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历史的种族战争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福柯在这个系列讲座中试图用战争来分析权力。针对克劳塞维茨的著名论断:“战争是政治的延续”,福柯提出了一个相反的观点:“政治是通过其他方式继续的战争”。即,战争产生国家、法律、制度、和平等,而和平秩序下的政治其实就是之前那场战争中敌对双方力量不平衡的结果和延续。战争中的敌对双方就是两个无法融合的民族/种族,而民族/种族之间的战争也贯穿全部历史,并延续至现在以及未来。
福柯首先批判了以霍布斯为代表的权力-契约的分析模式。霍布斯眼中的战争是敌对双方基于相互威慑意义上的备战示威游戏,其实就是没有战争。而他眼中的权力/统治权则是人们出于(生存)意愿而与某些人(议会)或战胜方(征服者)定下的契约,而这种契约则可以追溯至关于诺曼征服的三种叙事,他也因此刻意忽略了侵略的历史。不过霍布斯同时也引入了民族的二元对立及以起义回应战争的有益观点。总之,福柯批判霍布斯的原因就在于后者刻意抹杀了政治历史主义。
之后,福柯通过分析关于法国起源的三种叙事来表现政治历史主义,即巩固专制王权立场的特洛伊神话叙事(法国人源于法兰克人,法兰克人源于特洛伊人,因此法国独立于罗马而存在。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国国王就合法继承了罗马皇帝的权力与权利。这种说法是为了巩固王权)、限制王权/君主专制的法兰克-高卢叙事(法兰克人不是特洛伊人而是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和高卢人是兄弟民族而罗马人是外族侵略者,日耳曼人赶走了罗马人解放了高卢人,二者后来形成同一个民族:法兰克人,因此法兰克人沿袭日耳曼人的法律。这种说法是为了限制君主专制),以及体现路易十四建立法国霸权需要的高卢中心主义叙事(高卢人是所有欧洲民族的祖先,因此入侵罗马高卢的法兰克人/日耳曼人其实是高卢人的子孙,他们吸收了罗马高卢的法律-政治模式,即帝国的传统)。这三种叙事都体现了战争/侵略的历史对公法的影响。重要的是,在这之后的17世纪末,民族作为新的历史主体而诞生了,并出现了大量与民族相关的全新形态的历史话语,被包括王权在内的各个政治集团利用。
福柯之后就以17世纪末布兰维里耶在民族话语中重建法国贵族历史为例来说明这种利用。布兰维里耶回答了三个问题:罗马高卢衰落的原因/罗马高卢为何会败于法兰克人,法兰克人如何统治罗马高卢,法兰克军事贵族如何衰落。并得出了三个结论:战争包括全部法律,军事制度决定国家制度与经济,侵略-起义系统是和平时期的战争。布兰维里耶的目的在于恢复贵族的知识并增强其力量。由此,福柯的政治历史主义即表现为,历史知识就是战争的工具。随着18世纪的知识纪律化,大量知识出现,王权也想通过纪律化的知识来为其服务。但历史知识具有反国家本质,故永远存在两个层面的历史意识和历史知识。
上述历史知识普泛化进程产生了对历史/文明之外的野蛮人的关注,野蛮与革命充满了18世纪的历史话语。同样存在三种话语。专制王权观点认为历史上完全不存在野蛮人,法国国王的王权合法的继承自罗马皇帝;贵族观点认为野蛮人/日耳曼人的自由平等带来了专制,及之后的君主制与贵族制的双重进程;市民/第三等级的观点认为野蛮有善恶之分,善的野蛮带来的自由,存在于罗马专制下的高卢城市,而城市则可以进行斗争、抵抗和起义。这三种话语使得历史话语极大扩张并形成话语构成的同质性,便于各种力量运用其进行斗争。市民阶级,虽然最初排斥历史主义,因其无法在历史中找到自己的身影,但为了打击贵族,他们在大革命时期还是复活一些历史话语。最终导致以希埃斯为代表的市民化的历史话语充满整个19世纪。希埃斯重新定义了民族,认为具有功能与机关的实体/历史条件的第三等级,事实上已经是一个民族,而民族是建构国家的积极核心。
