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被毛姆影响的人生
我十八九岁的时候一度十分沉迷于毛姆的小说,而且我想象谁都应该喜欢他的故事。那么精彩激烈的矛盾、对立、冲突、抉择。当一个丰衣足食的银行家还是人到中年follow heart抛家弃子颠沛流离去画画?做一个遭老头子衣食无忧的伯爵夫人还是跟一个口碑很差但是好看懂风情的浪子私奔?无爱婚姻换巴黎一份高级中产阶级家庭主妇身份值不值得?爱上被迫沦落风尘的妓女是不是对空虚灵魂的救赎?
每个故事的寓意又都是那么粗暴爽口:既然在怦然心动的人生抉择面前选择退回平庸舒适意味着人生会平庸乏味无聊一辈子,为什么不用行尸走肉可剧透的人生作为赌注,换一种活法呢?人生的意义可就在于冒险,在于晃着膀子迎接下一刻的未知,没有激情的话,不如去死。
不知不觉中,晃膀子成为了我大学第三年的人生哲学。我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要本科,研究生,博士,学术研究者按部就班读下去?我其实更爱旅行,阅读,幻想,编故事,梳理逻辑,写作,冒险,见世面, 体验新奇,试错,举一反三,与人分享,关心公共生活和公益事业,而且我也许会爱上跳舞、弹琴、画画、拍电影、办企业、赚钱呢?我哪里来的勇气,在我毫无证据显示我具备一个学术研究者的天赋之前,毅然决定把学术研究当成一辈子的事业。
于是我及时掉头,试着去更加关注公益事业,试着去碰碰自己在其他领域的运气,试着去感受其他地区同龄人的命运。从20岁到21岁那一年,我去乡村图书馆做志愿者,去网络媒体做编辑,去认真经营读书会,去台湾交换学习,骑自行车环岛,去北京租房子一个人生活,做记者,白天满城跑拜访,晚上熬夜写稿子,如此度过了毫无功用,却又十分精彩的一年。
今天的我认为那一年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时光,可当时的我却是觉得毫无功用,一事无成。我吃不下做记者起早贪黑奔波劳累的苦,忍不住连续几天的目标是写作却没有灵感出不了成果的痛,我也没有放弃一辈子人生享乐可能性投身公益的奉献精神,我兜兜转转、跳来跳去,把自己的好奇心、探索欲消耗殆尽了,也没有找到一项我想终身奋斗的事业,甚至站在步入社会的前夜时,我两手空空,没有一项可以依傍下去的生存技能。
我有一个好朋友在读着学术硕士准备申请博士的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素食和烹饪素食,毅然决定放弃学术道路,一个人去了纽约住合租屋客厅,学习西式素食烹饪,如今在大理做餐厅主厨与合伙人,每天研究食材,烹调,写文章,做演讲,活得鸡血满满,就像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抛却岁月静好世俗安稳,顶着诸多压力,又经历不少艰辛,终于找到了人生真正的使命,并活出了真正的精彩。
可是当时,22岁时的我,自我感觉糟糕透了,找不到任何stand out的人生出路,好像折腾两年后一切回到了原点,毫无意义,那时我甚至后悔自己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在工作、出国、读研三条路中选择一条,然后按部就班好好实习、考试、学语言,以自己还不错的胆量、智识和运气,得到一份还不错的下一场人生的入场券。
毕业季,我仓促中找了一个国企的工作。工作第一年,是痛苦不堪的一年,我发现自己受不了朝九晚五要上班的作息,受不了身边各种端着保温杯的青年人、中年人、老年人,受不了昏暗没有图书馆和大院子的宿舍,受不了自己能力匮乏、他人不负责任、公司庙小力微、客户刁钻难缠、制度缺乏人性所形成的职场夹缝。所以我经常哭,上班的时候躲在厕所哭,睡觉的时候蒙着被子哭,饭局陪人喝酒后,坐在马路上哭,风一吹想哭,雨一落也想哭,连叶子砸地上的声音都能掉几把眼泪。
工作后,我早就闭口不提自己曾经深爱毛姆。刷微博,看到有人说,毛姆害人不浅,讲大道理,吹的忽忽悠悠,然而你照着做就被现实摔的吧唧吧唧响吧。我一边在微博下激辩,谁那么弱智要把小说当做人生指南;一边在心里骂自己,我弱智啊。
略去无数万字。今年秋天开始,我进入工作的第四年了。职场中的经验、技能、平台、视野、收入都数倍提升了,对繁琐制度、麻烦问题、难缠的人、枯燥无聊的事、以及各种触发痛苦机制的事务之忍受能力也大幅提高了。有一个月,在吃饭,走路,上班,等电梯,睡觉的间隙,我用微信阅读app读着《总结;毛姆写作回忆录》。
我重新了解着他的人生轨迹。从一个爹妈早逝的孤僻孩子,到医学院爱阅读的学生,到带着不写作就去死的激情转向职业写作,从戏剧到小说,不断被评论界质疑。评论界说他二十几岁野蛮,三十几岁时轻浮,四十几岁时愤世嫉俗,五十几岁时能干,六十几岁的他又被说刻薄。
