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的哥哥,动人的志摩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上一篇仿佛已经很遥远的书评才感慨过,人与人之间的相遇需要缘分,这第二次正儿八经的书评就又要把这句话拿出来再溜一圈儿了。
2017年4月1日,可能此生我再也不会忘记这一天。那一天,被毕业论文催得焦头烂额的我,夹杂着隐隐约约荡漾在心头的对大学的不舍、对上海的不舍,在图书馆已默默浸渍多日,身心俱疲,迷茫而又无奈,闭上眼睛,仿佛眼泪都要出来,看不见未来,找不到前进的动力,反正余生大概就这样了吧。你相信缘分吗?我相信,因为正是那一晚,我第一次正式遇见了你,源自一个介绍电影《霸王别姬》的长微博。那晚,无意识地翻着微博,一年一度的“一岁一枯荣”又在网上蔓延开来,我扯起嘴角,无力地一笑,从众心理支配下的我们,好像总把喜欢“哥哥”当做一件高逼格的事情,这铺天盖地的纪念又究竟有几许真情,而又有多少人对这个人所谓的纪念仅止于知道这个名字而已?不打算为此而驻足的我,目光却被“不二大叔”(对,我至今仍记得这个博主)的一篇长微博吸引,那是对电影《霸王别姬》的介绍,看了第一眼,就再无法坦然略过,我原本一直以为,《霸王别姬》是讲霸王和虞姬的故事,从小受爷爷奶奶刺激过的我,对所有中国古典戏剧厌恶到不行,不仅讨厌那夸张到极致的妆容,也实在是难以忍受那“咿咿呀呀”半天说不完一句词的唱腔,可是,原来,《霸王别姬》的“霸王”非彼“霸王”,“虞姬”更非彼“虞姬”,《霸王别姬》的虞姬——程蝶衣,是那样那样令我心疼的一个人。于是,怀着期待,又抱着怕自己被感染悲伤情调的矛盾心情的我,还是迫不及待地回了宿舍,纵使那晚宿舍只有我一个人(室友去重庆玩儿了),我其实,我其实根本一点都不想回宿舍。
安静的宿舍,抱住自己蜷起的双腿、努力把自己缩在椅子上仿佛渺小到不存在的我,当曾经无比熟悉却又好像从来没有正视过的京剧“咿咿呀呀”地响起时,我的内心,竟是一份巨大的宁静,故事一步步发展,蝶衣一步步“疯魔”,波澜一点点掀起,眼眶一点点变红,直至即将挥别的虞姬,在银幕上肃然起舞:“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镜头照着他的眼睛,浓妆之下,水波一般纯净的眼睛,微笑缓缓漾起,镜头一转,却是挥剑而起,我闭上眼,打转许久的眼泪再也无法抑制,眼泪滑落的一刹那,我多想穿过时空告诉他,“别挥,蝶衣,这是真剑。”即使明知非挥剑难以成蝶衣。屏幕里,演员表和着极具京剧风格的曲牌在谢幕,我却不知为何,一行又一行,眼泪再也止不住,模糊的视线里,我看不到清晰的字迹,只觉满屏皆是程蝶衣。那是跌入的伊始,源自对蝶衣的迷恋。因为不了解,甚至还在很短一段时间里把“程蝶衣”和“张国荣”画了等号,以为张国荣就是程蝶衣,第一次对他多了一份心疼。
言归正传,本来是书评,该着重说说自己读书的感想,却终究还是没忍住,在Leslie身上花了不少的笔墨。可是,在你已经离开的今天,我该怎么才能在谈及你时,保持冷静?所以,原谅我吧。下面就真的言归正传了!
