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超速还清赔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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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好像一个小山丘。因为它的开头非常无聊,充满着王婆卖瓜的吹嘘。博读看了一眼作者的简历,布里兰-萨纳兰是个政客。这让我产生了偏见的想法,怀疑本书是当时法国某个出版商为了讨好他才出版的。但是读下去发现内容越来越有趣,布里兰这个政客确实不愧为一位美食家,他不只是会吃,而且还对食物以及和食物有关的所有事情都有深入的研究。更有趣的是作者穿插在他食物哲学里面的一些小故事,让人读起来十分享受。但到了本书的结尾,内容开始偏离美食,而且变得无聊起来,所以如果把内容的精彩程度化作一条曲线,那么本书的曲线就是一个小山丘了。
之前博读在介绍《身边的江湖》时提到里面有一个大厨说,炖肉的秘诀在于锅盖,一定要选上好的木材又必须使用了一定年头的锅盖炖出的肉才香。这是咱们中餐的说法。而本书的作者则提出了一个叫“肉香质”的概念,并且还顺带解决了一个长期困扰博读的问题:为什么美食家都偏爱鸡屁股。作者说:“肉香质主要存在于身体健壮的成年动物身上,而在所谓的羊羔的白肉,乳猪,鸡以及大型鸟类的翅膀和胸脯中很少存在;这正是真正的美食鉴赏家为什么对鸡屁股特别青睐的原因。”并且为了验证他的说法,他说炖肉的时候如果倒掉了头次煮肉的清汤则味道就会大打折扣。这一点经常下厨的人都应该不陌生,炖肉或者做肉汤的时候,要想更加鲜美,一定不能倒掉头汤,但会造成血沫的出现,这就只能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一次次的撇干净了。
另外作者还推论吃鱼对于胎儿性别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的一个医生朋友研究了长达一个世纪的法国初生儿资料,发现凡是在生育普查中女婴多于男婴的年份都是一些灾荒年,灾荒年,餐桌上肯定就没有鱼了。当然,由于这本书出版于1825年,所以一些理论到今天未必站的主脚。
世界山几个公认的美食国度,咱们中国肯定是排第一,这并不是博读的民族情结。确实是因为咱们太“地大物博”了,随便一个省份甚至一个城市都可以拿出几样看家的美食。第二嘛,我认为就是法国了,但法餐吃的并不是食物,更多的是氛围。咱们中国人吃饭,量大,一次上齐且吃得快。举了例子,我和妻子去国外旅游,有一天吃晚饭,我们左手坐着一对法国男女,右手后来过来了一对美国情侣。我们的餐很快就上来了,大盘小盘的摆满了一桌子。而法国人的桌子上只有一瓶酒和两个酒杯,我们吃到一半,美国人来了,两个人点了两个套餐,当然饮料是可乐(之前有个笑话说,你如果看到有人在法餐馆要可乐,那一定就是美国人),他们的食物上来之后,很快就吃完走人了,临走时美国人又要了一瓶啤酒。而直到我们都快吃完了,法国人才点了餐,我们吃完后继续看风景,聊天,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吧,看那桌法国人仍然在热烈的交流,食物却没有下去多少。所以法餐才会分成很多道陆续的上。
虽然法式的用餐很“优雅”,但食物却不敢恭维。比如作者提到:“真正懂得品尝小型鸟类的人并不多,天才美食家卡农.夏尔科私下里传授给我一个方法,捏着鸟嘴拿起一只丰满的小鸟,撒些盐,去掉内脏,勇敢地将它整个放入嘴中”。这种吃法让我想起广东小吃“三吱”。活吃小鸟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但是法餐的几个精髓,牡蛎,肥肝酱和松露很多人都喜欢,在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法国人每天在早餐上要消耗掉惊人的上百万只牡蛎。而这都归功于牡蛎这个东西不占肚子,一个成年人一般在吃下几十个牡蛎之后还能丝毫不减食欲的吃其他食物。而肥肝酱比起他的味道,更多的是宴会上的艺术品。那个年代,一个好的厨师也会成为上流社会主子们夸耀的资本。厨师们会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细胞,把肥肝酱堆成各种形状,比如直布罗陀山岩。而这绝对是一个宴会里值得期待的节目。
最后说一则轶事。普法战争之后,法国背上了几十亿的战争赔款,这还不算民间赔款。但法国人却让金融家们都大跌眼镜,因为他们轻轻松松的就把钱给还上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法国的美食太好吃了!法国的葡萄酒太好喝了,“当英国人和德国人就像野蛮民族条顿人、新梅里安人、锡西厄人那样蜂拥闯入法国时,他们从没见过这么精美的食品,顿时胃口大开”战后的法国大量的出口美食美酒,而巴黎的各大餐馆里都坐满了英国德国人,导致政府上午赔的款,下午就被法国餐馆和酒庄加倍赚回来了。更有意思的是,“一支军队经过香槟城时,从声名远播的莫依先生的酒窖里拿走了六十万瓶艾波内葡萄酒,但他很快就得到了回报:掠夺者喜爱他的葡萄酒的味道,战后来自北方的订单成倍的增加。当然,法国还清赔款的原因有很多种,绝不会仅仅是因为美食,但说不定美食真的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呢!