我从理解他的作品,转向去理解他的人。他只是想要写作,写作于他是兴趣,爱好,一辈子的使命。他从来没把自己当成写作天才,没把自己当成完美无暇的作家。他研究自己的局限性,并明智地将写作职业生涯的目标设定为—在自己局限之内自己所能达到的最优秀境地。他根据自己的能力,而不是愿望进行写作,形成了毛姆式清晰、简洁和悦耳的写作风格。
motivation来自内心的事业不用害怕外界的质疑,尺度自在心中。面对质疑的时候,他说,我走的是自己的路,沿着自己为自己制定的路径,努力用自己的作品去充实寻找到的模式。
毛姆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成功,一个知识分子式的成功,经久不衰,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六十几岁总结一生的时候,也就是写写作回忆录的时候,他依然很谦虚的说,读一千本书并不比犁过一千片地更有价值,能够正确描述一幅画也不比找出熄火的汽车毛病出在哪里更有功用,每个行业都有专门的知识,股票经纪人也有他的知识,技工也是如此,知识分子愚蠢的偏见在于认为只有他们的知识才是起作用的。
而我自己呢,早已释怀早年的得意或者失意。不知道何时起,我变得务实而勤勉了,好像一点毛姆笔下人物的气质也没有了;我接受着自己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天赋的普通人的命运,兢兢业业地沿着我的目标做我能做的极限,又尊重着他人在其他领域兢兢业业的成果,好像血液里住着一个毛姆。
因此周三我发了这么一条朋友圈来总结我看完书后的感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特别喜欢毛姆,喜欢他笔下人物的疯狂,激情和冒险。读他的自传,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本人,喜欢他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后,没有选择幻灭,而是终其一生在热爱的事业中去追求极致触达上限的平凡极致主义哲学(我一本正经瞎编的主义),喜欢他最终成为一个伟大的story teller后,仍有对众生的谦逊。作为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这是我可以受益一辈子的人生哲学。
发完朋友圈,我意觉未尽,于是趁着周末闲余,一边回顾成年以来走过的人生,一边写下了这篇文章,也可算作一种“总结”。
每个故事的寓意又都是那么粗暴爽口:既然在怦然心动的人生抉择面前选择退回平庸舒适意味着人生会平庸乏味无聊一辈子,为什么不用行尸走肉可剧透的人生作为赌注,换一种活法呢?人生的意义可就在于冒险,在于晃着膀子迎接下一刻的未知,没有激情的话,不如去死。
不知不觉中,晃膀子成为了我大学第三年的人生哲学。我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要本科,研究生,博士,学术研究者按部就班读下去?我其实更爱旅行,阅读,幻想,编故事,梳理逻辑,写作,冒险,见世面, 体验新奇,试错,举一反三,与人分享,关心公共生活和公益事业,而且我也许会爱上跳舞、弹琴、画画、拍电影、办企业、赚钱呢?我哪里来的勇气,在我毫无证据显示我具备一个学术研究者的天赋之前,毅然决定把学术研究当成一辈子的事业。
于是我及时掉头,试着去更加关注公益事业,试着去碰碰自己在其他领域的运气,试着去感受其他地区同龄人的命运。从20岁到21岁那一年,我去乡村图书馆做志愿者,去网络媒体做编辑,去认真经营读书会,去台湾交换学习,骑自行车环岛,去北京租房子一个人生活,做记者,白天满城跑拜访,晚上熬夜写稿子,如此度过了毫无功用,却又十分精彩的一年。
今天的我认为那一年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时光,可当时的我却是觉得毫无功用,一事无成。我吃不下做记者起早贪黑奔波劳累的苦,忍不住连续几天的目标是写作却没有灵感出不了成果的痛,我也没有放弃一辈子人生享乐可能性投身公益的奉献精神,我兜兜转转、跳来跳去,把自己的好奇心、探索欲消耗殆尽了,也没有找到一项我想终身奋斗的事业,甚至站在步入社会的前夜时,我两手空空,没有一项可以依傍下去的生存技能。
我有一个好朋友在读着学术硕士准备申请博士的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素食和烹饪素食,毅然决定放弃学术道路,一个人去了纽约住合租屋客厅,学习西式素食烹饪,如今在大理做餐厅主厨与合伙人,每天研究食材,烹调,写文章,做演讲,活得鸡血满满,就像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抛却岁月静好世俗安稳,顶着诸多压力,又经历不少艰辛,终于找到了人生真正的使命,并活出了真正的精彩。