《张国荣的时光》这本书是日本的志摩千岁女士所作,二人的交集源自Leslie《Leslie的所有》和《庆》两本写真集的制作与发行。所以,志摩千岁女士自称处于“熟人之上,朋友之下”的地位,以其质朴的描写努力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作为“人”而非“明星”的Leslie的形象。通篇读下来,我个人感觉,这本书还是很值得一读,这其中,不仅有一个“普通人”的Leslie,透过字里行间,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令人动容的志摩千岁。我想,我读完以后,隐约明白了为何Leslie可以对她如此真心,这其中固然有Leslie待人真诚的自身原因,可我想,志摩千岁女士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优点也不容忽视吧。诚如作者所说,“第一次见面时,我一边和Leslie谈写真集的事,一边有意无意地观察着他。我知道,在他那亲切笑容的背后,他也要看透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同样,想要尽快了解今后较长时间内可能要共同工作的这个人的性格。”
坦白说,这本书读完已经蛮久了,也早都该动笔了,结果因为毕业论文答辩等等诸多琐事,一直拖延至今,当时想好的很多句子,也都在时间的消磨中褪去了颜色,如今也只能凭着对哥哥的一份情感和书上零散的批注、笔记来支撑成文。全书基本以时间为顺序,记叙了一些志摩与Leslie交往的经历,作者从二人相见之初的“你吃饭了没有?”到03年噩梦般的四月一号,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幕一幕,细细地为我们道来,音容笑貌,仿佛仍在身边。
作者在“前言”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有时日常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他都不能放心交给别人代办,总是事必躬亲。以他比别人加倍的细致和敏感的性格,当事情办得不尽如人意时,他的焦虑有时会使周围的空气紧张得仿佛一点就着似的。而且,在别人也许已经很满意的情况下,自己却怎么也不能满意,面对这样的自己有时他会十分不安,甚至控制不住自己,这样的场合我也是见过的。这种时候的Leslie显得十分孤独和难以靠近,会令旁观者都为他感到难过。”我读至此,感慨作者观察之细致,你说现实中有没有这么敏感的人,让我来告诉你,真的有,我就是。因为对许多事情看得很严肃,更因为对除了自己之外的许多人其实不那么放心,所以最可靠的方法就是“躬亲”,当然,即便是“躬亲”也未必能保证自己每件事都做得很好,而且事情一旦出了差错,第一时间,一定是自责,所以,我深知,自己其实给了自己许多没必要的压力。但我没想剁,Leslie竟也会如此(如果志摩女士没观察错、我没理解错的话),那一刹那,隔着错乱的时空,我有一种遥远的共鸣。也从志摩千岁女士笔下开始以普通人的身份去尝试了解Leslie。
Leslie真的是一个很不一般的艺人吧,一般觉得出写真集好像是个挺随意的事情。可是透过志摩女士的讲述,我才知道,原来,对Leslie而言,出写真集是一件具有象征意义的事情。“之前几次有人提起出写真集的事,但我一直没有兴趣。好像没有什么契机促使我一定要做写真集嘛。再说十年前我曾出过一本,那是我非常中意的一本写真集,事实上我也没有自信再出一本比那个更好的了。”“十年前的写真集是作为我告别偶像歌手的一种纪念,而这次,或许可以说,是经历了我母亲的去世之后,我得以从过去的某些思想中解放出来,重新开始一个新的自我的纪念吧…”