这本书的内容好像一个小山丘。因为它的开头非常无聊,充满着王婆卖瓜的吹嘘。博读看了一眼作者的简历,布里兰-萨纳兰是个政客。这让我产生了偏见的想法,怀疑本书是当时法国某个出版商为了讨好他才出版的。但是读下去发现内容越来越有趣,布里兰这个政客确实不愧为一位美食家,他不只是会吃,而且还对食物以及和食物有关的所有事情都有深入的研究。更有趣的是作者穿插在他食物哲学里面的一些小故事,让人读起来十分享受。但到了本书的结尾,内容开始偏离美食,而且变得无聊起来,所以如果把内容的精彩程度化作一条曲线,那么本书的曲线就是一个小山丘了。
之前博读在介绍《身边的江湖》时提到里面有一个大厨说,炖肉的秘诀在于锅盖,一定要选上好的木材又必须使用了一定年头的锅盖炖出的肉才香。这是咱们中餐的说法。而本书的作者则提出了一个叫“肉香质”的概念,并且还顺带解决了一个长期困扰博读的问题:为什么美食家都偏爱鸡屁股。作者说:“肉香质主要存在于身体健壮的成年动物身上,而在所谓的羊羔的白肉,乳猪,鸡以及大型鸟类的翅膀和胸脯中很少存在;这正是真正的美食鉴赏家为什么对鸡屁股特别青睐的原因。”并且为了验证他的说法,他说炖肉的时候如果倒掉了头次煮肉的清汤则味道就会大打折扣。这一点经常下厨的人都应该不陌生,炖肉或者做肉汤的时候,要想更加鲜美,一定不能倒掉头汤,但会造成血沫的出现,这就只能靠自己勤劳的双手一次次的撇干净了。
另外作者还推论吃鱼对于胎儿性别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的一个医生朋友研究了长达一个世纪的法国初生儿资料,发现凡是在生育普查中女婴多于男婴的年份都是一些灾荒年,灾荒年,餐桌上肯定就没有鱼了。当然,由于这本书出版于1825年,所以一些理论到今天未必站的主脚。
世界山几个公认的美食国度,咱们中国肯定是排第一,这并不是博读的民族情结。确实是因为咱们太“地大物博”了,随便一个省份甚至一个城市都可以拿出几样看家的美食。第二嘛,我认为就是法国了,但法餐吃的并不是食物,更多的是氛围。咱们中国人吃饭,量大,一次上齐且吃得快。举了例子,我和妻子去国外旅游,有一天吃晚饭,我们左手坐着一对法国男女,右手后来过来了一对美国情侣。我们的餐很快就上来了,大盘小盘的摆满了一桌子。而法国人的桌子上只有一瓶酒和两个酒杯,我们吃到一半,美国人来了,两个人点了两个套餐,当然饮料是可乐(之前有个笑话说,你如果看到有人在法餐馆要可乐,那一定就是美国人),他们的食物上来之后,很快就吃完走人了,临走时美国人又要了一瓶啤酒。而直到我们都快吃完了,法国人才点了餐,我们吃完后继续看风景,聊天,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吧,看那桌法国人仍然在热烈的交流,食物却没有下去多少。所以法餐才会分成很多道陆续的上。
虽然法式的用餐很“优雅”,但食物却不敢恭维。比如作者提到:“真正懂得品尝小型鸟类的人并不多,天才美食家卡农.夏尔科私下里传授给我一个方法,捏着鸟嘴拿起一只丰满的小鸟,撒些盐,去掉内脏,勇敢地将它整个放入嘴中”。这种吃法让我想起广东小吃“三吱”。活吃小鸟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但是法餐的几个精髓,牡蛎,肥肝酱和松露很多人都喜欢,在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法国人每天在早餐上要消耗掉惊人的上百万只牡蛎。而这都归功于牡蛎这个东西不占肚子,一个成年人一般在吃下几十个牡蛎之后还能丝毫不减食欲的吃其他食物。而肥肝酱比起他的味道,更多的是宴会上的艺术品。那个年代,一个好的厨师也会成为上流社会主子们夸耀的资本。厨师们会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细胞,把肥肝酱堆成各种形状,比如直布罗陀山岩。而这绝对是一个宴会里值得期待的节目。
最后说一则轶事。普法战争之后,法国背上了几十亿的战争赔款,这还不算民间赔款。但法国人却让金融家们都大跌眼镜,因为他们轻轻松松的就把钱给还上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法国的美食太好吃了!法国的葡萄酒太好喝了,“当英国人和德国人就像野蛮民族条顿人、新梅里安人、锡西厄人那样蜂拥闯入法国时,他们从没见过这么精美的食品,顿时胃口大开”战后的法国大量的出口美食美酒,而巴黎的各大餐馆里都坐满了英国德国人,导致政府上午赔的款,下午就被法国餐馆和酒庄加倍赚回来了。更有意思的是,“一支军队经过香槟城时,从声名远播的莫依先生的酒窖里拿走了六十万瓶艾波内葡萄酒,但他很快就得到了回报:掠夺者喜爱他的葡萄酒的味道,战后来自北方的订单成倍的增加。当然,法国还清赔款的原因有很多种,绝不会仅仅是因为美食,但说不定美食真的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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