回到作品,那么以这段经历为蓝本的,林奕含生前出版的唯一一本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从文学的角度来看,究竟怎么样呢?
小说的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几乎都住在高雄的同一幢高级公寓里,“帝宝”,在我印象中大概是小S、连胜文等政商名流聚集的小区,小说里住在顶层的钱家大概就属此类。
主角是住在七楼的两个12岁少女,房思琪和刘怡婷,她们从小就是密友,彼此还能以唇语沟通,仿佛同一个灵魂的两具身体。只不过房思琪长得美,刘怡婷外貌欠佳,住在楼下已年近50岁、借口给二人开小灶补作文的语文老师李国华就把魔爪伸向了房思琪,而刘怡婷怀着对老师的幻想却不明真相。
直到18岁成年时,房思琪终于被逼疯,住进了台中疗养院。读到房思琪遗留下来的日记,刘怡婷才得知多年以来房思琪身心遭受的折磨,试图起诉李国华却已经无法收集证据,最后还遭到李国华对其外貌的羞辱。
花季少女失智疯癫,衣冠禽兽逍遥法外,就是这本小说的结局。
然而这本小说的特别之处在于,遭受性侵的少女房思琪,并不是这种事件里常见的“年少无知”,恰恰相反,她读了太多书,知道的太多了。
林奕含试图声讨的似乎并不是“家里缺乏性教育”,她在意的是如何去描写“房思琪式的强暴”,这不是单纯的身体暴力,她是被话语给诱奸了。
李老师的行为虽然粗暴且肮脏不堪,但是他会修辞,会譬喻,会引经据典,有理有据,会把肉欲包裹在诗意里。
他对淋雨湿透的房思琪说,“你现在是曹衣带水,我就是吴带当风”,对赤身裸体躺在地毯上的房思琪说,“也许想写文章的孩子都该来场畸恋”,“当然是借口,没有借口,你和我的这些都活不下去了”,假装爱她,谈到过去“在爱里,我是怀才不遇”。
当林奕含将这些句子拼贴到粗俗的强暴场景时,文体上的对撞使这些在文学传统上引起诗意联想的意象遭到污染,带来一种非常恶心的阅读体验,最后就连房思琪也学会说:“老师,你这样南征北讨我,我的身体对床六亲不认了”。她当然要爱老师,她必须要爱老师,如果没有“爱”的修辞掩饰,作为一个精神早慧的文学少女,她又怎么能忍受这一切?
经此一役,房思琪认为自己身体脏了,但“脏有脏的快乐”,林奕含认为参与诱奸的文学脏了,因为对暴力的书写竟然会带来审美快感,她意识到自己对“文学”犯的罪,就是李老师对房思琪所犯的罪。
林奕含在自杀前8天的访谈里提到,“李老师是生活中诱奸她的老师的赝品,而那个老师的原型是胡兰成。”如果按照她的“找原型”逻辑,这个谱系大概还可以继续延伸,至少写出《洛丽塔》的纳博科夫也必须被纳入其中。
1956年,纳博科夫在文章《谈谈一部叫做〈洛丽塔〉的书》中讲明:“我既不是说教小说的读者,也不是说教小说的作者。……《洛丽塔》毫无道德寓意。在我看来,一部虚构的作品得以存在仅仅在于它向我们提供了我直截了当地称之为审美快感的东西。”
这听起来确实类似李老师所追求的境界,他的快感来源其实并非少女的肉体本身,对房思琪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碾压使他上升到文学谱系的快感世界里,尤其是后者带来的审美快感显然远远大于肉欲宣泄的意义。在我的理解中,这正是许多“中老年成功男人”尤其是“文化人”的可怕之处。当他们肉体变得苍老,丑陋,软塌,精神变得萎靡,卑琐,恐惧死亡,对少女肉体的侵犯,乃至当这种侵犯在肉体上显得无能为力的时候,扮演“人生导师”,用巨大的话语力量对房思琪们进行精神强暴使之臣服于自己的逻辑和体系,是更为持久而严酷,也是更有效的“规训”。
如果我们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读作“洛丽塔自述”,也许就能够在男性建构的文学世界里读出一丝反转的恐怖。