避开Leslie的偶像光环不谈,我想,即便是在生活中,遇到这么一个不带有明星光环的普通人,他也绝对足以成为我做事的楷模。Leslie以工作伙伴的形象和志摩接触之始,“迅速的判断力和极强的事务处理能力”便为作者所感触强烈,“他脑子转得非常快,记忆力极好,一切事情都当场作出判断,当场决定。后来也有许多需要决定的事项,从没听他说过类似‘让我考虑一下’或者‘给我点时间’的话,永远都是马上考虑,马上决定。当然,他这种‘立刻决定’的习惯也未必都是好的,决定了的事情有时也会‘改变主意’,而且每次都几乎是来个180度的大转弯……”这样的处事风格,使我印象中作为蝶衣、阿飞、何宝荣的Leslie第一次有了作为Leslie本身,而非任何角色中的Leslie的概念。果然,做事雷厉风行,不拖延,记忆力出色,嗯,很是符合我心中对优秀者的定义。这样简简单单的描述,也使得我第一次正视,Leslie为何会取得那么大的成就,换言之,Leslie凭何成为闪耀国际的Leslie,他也是一个人啊,他所取得的成就也从来都不是凭空从天上落下来的,而在此之前,我承认,潜意识中,我好像总觉得这些成果的取得是仿佛天经地义的,从没想过Leslie个人的努力在里面,现在想想,觉得自己当初着实有点残忍。
书中类似上文的这种观察,其实有很多,在此,一一聊开似乎也不太现实,所以,我决定选取我印象比较深、感触比较强烈的一些内容聊一聊。“香港的富裕人家几乎都雇佣菲佣,但Leslie家的菲佣非常勤快,言谈举止也十分端庄文雅,良好的教养和细致周到的照顾常常令人惊讶不已。然而,最令人惊讶的还不止这些,而是Leslie对待佣人的态度。两个菲佣都不会讲广东话,Leslie都是用英语和她们讲话的。而Leslie对她们说的英语都是对长辈用的十分规范的敬语,旁边听到这些话的人根本想不到这是在对佣人说话。Leslie本来是在英国本土学习的标准英语,但在熟悉的朋友之间也会用一些相当通俗的俚语或朋友之间的口头语。可是,在佣人面前,他讲的却是彻头彻尾的‘绅士英语’。”坦白说,看到这里,我内心是有波澜的,我自然知道,Leslie这个人对语言异常敏感,别说英语,就连普通话也在拍戏期间说得像模像样,更别说在阿根廷拍《春光》时短短的时间就已经和当地人可以用当地方言交流。(写至此,忍不住鼓鼓脸颊,气恼地嘟嘟嘴,作为Leslie的爱慕者,希望自己也要向你学习,至少把英文说溜呀。)可是,我没想到,在对待佣人的态度上,他竟也会如此,是自己本身待人谦逊所以如此呢?还是如作者所说,“我曾经打算问问他为什么,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我想,大概是因为Leslie家里经常高朋满座,为了不让佣人对客人失礼,为了让她们能够对客人讲出优美而标准的英语,Leslie在以身作则地为她们示范吧。”但我想,无论哪种原因,Leslie如此的待人态度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Leslie竟然还会做饭!我以为,像这种家庭背景出色,长大后又蜚声海内的人,应该是不会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的,可没想到,“Leslie见大家都夸他的粥,他也十分得意,一边吃饭一边给我们讲了更多关于做饭的故事。他说,他少年时期就去英国留学,开始过独立生活,自己做饭经验很丰富,尽管是无师自通的,但一般的饭菜自己都会做。令我大为感动的鸡肉干贝粥也是他的拿手美食之一,雇佣菲佣以后都是Leslie从头教她们做菜的。‘不过还是不能完全放心地由她们掌勺,调味还得我亲自动手,不然不放心的。’他得意地说。”我真的是,太惊喜了!这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棒!
