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如歌——歌于大开大阖处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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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是一位中国作家将其最爱乡亦最恨乡的感情展示给了世人。不知为什么,辛辣诡谲的文笔总对我有着某种特殊的吸引力,作品中诸多超现实的描写,强烈的色彩对比,和那“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读来实在令人酣畅淋漓,我竟忍不住也要和剧中人一起“会须一饮三百杯”。 不得不说,莫言的作品蕴含着强悍的暴力美学,《红高粱》这部作品更像是一部解读原始资料的密语,“砍头、通奸、剥皮、纵酒”等诸多暴力词汇马不停蹄地闯入你的视线,目之所及,是原始生命力爆发出的最灿烂的生机与活力!强烈的语言色彩,令人咋舌的故事情节,巧妙的语序和极富节奏感的文字是这部作品令人移不开眼球的原因。第一章《红高粱》,作者似乎有着用不完的力气,拼命地装饰着家乡的一切人与物,密集的修辞令人眼花缭乱不暇接,以至于后几章无论如何写都再难超越第一章!也许是因为这是莫言的早期作品,有着某种炫技的成分在罢。如果作者能够一直秉持着这样的热忱写完后四章,又或者能够均匀气力来写这五章,效果应该是不尽相同的。 如果说浓郁京味儿要读老舍,乡土温情要读沈从文,那么读红高粱你会发现,这是一部全然不同于以往小说类别的独特存在。它关乎人性,关乎民族、关乎生亦关乎死。张爱玲曾说:“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红高粱与其说是一部长篇巨著倒不如说是由五部短篇小说联结接而成。整部作品都以第一人称“我”展开,讲述了“我父亲我爷爷”两辈人在抗日战争年代发生的一幕幕轰轰烈烈、英雄悲壮的故事,巧妙的是“我”又会适时地出现在剧情里“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父亲不知道我的奶奶在这条土路上主演过多少风流悲喜剧,我知道”。这些看似不经意间的着笔却令作者既以剧中人的身份推进故事情节发展,又与读者一道以一颗“看客的心”去审视那个波诡云谲的年代。当代文学史告诉我们这是一部划时代的经典力作,同时也是寻根文学和先锋文学的代表作,而抛开这些专业的背景知识,任何一位读者,不论是否知晓文学史,都能切身的体会到这是一部有着不同于传统儒家精神的另类精神史诗。它既歌颂土地也歌颂那片土地上的人民,它批判丑陋的人性更不忘给予人性最深处的关怀。换言之,莫言给予了生命本身最本质最朴实最直接也最残忍的剖析。 一、余占鳌——一棵充满原始生命力的红高粱 读完作品后,我观看了部分由红高粱改编的电视剧版作品。总体来讲,故事情节精彩晓畅。惟一令我不解的是,剧中的人物性格未免过于单一。以余占鳌为例,剧中的他是一个正直勇猛、善良无畏粗中带细的标准正面人物,可是在书中他对待感情不专,九儿回娘家奔丧数日就出轨了恋儿,这是其一;曾说绝不落草为寇的他后期也进入绿林做起了“杀人越货的土匪生意”,这是其二;盘剥鱼肉百姓为九儿出殡,最后害死了众多兄弟,这是其三。诸多丑陋行径实在与剧中人设相去甚远。当然,为了突出个性的人物性格而改编部分情节设置以迎合大众心理也无可厚非。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书中那个有血亦有肉的余占鳌。他是高密东北乡土生土长的东北汉子,有着人性恶的一面亦有坦坦荡荡的高密人的胸怀,他因耻于母亲与和尚的关系而将和尚刺死;因劫路人对九儿的图谋不轨而心生怜悯与正义之感,杀死了劫路人;面对曹老板无情的盘剥他拉起杆子“另起炉灶”带着兄弟们闯出了一片新天地。他虽为匪却也是劫富济贫绝不滥杀无辜的匪。后来,他将酒后强奸了民女的亲叔叔就地正法,稳固了军民之心。这样一个从十几岁起就敢爱敢恨的人物形象从一开始就与中国传统的三纲五常背道而驰。他的身上充斥着最原始的生命力,看到猎物他会毫不手软地一举拿下,他的任何行为完全是出于本能,想杀就去杀,想做就去做。绝不拖泥带水也绝不手下留情。可以说他将生命的野蛮特性演绎到了极致。这样的人生想必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达到的。全然是出于生命的本能与欲望,可以不要理性的束缚也可以不看世人的目光,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约束得了他余占鳌。而这样洒脱肆意、快意恩仇的人生大抵只能去书中才能寻觅到了。 二、戴九莲——一棵充满野性的红高粱 “女中魁首戴凤莲,花容月貌巧机关,调来铁耙摆连环,挡住鬼子不能前……”,戴凤莲是莫言笔下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女性角色。