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斯的信仰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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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了勒卡雷的成名小说《柏林谍影》,心情很沉重。直到结局,我才发现原来主角利玛斯其实是个真正的英雄,真正忠于组织,忠于英国的人,尽管他之前种种的心理活动中看不出他竟有如此的忠诚。
利玛斯在飞蛾扑火之前看着大海的时候想过了他的最终理想,那就是完成任务,拿到奖金和退休金,带着他意料之外爱上的那个女人,那个和他原本道路相殊的女共产党员去过平凡的生活,在海边散步,一起用面包屑喂海鸥——这种正常人的生活是他作为一个间谍来说绝对的奢求。所以,离开他所厌倦的事业,离开杀戮,归于平凡,归于爱情,是他的最终理想。
无论是爱人在问,还是敌人在问,他都始终不承认他有任何的信仰,他一直在重复说他什么都不信。不信上帝,不信马克思。那么,是什么让他投身于他所效忠的那个事业呢?
在临近结局,利玛斯开车带着爱人赶往柏林墙的途中,面对爱人的种种质疑和指责,他突然有了最后的爆发,说了这样一段话。
“ 你以为间谍都是些什么好人吗?以为他们是牧师、圣徒或者是烈士?他们实际上就是一些手段卑鄙的傻瓜,一群叛徒,是啊,还有酒鬼、恶棍和变态狂,是些滥杀无辜充英雄的人。你认为他们会像和尚一样坐在伦敦衡量什么是对与错吗?如果可能的话,我也想杀了蒙特,我非常讨厌他那种人。可现在还没到时候。遗憾的是他们现在还需要他。他们需要他是为了保护你重视的那些不起眼的老百姓,让平常人晚上能安心睡觉。需要他是为了保护像你我这样的普通人。”
原来利玛斯是这样厌恶和憎恨自己的这个职业的。然而他之所以还在继续这个职业,所为的是保护人民。他们舍生忘死,他们不择手段,他们赴汤蹈火,他们背负恶名,他们利用和被利用,他们像蝼蚁一样地活着也像蝼蚁一样地死去,只是为了让不起眼的老百姓能够安心睡觉。
利玛斯是这千千万万个做着肮脏勾当却人性尚存的间谍中的一员。他从来都没有意识到他的职业有多么的伟大,更不会让被他所保护的人民知道,他死得像个英雄。不,他就是个英雄。
他说,为了达到目的,总是要牺牲一些人的。就像她所效忠的党的原则:牺牲局部,换取整体利益,个人为集体献身。 利玛斯在被捕前,曾经认为自己是经受不了酷刑拷打的,他做不到被火烧手指时还能紧咬牙关。然而他真正经受了这些,被打到两次昏迷之后,并没有屈服,并没有崩溃,仍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继续和拷问他的敌人周旋。 在眼看着自己要被判处枪决的时候,他还是站得笔直,像个军人。脸色苍白,却纹丝不乱,依旧在冷静地继续执行组织交给他的任务。
我在想,总是要有个精神的支撑,才能让他有着如此的坚定和坚持,将生死置之度外。那么他的精神支柱是什么呢?
按理说,他一直什么都不信的,没有任何信仰。他的组织,也从来没有对他进行任何的洗脑,甚至很是对他不起。战时榨干了他的青春和奉献,战后一枚勋章就打发了他。等到想起来他还有利用价值,又把他叫回来。组织不但吝啬于他的退休金结算,最后还欺骗他,将他当做一个必死的炮灰,派来了东德,让他去掩护和洗白他所痛恨的那个法西斯分子,真正优秀的间谍蒙特。
按理说,明白了一切真相的他应该厌憎他的组织了吧?
然而直到他翻越柏林墙之前,还在为欺骗利用并抛弃他的组织说着话。
“我讨厌、非常讨厌杀人,不过我知道他们也是不得已。他们不会说教,不会说那些大道理,不造舆论让人们为和平或是为上帝等等而战斗。他们是一群不让那些信仰鼓吹者相互无耻地吹捧的可怜虫罢了。”
其实,这真的是一个对组织忠诚至死的人啊。因为比起那些洗脑类组织来说,他的组织虽然卑鄙残酷不择手段,却少了几分虚伪,最终还是为了保护他们的人民的。只要这一点,就足够他为之献身的了。
因此,当利玛斯明知道蒙特为了在东德的间谍头子的位置上继续潜伏下去,多半会杀他和他爱人灭口的情况下,仍然假装没有识破蒙特的陷阱,仍然按照蒙特给他安排好的死亡路线走了下去。
这只是因为,他和他爱人的死,能够给组织在东德的间谍网带来真正的严密安全。他完成任务之后的利用价值已无,如果组织需要知情太多的他死掉,那么他只能按照组织的意愿去做。
然而,利玛斯还存有一丁星的希望,那是他想要享受他半辈子间谍生涯所从未享受过的,温暖和平凡的生活,和他的爱人一起。
所以,在恐怖肃杀的夜幕下,在一步步踏向阴森寒冷的柏林墙时,他紧紧地把丽兹拉在自己的身边,生怕蒙特的人会对她开枪,夺走她的生命。
尽管他早知道她会被灭口的命运,可他仍抱有一丝可笑可悲的奢望。
当探照灯大亮,警报声,命令声,直到最后的几声枪响,他的爱人从他的掌中滑落,倒在了柏林墙下时,骑在墙头的他意识到,这一丝奢望也破灭了。
与其逃回西方世界之后在某一天死于组织或蒙特的灭口暗杀,像他之前的下线们那样,不如翻回墙的东面,面对敌人黑洞洞的枪口,和他的爱人死在一起。
既然已经绝望,再不可能有任何地方,任何人让冰冷一生的他取暖,那么就安心当一枚弃子,让自己粉身碎骨,让组织安枕无忧吧。
两三声枪响之后,他倒在了柏林墙下,圆满地解脱了。
在死亡一刻时的幻觉里,利玛斯看到了他曾经目睹过的一场车祸里,一辆小汽车被夹在两辆重型卡车之间粉身碎骨时,那四个死在被撞毁车辆后排座上的纯真孩童。仿佛他们还活着,在快乐地挥动小手。
在接这个任务之前,他曾经回想过这一幕,但在他那时候的记忆里,场面虽然惊险万分,但孩子们还是避开了车祸,顺利地活了下来。
可当死亡来临时,他才真正记起,孩子们其实根本没有避开车祸,其实已经全部死了。
这前后的矛盾记忆说明了什么呢?
也许,作者是在暗示利玛斯的人性本善,他拒绝和厌憎杀戮,害怕看到无辜的人在他眼前死去。他从事的事业让他一辈子看过了太多无辜者的死亡,他只是假装没看到,下意识地,选择性地遗忘和回避它们。
最终他厌倦了,放弃了这些自我压抑,从容地面对他人的死亡,以及自己的死亡。 这是一个不应该有人性,不应该有爱情的间谍,在选择了人性和爱情之后,所得到的,最终的也是必然的结局。
另一个隐喻是,他(小汽车)夹在东西方之间,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这两个庞然大物(重型卡车)之间,脆弱渺小,不堪一击,只能悲惨地粉身碎骨。他的爱与渴望,也随之陪葬。
他是一个失败的间谍,他没有英雄的赞歌,一生身不由己,一生如履薄冰。最后他挣扎了一下,自由地选择了自己死亡的方式,用生命奏响了一曲间谍的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