书中还提到Leslie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习性,“‘我总是不能满足现状,总是认为应该做到能让我更满意的程度,是我自己太任性了。’他又说,‘仔细想想,现在的我应该能够很满足的了。有那么多我喜欢的朋友,我也能够去爱别人。不过,别人能100%满意的东西,我只能70%满意而已,也许这就是问题所在啦。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是这样的。’”我想,看到这样的陈述,我有点儿理解Leslie内心的苦闷了,连带着书中开篇提及的“事必躬亲”,当然,这让我们看到Leslie做事认真、追求完美的一面,但与此同时,真的会给自己带来许多压力的吧。而且,Leslie本人也对这种习性有些无可奈何,更让我觉得心疼。此外,书中比较重要的,提及或反映Leslie内心的一些独特之处、一些自己的想法的章节,比较集中地在“对香港电影界不再抱有幻想与另一理想居住地”和“以此代替说再见”这两个章节中,有兴趣的朋友或自己,都可以再好好翻翻这两章。
下面该说说我在这不算厚的一本书中虽是初次邂逅却也同样中意的志摩千岁了,也就是本文的作者。透过她的文字,我觉得,这也是一位给予我许多启发与思考、非常值得我学习的一位楷模。首先,志摩的英文该很好,这是无疑,否则便根本不会有她与Leslie的合作。其次,作者的为人处世真是一级棒!一、观察细致,思考细密、谨慎。否则哪里会有那么多对Leslie细致入微的描述和对Leslie心理的体察呢。例如P78、P83、P88、P102、P108等等,这在书中很多地方都体现了,在此不一而足。二、待人在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坦诚。例如在拍摄《庆》时,作者就十分坦诚地指出,作为粉丝的受众,还是希望能多看到自己的偶像,而非讲究艺术性却少了偶像的面孔。还有,在留胡子与不留胡子的拉锯战中,作者也始终坚持自己应该为粉丝争取一个不留胡子的Leslie,P135等等。三、讲究人情,体察别人,发自肺腑的善良。如P85对阿文的照顾,说实话,如果是我,我肯定想不到主动问对方要买什么礼物;P130看到那样标题的不适,P201对粉丝心理的关怀,P203对Leslie不提自己执导的电影的反应等等。
从篇首看到篇尾,我可以说,这本书没有一处让我失望,即便是在Leslie已经离开的今天,读着这本书,仍给我无限的温暖与慰藉,仿佛那个朋友般的动人的Leslie就在眼前。志摩千岁写的很好,可是我这篇书评却糟糕透了,感觉更像是一篇不够完整的读书笔记,书中好多触动我的地方,由于时间(拖沓着写了好几日)和行文篇幅的原因,都没有再提起,惟有以后再常常翻阅这本书,看以后是否有机会再修订。
2017.5.25
于华师大本科生公寓21号楼
2017年4月1日,可能此生我再也不会忘记这一天。那一天,被毕业论文催得焦头烂额的我,夹杂着隐隐约约荡漾在心头的对大学的不舍、对上海的不舍,在图书馆已默默浸渍多日,身心俱疲,迷茫而又无奈,闭上眼睛,仿佛眼泪都要出来,看不见未来,找不到前进的动力,反正余生大概就这样了吧。你相信缘分吗?我相信,因为正是那一晚,我第一次正式遇见了你,源自一个介绍电影《霸王别姬》的长微博。那晚,无意识地翻着微博,一年一度的“一岁一枯荣”又在网上蔓延开来,我扯起嘴角,无力地一笑,从众心理支配下的我们,好像总把喜欢“哥哥”当做一件高逼格的事情,这铺天盖地的纪念又究竟有几许真情,而又有多少人对这个人所谓的纪念仅止于知道这个名字而已?不打算为此而驻足的我,目光却被“不二大叔”(对,我至今仍记得这个博主)的一篇长微博吸引,那是对电影《霸王别姬》的介绍,看了第一眼,就再无法坦然略过,我原本一直以为,《霸王别姬》是讲霸王和虞姬的故事,从小受爷爷奶奶刺激过的我,对所有中国古典戏剧厌恶到不行,不仅讨厌那夸张到极致的妆容,也实在是难以忍受那“咿咿呀呀”半天说不完一句词的唱腔,可是,原来,《霸王别姬》的“霸王”非彼“霸王”,“虞姬”更非彼“虞姬”,《霸王别姬》的虞姬——程蝶衣,是那样那样令我心疼的一个人。于是,怀着期待,又抱着怕自己被感染悲伤情调的矛盾心情的我,还是迫不及待地回了宿舍,纵使那晚宿舍只有我一个人(室友去重庆玩儿了),我其实,我其实根本一点都不想回宿舍。