刚满十六岁的她就由父亲做主嫁给了高密东北乡有名的财主单廷秀的独生子单扁郎,谁知那单扁郎早就染上了麻风病时日无多,嫁过去的女子更无一人幸存。出嫁那天,九儿做在花轿上,就像是做在一个棺材里等着被抬进那座坟墓。但她不甘早早就成了父亲捞财的工具,她看清了自己的处境,和那个父亲那个家早早断了关系。她聪明灵敏,单家父子死后便独揽家中大权,她更不安于仅仅做一个寡妇失重的可悲女子。她渴望爱与被爱,于是与余占鳌有了土匪种,在余占鳌出轨恋儿后又毅然决然的带着儿子投奔了黑眼。她让罗汉大哥为她死心塌地,也让花脖子为她五迷三道。如果说贞洁烈女是一个好女人评判的标准那戴凤莲算不得一个好女人。在她的身上,有着刚烈与不羁的本性,也有着母系氏族社会最原初的气场。她能够应付柜上的酒窖生意,支撑起整个单家做一个大女人。也能在男人出轨别的女人后撒泼吃醋,勾心斗角做一个小女人。这是传统礼教下的女子所没有的英气。可以说,她是梦寐主义下新生的女权主义的代表。她自由热烈奔放洒脱,这一生她只为自己而活。而她的死又是那样壮烈,日本人的子弹打穿了她的背,血染红了那片高粱地,那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悲喜参半的忧乐园竟成了她不知名的坟场。而这也成就了她抗日英雄的美名。她活得大气亦死得体面。她的血她的肉她的魂她的心此时此刻都献给这片可爱又可恨,污浊又肮脏的土地上了。而这个女人注定成就了自己的传奇。我常在想,如果当年余占鳌没有打死那个吃拤饼的劫路人,如果她没有和余占鳌书写高粱地里的风流韵事,如果她安分的度过寡妇平淡的一生,如果……,可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如果,如果有也只是热烈过后归于平淡的谈资罢了。 三、曹梦九——一棵捉摸不透的红高粱 曹梦九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人物,用莫言的话说,他很难用“好”、“坏”等字眼来评论。他是高密县历史名人之一,读过五年私塾也当过几年兵,关于他的轶闻很多。“高密人口碑相传,至今不绝”。提倡孝道、兴办教育、禁毒剿匪等诸多传奇故事都是他的标签。印象最深的是他与一位民女交谈时的场景:“吴三老把裤子脱了,曹梦九脱下一只鞋扔给身边的小颜,说:‘打他二百板四瓣分瓜’还有另一场景:曹梦九双手加额,啊呀一声:‘好一个善良忠厚的良家女子,曹梦九向你致敬!’他双腿并拢,摘下礼帽,对那女子鞠了一躬”,这是两处近乎滑稽的场面描写,说他为人宽厚吧他却喜好以鞋底充当刑具,得绰号“曹二鞋底”。在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集廉洁宽厚、深明大义于一身的百姓父母官的形象,也是一个有着封建残余陋习的形象,他用文明棍戳着刁民的额头让其舔吴三的腚,让他当众出丑,导致那伪证人最后用衣服蒙面趴在地上不起来了。莫言在采访中提到“这是一个真实的人物、真实的名字”,也就是说历史上确有其人。那么我们不难想象,在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上有着善良人意的百姓也有着勤政为民的官吏!这该是一片多么幸福的土地啊! 而红高粱的伟大之处恰在于探讨了在幸福的土地上人们该如何生存的问题。作品中关于红高粱有过不下百处描写。白天里“抬眼就看见堤南的高粱平整如板砥的穗面”,夜晚“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红高粱——作为这片土地上人们赖以生存的作物,它既是人们的“衣食父母”,也是人们心中信仰的象征。这种信仰人们可能并未察觉但却早已深入人们的骨子里成为了一种本能。在日本铁蹄的蹂躏下,红高粱们内心深处的伟大民族血脉和灵魂被唤醒。“多灾多难的高粱们在月光中肃立不语,间或有一些高粱米坠落在黑土上,好像高粱们晶莹的泪珠”,即使被践踏,也要像英雄一样纷纷倒下! 纵观全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四十六年后作者去看被劈开的“千人坟”的场景,“我挤进圈里,看见了粪坑里那些骨架,那些重见天日的骨架。他们谁是共产党,谁是国民党、谁是伪军、谁是百姓只怕省委书记也辨不清了”“各种头盖骨都是一个形状”“稀疏的雨点凄凉地敲打着青白的骷髅……仰着的骷髅里都盛满了雨水,清冽冰冷,像窖藏经年的高粱酒浆”。这是作者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上一次平等的人性考察,不分国别、阶级、、尊卑,一切魂灵都沉睡在地下多年又同时重见天日。他们随着经年陈酿的高粱酒而淡化了某些外化于人的标签。战争带给人类的创伤至今仍然无法弥合,如何使我们当代人面对这个“恐怖的、肮脏的、充满蓬勃的邪恶生机的世界”时不至于那么冰凉和不知所措是莫言先生留给我们对所有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