于是,战争的历史话语转向争取国家普遍性的话语,标志是两种新的既竞争又交叉的历史分析框架出现:撕裂的初始与普遍的现在。其一是贵族的历史,他们认为在最初的战争即之后的战争和侵略之后,高卢人、罗马人及日耳曼人原先的三种贵族逐渐形成了封建贵族,而国王则将各种平民建构为另一个民族即新阶级,之后利用新阶级的起义来削弱贵族并巩固王权,但国王无法使用贵族失去的权力而只能求助于新阶级,之后整个国家都落入了新阶级手中,而其最后的起义就是大革命,目的是消灭最后一个还握有权力的贵族:国王,之后人民继承了国王,制宪会议即为君主制。其二是市民的历史,其叙事是回溯式的。他们认为法国大革命只是13个世纪以来的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斗争的最后一幕,早在中世纪之前就存在于农村社会于城市社会之间。最终,城市因为财富、行政能力、道德、活力、制度等方面的优势而获胜,而城市的就成为国家的和普遍的,市民/第三等级就成为人民/国家。似乎,种族战争的主题有所减少,但它终会随着生命政治的诞生而重回历史舞台。
随着18世纪出现的围绕个人肉体的惩戒技术的建立,以治理活人为目的的生命政治在世纪末诞生,其当时的首要目标是控制出生率和死亡率,由此出现了作为集体现象的人口概念,以及随之强化的“使人活”的权力技术。于是,调节生命和惩戒肉体这两种技术就在三个领域产生连接:工人区、性、规范,均为既运用于需要纪律化的肉体,又运用于需要调节的人口。但,统治权还包括杀人权。于是,为了行使杀人权,生命权力就引入了种族主义,并使之进入国家机制。首先进行生物学上的区分,之后将他人的死亡或低劣退化变态民族的死亡与本种族的健康纯粹相连。比如纳粹主义。而福柯关于社会主义的内容则被翻译删去。
必须保卫社会免遭种族主义侵害,and there is a big BUT.
最后以福柯的问题结束:How can one both make a biopower function and exercise the rights of war, the rights of murder and the function of death, without becoming racist?
福柯首先批判了以霍布斯为代表的权力-契约的分析模式。霍布斯眼中的战争是敌对双方基于相互威慑意义上的备战示威游戏,其实就是没有战争。而他眼中的权力/统治权则是人们出于(生存)意愿而与某些人(议会)或战胜方(征服者)定下的契约,而这种契约则可以追溯至关于诺曼征服的三种叙事,他也因此刻意忽略了侵略的历史。不过霍布斯同时也引入了民族的二元对立及以起义回应战争的有益观点。总之,福柯批判霍布斯的原因就在于后者刻意抹杀了政治历史主义。
之后,福柯通过分析关于法国起源的三种叙事来表现政治历史主义,即巩固专制王权立场的特洛伊神话叙事(法国人源于法兰克人,法兰克人源于特洛伊人,因此法国独立于罗马而存在。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国国王就合法继承了罗马皇帝的权力与权利。这种说法是为了巩固王权)、限制王权/君主专制的法兰克-高卢叙事(法兰克人不是特洛伊人而是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和高卢人是兄弟民族而罗马人是外族侵略者,日耳曼人赶走了罗马人解放了高卢人,二者后来形成同一个民族:法兰克人,因此法兰克人沿袭日耳曼人的法律。这种说法是为了限制君主专制),以及体现路易十四建立法国霸权需要的高卢中心主义叙事(高卢人是所有欧洲民族的祖先,因此入侵罗马高卢的法兰克人/日耳曼人其实是高卢人的子孙,他们吸收了罗马高卢的法律-政治模式,即帝国的传统)。这三种叙事都体现了战争/侵略的历史对公法的影响。重要的是,在这之后的17世纪末,民族作为新的历史主体而诞生了,并出现了大量与民族相关的全新形态的历史话语,被包括王权在内的各个政治集团利用。