比如这本书腰封上的推荐语,是台湾著名作家骆以军执笔的:
“这是个恐怖,耽美,像转动音乐盒那样各部位小齿键,又像无数玫瑰从裂缝深处,绽放的故事。很像纳博科夫和安杰拉•卡特的混生女儿。在一栋高雄豪厦里,作者可以写出下妻物语那样的洛可可洋娃娃少女,迷雾森林的纯洁仪式,但其实是将强奸这件事在时光中慢速地展演。那个强奸成了少女在现代古堡里的鬼故事,她们出不去,从性,从诗意的伪造,从像花瓣枯萎的青春,从爱的未来积木,正常的日光下的那个‘好女孩’,原本可以通往未来的时间感,都被奸污。但她写的那些少女,又那么地美。
这真是一本懂得‘缓慢的,充满翳影的光焰,骇丽的疯狂’的小说。”
——骆以军
在林奕含自杀之后读起来,似乎也显得有点毛骨悚然,“无数玫瑰从裂缝深处,绽放的故事”和“下妻物语那样的洛可可洋娃娃少女”,听起来也很像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不过,我们也不能让纳博科夫和骆以军来背锅,他们只是就小说而论小说,把文学框在文学里,并没有真的性侵谁,应该批判的是李老师这种瞎代入瞎引用来诱奸文学少女的赝品,以及生活中抱着这种无耻企图的中老年大叔。
但房思琪是不是没有错呢?她也有错,错在不该去“扮演”这个受害者角色,她太“乖”了,以致于无法说“不”,紧接着又入戏太深,无法抽离、反思和批判自身面临的处境。
作为一个文学女博士,从前的文学少女,我其实有点怀疑这个小说人物的可信度。如果按小说里写的,房思琪在12岁就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加西亚马尔克斯,读《红楼梦》,看张艺谋的电影《活着》,我实在无法相信她会那么“乖”,对人类的欲望和暴力毫无思索,只会以“审美”去逃避和掩盖。她读了那么多的“正典”,又怎会对李老师这个“赝品的赝品”执迷不悟?
【船长紧急广播】
仅仅通过文学了解欲望和暴力就够了吗?
房思琪急需在书单里加入一些法律科普读本。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2-01/14/content_24405327.htm
这是“中华民国刑法”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Para.aspx?PCode=C0000001
少女们,请不要把文学的合理误认作现实中的合法
也许有人会说,舵手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你没碰上这样的事,无论如何也不能怪受害人。
我没有怪她,只是心疼,心疼这种软弱,而文学带给我们的不该是这种软弱。
房思琪的致命之处,在于把文学与生活混为一谈了。她在语言的堡垒中,在话语游戏的世界里,活成了一个缺乏生活感觉的人,她“不接地气”,打磨得过于精致,被侵害时甚至无法本能地反咬一口,更没有鱼死网破的魄力。
但林奕含对她还算温柔,并没有在小说中杀死房思琪,只是让她疯了,同时也就从局中解脱。
可是林奕含没放过自己。她想用“文学”去质询道德,最终反把自己逼入死路。
林奕含自杀的悲剧在于,文学确实不允诺道德,阅读文学也不会让人变得道德完善。虽然有点残酷,但纳博科夫说得没错,文学提供的是审美快感,试想那些“文学经典”,又能数出几部是“三观正”的呢? 她理解透了“房思琪式的强暴”,但错找了文学来治愈。
愿世间再无房思琪,也再无“房思琪式的强暴”。
【朝三暮四去航海】,如有兴趣,请关注kamome666。
台湾女作家林奕含自杀了。
航海号里自称专攻台湾文学的舵手,闻此消息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同时一脸懵逼:谁?!
……林奕含是谁?
