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被感动了
今天读《逻辑思维简易入门》这本小书的时候,读到一章,居然被感动了。
谬误中有一种谬误叫做“诉诸情感”,但是作者专门开辟了一个章节,《诉诸情感总是错误的吗》。
首先,情感在激励行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没有必要非得依据理性“是而且应该是热情的奴隶”,去认识到感觉和欲望是行动的动机。感觉激起的行动也可以是理性所指导的,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次,要警惕我们对爱人、朋友以及同事的感情承诺,它们是我们采取行动和容忍的理据。
第三,情感可恰当地促使我们对处于危险或遭受痛苦的陌生人采取行动。
最后,应感情的需要,我们帮助贫困人群的行为,都不是谬误。
上述例子的共同点是:他们诉诸的情感并非与结论不相干。它们代表的是某人可能合理地被情感感动的情境。
逻辑思维的目标,并不是把人变成冰冷的、毫无情感的理性主体。
情感和欲望对任何人都至关重要,而当他们以一种恰当方式被感动时,进行逻辑推理的人就没有犯任何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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