福柯之后就以17世纪末布兰维里耶在民族话语中重建法国贵族历史为例来说明这种利用。布兰维里耶回答了三个问题:罗马高卢衰落的原因/罗马高卢为何会败于法兰克人,法兰克人如何统治罗马高卢,法兰克军事贵族如何衰落。并得出了三个结论:战争包括全部法律,军事制度决定国家制度与经济,侵略-起义系统是和平时期的战争。布兰维里耶的目的在于恢复贵族的知识并增强其力量。由此,福柯的政治历史主义即表现为,历史知识就是战争的工具。随着18世纪的知识纪律化,大量知识出现,王权也想通过纪律化的知识来为其服务。但历史知识具有反国家本质,故永远存在两个层面的历史意识和历史知识。
上述历史知识普泛化进程产生了对历史/文明之外的野蛮人的关注,野蛮与革命充满了18世纪的历史话语。同样存在三种话语。专制王权观点认为历史上完全不存在野蛮人,法国国王的王权合法的继承自罗马皇帝;贵族观点认为野蛮人/日耳曼人的自由平等带来了专制,及之后的君主制与贵族制的双重进程;市民/第三等级的观点认为野蛮有善恶之分,善的野蛮带来的自由,存在于罗马专制下的高卢城市,而城市则可以进行斗争、抵抗和起义。这三种话语使得历史话语极大扩张并形成话语构成的同质性,便于各种力量运用其进行斗争。市民阶级,虽然最初排斥历史主义,因其无法在历史中找到自己的身影,但为了打击贵族,他们在大革命时期还是复活一些历史话语。最终导致以希埃斯为代表的市民化的历史话语充满整个19世纪。希埃斯重新定义了民族,认为具有功能与机关的实体/历史条件的第三等级,事实上已经是一个民族,而民族是建构国家的积极核心。
于是,战争的历史话语转向争取国家普遍性的话语,标志是两种新的既竞争又交叉的历史分析框架出现:撕裂的初始与普遍的现在。其一是贵族的历史,他们认为在最初的战争即之后的战争和侵略之后,高卢人、罗马人及日耳曼人原先的三种贵族逐渐形成了封建贵族,而国王则将各种平民建构为另一个民族即新阶级,之后利用新阶级的起义来削弱贵族并巩固王权,但国王无法使用贵族失去的权力而只能求助于新阶级,之后整个国家都落入了新阶级手中,而其最后的起义就是大革命,目的是消灭最后一个还握有权力的贵族:国王,之后人民继承了国王,制宪会议即为君主制。其二是市民的历史,其叙事是回溯式的。他们认为法国大革命只是13个世纪以来的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斗争的最后一幕,早在中世纪之前就存在于农村社会于城市社会之间。最终,城市因为财富、行政能力、道德、活力、制度等方面的优势而获胜,而城市的就成为国家的和普遍的,市民/第三等级就成为人民/国家。似乎,种族战争的主题有所减少,但它终会随着生命政治的诞生而重回历史舞台。
随着18世纪出现的围绕个人肉体的惩戒技术的建立,以治理活人为目的的生命政治在世纪末诞生,其当时的首要目标是控制出生率和死亡率,由此出现了作为集体现象的人口概念,以及随之强化的“使人活”的权力技术。于是,调节生命和惩戒肉体这两种技术就在三个领域产生连接:工人区、性、规范,均为既运用于需要纪律化的肉体,又运用于需要调节的人口。但,统治权还包括杀人权。于是,为了行使杀人权,生命权力就引入了种族主义,并使之进入国家机制。首先进行生物学上的区分,之后将他人的死亡或低劣退化变态民族的死亡与本种族的健康纯粹相连。比如纳粹主义。而福柯关于社会主义的内容则被翻译删去。
必须保卫社会免遭种族主义侵害,and there is a big BUT.
最后以福柯的问题结束:How can one both make a biopower function and exercise the rights of war, the rights of murder and the function of death, without becoming racist?
© 本文版权归作者 管管理理员员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