动动手指一刷,就是铺天盖地的各路文章,“26岁美女作家”,“性侵”,“13岁被老师诱奸”,“抑郁症”……每一个标签大概都是文学在当下社会普通人的生活中还能激起的为数不多的水花。然而尊重和了解一位作家的最好方式是回到作品,那么以这段经历为蓝本的,林奕含生前出版的唯一一本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从文学的角度来看,究竟怎么样呢?
小说的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几乎都住在高雄的同一幢高级公寓里,“帝宝”,在我印象中大概是小S、连胜文等政商名流聚集的小区,小说里住在顶层的钱家大概就属此类。
主角是住在七楼的两个12岁少女,房思琪和刘怡婷,她们从小就是密友,彼此还能以唇语沟通,仿佛同一个灵魂的两具身体。只不过房思琪长得美,刘怡婷外貌欠佳,住在楼下已年近50岁、借口给二人开小灶补作文的语文老师李国华就把魔爪伸向了房思琪,而刘怡婷怀着对老师的幻想却不明真相。
直到18岁成年时,房思琪终于被逼疯,住进了台中疗养院。读到房思琪遗留下来的日记,刘怡婷才得知多年以来房思琪身心遭受的折磨,试图起诉李国华却已经无法收集证据,最后还遭到李国华对其外貌的羞辱。
花季少女失智疯癫,衣冠禽兽逍遥法外,就是这本小说的结局。
然而这本小说的特别之处在于,遭受性侵的少女房思琪,并不是这种事件里常见的“年少无知”,恰恰相反,她读了太多书,知道的太多了。
林奕含试图声讨的似乎并不是“家里缺乏性教育”,她在意的是如何去描写“房思琪式的强暴”,这不是单纯的身体暴力,她是被话语给诱奸了。
李老师的行为虽然粗暴且肮脏不堪,但是他会修辞,会譬喻,会引经据典,有理有据,会把肉欲包裹在诗意里。
他对淋雨湿透的房思琪说,“你现在是曹衣带水,我就是吴带当风”,对赤身裸体躺在地毯上的房思琪说,“也许想写文章的孩子都该来场畸恋”,“当然是借口,没有借口,你和我的这些都活不下去了”,假装爱她,谈到过去“在爱里,我是怀才不遇”。
当林奕含将这些句子拼贴到粗俗的强暴场景时,文体上的对撞使这些在文学传统上引起诗意联想的意象遭到污染,带来一种非常恶心的阅读体验,最后就连房思琪也学会说:“老师,你这样南征北讨我,我的身体对床六亲不认了”。她当然要爱老师,她必须要爱老师,如果没有“爱”的修辞掩饰,作为一个精神早慧的文学少女,她又怎么能忍受这一切?
经此一役,房思琪认为自己身体脏了,但“脏有脏的快乐”,林奕含认为参与诱奸的文学脏了,因为对暴力的书写竟然会带来审美快感,她意识到自己对“文学”犯的罪,就是李老师对房思琪所犯的罪。
林奕含在自杀前8天的访谈里提到,“李老师是生活中诱奸她的老师的赝品,而那个老师的原型是胡兰成。”如果按照她的“找原型”逻辑,这个谱系大概还可以继续延伸,至少写出《洛丽塔》的纳博科夫也必须被纳入其中。
1956年,纳博科夫在文章《谈谈一部叫做〈洛丽塔〉的书》中讲明:“我既不是说教小说的读者,也不是说教小说的作者。……《洛丽塔》毫无道德寓意。在我看来,一部虚构的作品得以存在仅仅在于它向我们提供了我直截了当地称之为审美快感的东西。”
这听起来确实类似李老师所追求的境界,他的快感来源其实并非少女的肉体本身,对房思琪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碾压使他上升到文学谱系的快感世界里,尤其是后者带来的审美快感显然远远大于肉欲宣泄的意义。在我的理解中,这正是许多“中老年成功男人”尤其是“文化人”的可怕之处。当他们肉体变得苍老,丑陋,软塌,精神变得萎靡,卑琐,恐惧死亡,对少女肉体的侵犯,乃至当这种侵犯在肉体上显得无能为力的时候,扮演“人生导师”,用巨大的话语力量对房思琪们进行精神强暴使之臣服于自己的逻辑和体系,是更为持久而严酷,也是更有效的“规训”。