安静的宿舍,抱住自己蜷起的双腿、努力把自己缩在椅子上仿佛渺小到不存在的我,当曾经无比熟悉却又好像从来没有正视过的京剧“咿咿呀呀”地响起时,我的内心,竟是一份巨大的宁静,故事一步步发展,蝶衣一步步“疯魔”,波澜一点点掀起,眼眶一点点变红,直至即将挥别的虞姬,在银幕上肃然起舞:“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镜头照着他的眼睛,浓妆之下,水波一般纯净的眼睛,微笑缓缓漾起,镜头一转,却是挥剑而起,我闭上眼,打转许久的眼泪再也无法抑制,眼泪滑落的一刹那,我多想穿过时空告诉他,“别挥,蝶衣,这是真剑。”即使明知非挥剑难以成蝶衣。屏幕里,演员表和着极具京剧风格的曲牌在谢幕,我却不知为何,一行又一行,眼泪再也止不住,模糊的视线里,我看不到清晰的字迹,只觉满屏皆是程蝶衣。那是跌入的伊始,源自对蝶衣的迷恋。因为不了解,甚至还在很短一段时间里把“程蝶衣”和“张国荣”画了等号,以为张国荣就是程蝶衣,第一次对他多了一份心疼。
言归正传,本来是书评,该着重说说自己读书的感想,却终究还是没忍住,在Leslie身上花了不少的笔墨。可是,在你已经离开的今天,我该怎么才能在谈及你时,保持冷静?所以,原谅我吧。下面就真的言归正传了!
《张国荣的时光》这本书是日本的志摩千岁女士所作,二人的交集源自Leslie《Leslie的所有》和《庆》两本写真集的制作与发行。所以,志摩千岁女士自称处于“熟人之上,朋友之下”的地位,以其质朴的描写努力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作为“人”而非“明星”的Leslie的形象。通篇读下来,我个人感觉,这本书还是很值得一读,这其中,不仅有一个“普通人”的Leslie,透过字里行间,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令人动容的志摩千岁。我想,我读完以后,隐约明白了为何Leslie可以对她如此真心,这其中固然有Leslie待人真诚的自身原因,可我想,志摩千岁女士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优点也不容忽视吧。诚如作者所说,“第一次见面时,我一边和Leslie谈写真集的事,一边有意无意地观察着他。我知道,在他那亲切笑容的背后,他也要看透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同样,想要尽快了解今后较长时间内可能要共同工作的这个人的性格。”
坦白说,这本书读完已经蛮久了,也早都该动笔了,结果因为毕业论文答辩等等诸多琐事,一直拖延至今,当时想好的很多句子,也都在时间的消磨中褪去了颜色,如今也只能凭着对哥哥的一份情感和书上零散的批注、笔记来支撑成文。全书基本以时间为顺序,记叙了一些志摩与Leslie交往的经历,作者从二人相见之初的“你吃饭了没有?”到03年噩梦般的四月一号,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幕一幕,细细地为我们道来,音容笑貌,仿佛仍在身边。
作者在“前言”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有时日常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他都不能放心交给别人代办,总是事必躬亲。以他比别人加倍的细致和敏感的性格,当事情办得不尽如人意时,他的焦虑有时会使周围的空气紧张得仿佛一点就着似的。而且,在别人也许已经很满意的情况下,自己却怎么也不能满意,面对这样的自己有时他会十分不安,甚至控制不住自己,这样的场合我也是见过的。这种时候的Leslie显得十分孤独和难以靠近,会令旁观者都为他感到难过。”我读至此,感慨作者观察之细致,你说现实中有没有这么敏感的人,让我来告诉你,真的有,我就是。因为对许多事情看得很严肃,更因为对除了自己之外的许多人其实不那么放心,所以最可靠的方法就是“躬亲”,当然,即便是“躬亲”也未必能保证自己每件事都做得很好,而且事情一旦出了差错,第一时间,一定是自责,所以,我深知,自己其实给了自己许多没必要的压力。但我没想剁,Leslie竟也会如此(如果志摩女士没观察错、我没理解错的话),那一刹那,隔着错乱的时空,我有一种遥远的共鸣。也从志摩千岁女士笔下开始以普通人的身份去尝试了解Leslie。