可是当时,22岁时的我,自我感觉糟糕透了,找不到任何stand out的人生出路,好像折腾两年后一切回到了原点,毫无意义,那时我甚至后悔自己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在工作、出国、读研三条路中选择一条,然后按部就班好好实习、考试、学语言,以自己还不错的胆量、智识和运气,得到一份还不错的下一场人生的入场券。
毕业季,我仓促中找了一个国企的工作。工作第一年,是痛苦不堪的一年,我发现自己受不了朝九晚五要上班的作息,受不了身边各种端着保温杯的青年人、中年人、老年人,受不了昏暗没有图书馆和大院子的宿舍,受不了自己能力匮乏、他人不负责任、公司庙小力微、客户刁钻难缠、制度缺乏人性所形成的职场夹缝。所以我经常哭,上班的时候躲在厕所哭,睡觉的时候蒙着被子哭,饭局陪人喝酒后,坐在马路上哭,风一吹想哭,雨一落也想哭,连叶子砸地上的声音都能掉几把眼泪。
工作后,我早就闭口不提自己曾经深爱毛姆。刷微博,看到有人说,毛姆害人不浅,讲大道理,吹的忽忽悠悠,然而你照着做就被现实摔的吧唧吧唧响吧。我一边在微博下激辩,谁那么弱智要把小说当做人生指南;一边在心里骂自己,我弱智啊。
略去无数万字。今年秋天开始,我进入工作的第四年了。职场中的经验、技能、平台、视野、收入都数倍提升了,对繁琐制度、麻烦问题、难缠的人、枯燥无聊的事、以及各种触发痛苦机制的事务之忍受能力也大幅提高了。有一个月,在吃饭,走路,上班,等电梯,睡觉的间隙,我用微信阅读app读着《总结;毛姆写作回忆录》。
我重新了解着他的人生轨迹。从一个爹妈早逝的孤僻孩子,到医学院爱阅读的学生,到带着不写作就去死的激情转向职业写作,从戏剧到小说,不断被评论界质疑。评论界说他二十几岁野蛮,三十几岁时轻浮,四十几岁时愤世嫉俗,五十几岁时能干,六十几岁的他又被说刻薄。
我从理解他的作品,转向去理解他的人。他只是想要写作,写作于他是兴趣,爱好,一辈子的使命。他从来没把自己当成写作天才,没把自己当成完美无暇的作家。他研究自己的局限性,并明智地将写作职业生涯的目标设定为—在自己局限之内自己所能达到的最优秀境地。他根据自己的能力,而不是愿望进行写作,形成了毛姆式清晰、简洁和悦耳的写作风格。
motivation来自内心的事业不用害怕外界的质疑,尺度自在心中。面对质疑的时候,他说,我走的是自己的路,沿着自己为自己制定的路径,努力用自己的作品去充实寻找到的模式。
毛姆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成功,一个知识分子式的成功,经久不衰,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六十几岁总结一生的时候,也就是写写作回忆录的时候,他依然很谦虚的说,读一千本书并不比犁过一千片地更有价值,能够正确描述一幅画也不比找出熄火的汽车毛病出在哪里更有功用,每个行业都有专门的知识,股票经纪人也有他的知识,技工也是如此,知识分子愚蠢的偏见在于认为只有他们的知识才是起作用的。
而我自己呢,早已释怀早年的得意或者失意。不知道何时起,我变得务实而勤勉了,好像一点毛姆笔下人物的气质也没有了;我接受着自己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天赋的普通人的命运,兢兢业业地沿着我的目标做我能做的极限,又尊重着他人在其他领域兢兢业业的成果,好像血液里住着一个毛姆。
因此周三我发了这么一条朋友圈来总结我看完书后的感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特别喜欢毛姆,喜欢他笔下人物的疯狂,激情和冒险。读他的自传,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本人,喜欢他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后,没有选择幻灭,而是终其一生在热爱的事业中去追求极致触达上限的平凡极致主义哲学(我一本正经瞎编的主义),喜欢他最终成为一个伟大的story teller后,仍有对众生的谦逊。作为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这是我可以受益一辈子的人生哲学。
发完朋友圈,我意觉未尽,于是趁着周末闲余,一边回顾成年以来走过的人生,一边写下了这篇文章,也可算作一种“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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