如果我们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读作“洛丽塔自述”,也许就能够在男性建构的文学世界里读出一丝反转的恐怖。
比如这本书腰封上的推荐语,是台湾著名作家骆以军执笔的:
“这是个恐怖,耽美,像转动音乐盒那样各部位小齿键,又像无数玫瑰从裂缝深处,绽放的故事。很像纳博科夫和安杰拉•卡特的混生女儿。在一栋高雄豪厦里,作者可以写出下妻物语那样的洛可可洋娃娃少女,迷雾森林的纯洁仪式,但其实是将强奸这件事在时光中慢速地展演。那个强奸成了少女在现代古堡里的鬼故事,她们出不去,从性,从诗意的伪造,从像花瓣枯萎的青春,从爱的未来积木,正常的日光下的那个‘好女孩’,原本可以通往未来的时间感,都被奸污。但她写的那些少女,又那么地美。
这真是一本懂得‘缓慢的,充满翳影的光焰,骇丽的疯狂’的小说。”
——骆以军
在林奕含自杀之后读起来,似乎也显得有点毛骨悚然,“无数玫瑰从裂缝深处,绽放的故事”和“下妻物语那样的洛可可洋娃娃少女”,听起来也很像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不过,我们也不能让纳博科夫和骆以军来背锅,他们只是就小说而论小说,把文学框在文学里,并没有真的性侵谁,应该批判的是李老师这种瞎代入瞎引用来诱奸文学少女的赝品,以及生活中抱着这种无耻企图的中老年大叔。
但房思琪是不是没有错呢?她也有错,错在不该去“扮演”这个受害者角色,她太“乖”了,以致于无法说“不”,紧接着又入戏太深,无法抽离、反思和批判自身面临的处境。
作为一个文学女博士,从前的文学少女,我其实有点怀疑这个小说人物的可信度。如果按小说里写的,房思琪在12岁就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加西亚马尔克斯,读《红楼梦》,看张艺谋的电影《活着》,我实在无法相信她会那么“乖”,对人类的欲望和暴力毫无思索,只会以“审美”去逃避和掩盖。她读了那么多的“正典”,又怎会对李老师这个“赝品的赝品”执迷不悟?
【船长紧急广播】
仅仅通过文学了解欲望和暴力就够了吗?
房思琪急需在书单里加入一些法律科普读本。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2-01/14/content_24405327.htm
这是“中华民国刑法”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Para.aspx?PCode=C0000001
少女们,请不要把文学的合理误认作现实中的合法
也许有人会说,舵手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你没碰上这样的事,无论如何也不能怪受害人。
我没有怪她,只是心疼,心疼这种软弱,而文学带给我们的不该是这种软弱。
房思琪的致命之处,在于把文学与生活混为一谈了。她在语言的堡垒中,在话语游戏的世界里,活成了一个缺乏生活感觉的人,她“不接地气”,打磨得过于精致,被侵害时甚至无法本能地反咬一口,更没有鱼死网破的魄力。
但林奕含对她还算温柔,并没有在小说中杀死房思琪,只是让她疯了,同时也就从局中解脱。
可是林奕含没放过自己。她想用“文学”去质询道德,最终反把自己逼入死路。
林奕含自杀的悲剧在于,文学确实不允诺道德,阅读文学也不会让人变得道德完善。虽然有点残酷,但纳博科夫说得没错,文学提供的是审美快感,试想那些“文学经典”,又能数出几部是“三观正”的呢? 她理解透了“房思琪式的强暴”,但错找了文学来治愈。
愿世间再无房思琪,也再无“房思琪式的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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