Leslie真的是一个很不一般的艺人吧,一般觉得出写真集好像是个挺随意的事情。可是透过志摩女士的讲述,我才知道,原来,对Leslie而言,出写真集是一件具有象征意义的事情。“之前几次有人提起出写真集的事,但我一直没有兴趣。好像没有什么契机促使我一定要做写真集嘛。再说十年前我曾出过一本,那是我非常中意的一本写真集,事实上我也没有自信再出一本比那个更好的了。”“十年前的写真集是作为我告别偶像歌手的一种纪念,而这次,或许可以说,是经历了我母亲的去世之后,我得以从过去的某些思想中解放出来,重新开始一个新的自我的纪念吧…”
避开Leslie的偶像光环不谈,我想,即便是在生活中,遇到这么一个不带有明星光环的普通人,他也绝对足以成为我做事的楷模。Leslie以工作伙伴的形象和志摩接触之始,“迅速的判断力和极强的事务处理能力”便为作者所感触强烈,“他脑子转得非常快,记忆力极好,一切事情都当场作出判断,当场决定。后来也有许多需要决定的事项,从没听他说过类似‘让我考虑一下’或者‘给我点时间’的话,永远都是马上考虑,马上决定。当然,他这种‘立刻决定’的习惯也未必都是好的,决定了的事情有时也会‘改变主意’,而且每次都几乎是来个180度的大转弯……”这样的处事风格,使我印象中作为蝶衣、阿飞、何宝荣的Leslie第一次有了作为Leslie本身,而非任何角色中的Leslie的概念。果然,做事雷厉风行,不拖延,记忆力出色,嗯,很是符合我心中对优秀者的定义。这样简简单单的描述,也使得我第一次正视,Leslie为何会取得那么大的成就,换言之,Leslie凭何成为闪耀国际的Leslie,他也是一个人啊,他所取得的成就也从来都不是凭空从天上落下来的,而在此之前,我承认,潜意识中,我好像总觉得这些成果的取得是仿佛天经地义的,从没想过Leslie个人的努力在里面,现在想想,觉得自己当初着实有点残忍。
书中类似上文的这种观察,其实有很多,在此,一一聊开似乎也不太现实,所以,我决定选取我印象比较深、感触比较强烈的一些内容聊一聊。“香港的富裕人家几乎都雇佣菲佣,但Leslie家的菲佣非常勤快,言谈举止也十分端庄文雅,良好的教养和细致周到的照顾常常令人惊讶不已。然而,最令人惊讶的还不止这些,而是Leslie对待佣人的态度。两个菲佣都不会讲广东话,Leslie都是用英语和她们讲话的。而Leslie对她们说的英语都是对长辈用的十分规范的敬语,旁边听到这些话的人根本想不到这是在对佣人说话。Leslie本来是在英国本土学习的标准英语,但在熟悉的朋友之间也会用一些相当通俗的俚语或朋友之间的口头语。可是,在佣人面前,他讲的却是彻头彻尾的‘绅士英语’。”坦白说,看到这里,我内心是有波澜的,我自然知道,Leslie这个人对语言异常敏感,别说英语,就连普通话也在拍戏期间说得像模像样,更别说在阿根廷拍《春光》时短短的时间就已经和当地人可以用当地方言交流。(写至此,忍不住鼓鼓脸颊,气恼地嘟嘟嘴,作为Leslie的爱慕者,希望自己也要向你学习,至少把英文说溜呀。)可是,我没想到,在对待佣人的态度上,他竟也会如此,是自己本身待人谦逊所以如此呢?还是如作者所说,“我曾经打算问问他为什么,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我想,大概是因为Leslie家里经常高朋满座,为了不让佣人对客人失礼,为了让她们能够对客人讲出优美而标准的英语,Leslie在以身作则地为她们示范吧。”但我想,无论哪种原因,Leslie如此的待人态度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Leslie竟然还会做饭!我以为,像这种家庭背景出色,长大后又蜚声海内的人,应该是不会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的,可没想到,“Leslie见大家都夸他的粥,他也十分得意,一边吃饭一边给我们讲了更多关于做饭的故事。他说,他少年时期就去英国留学,开始过独立生活,自己做饭经验很丰富,尽管是无师自通的,但一般的饭菜自己都会做。令我大为感动的鸡肉干贝粥也是他的拿手美食之一,雇佣菲佣以后都是Leslie从头教她们做菜的。‘不过还是不能完全放心地由她们掌勺,调味还得我亲自动手,不然不放心的。’他得意地说。”我真的是,太惊喜了!这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棒!
书中还提到Leslie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习性,“‘我总是不能满足现状,总是认为应该做到能让我更满意的程度,是我自己太任性了。’他又说,‘仔细想想,现在的我应该能够很满足的了。有那么多我喜欢的朋友,我也能够去爱别人。不过,别人能100%满意的东西,我只能70%满意而已,也许这就是问题所在啦。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是这样的。’”我想,看到这样的陈述,我有点儿理解Leslie内心的苦闷了,连带着书中开篇提及的“事必躬亲”,当然,这让我们看到Leslie做事认真、追求完美的一面,但与此同时,真的会给自己带来许多压力的吧。而且,Leslie本人也对这种习性有些无可奈何,更让我觉得心疼。此外,书中比较重要的,提及或反映Leslie内心的一些独特之处、一些自己的想法的章节,比较集中地在“对香港电影界不再抱有幻想与另一理想居住地”和“以此代替说再见”这两个章节中,有兴趣的朋友或自己,都可以再好好翻翻这两章。
下面该说说我在这不算厚的一本书中虽是初次邂逅却也同样中意的志摩千岁了,也就是本文的作者。透过她的文字,我觉得,这也是一位给予我许多启发与思考、非常值得我学习的一位楷模。首先,志摩的英文该很好,这是无疑,否则便根本不会有她与Leslie的合作。其次,作者的为人处世真是一级棒!一、观察细致,思考细密、谨慎。否则哪里会有那么多对Leslie细致入微的描述和对Leslie心理的体察呢。例如P78、P83、P88、P102、P108等等,这在书中很多地方都体现了,在此不一而足。二、待人在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坦诚。例如在拍摄《庆》时,作者就十分坦诚地指出,作为粉丝的受众,还是希望能多看到自己的偶像,而非讲究艺术性却少了偶像的面孔。还有,在留胡子与不留胡子的拉锯战中,作者也始终坚持自己应该为粉丝争取一个不留胡子的Leslie,P135等等。三、讲究人情,体察别人,发自肺腑的善良。如P85对阿文的照顾,说实话,如果是我,我肯定想不到主动问对方要买什么礼物;P130看到那样标题的不适,P201对粉丝心理的关怀,P203对Leslie不提自己执导的电影的反应等等。
从篇首看到篇尾,我可以说,这本书没有一处让我失望,即便是在Leslie已经离开的今天,读着这本书,仍给我无限的温暖与慰藉,仿佛那个朋友般的动人的Leslie就在眼前。志摩千岁写的很好,可是我这篇书评却糟糕透了,感觉更像是一篇不够完整的读书笔记,书中好多触动我的地方,由于时间(拖沓着写了好几日)和行文篇幅的原因,都没有再提起,惟有以后再常常翻阅这本书,看以后是否有机会再修订。
2017.5.25
于华师大本科生公寓21号楼
© 本文版权归作者 桃夭夭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