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治,你一定误解了这些概念
中国人对政治的态度,是普遍冷感的。
究其原因,首先是无知。中国教育中最恼人的问题,不是必须要上政治课,而是根本不上政治课,绝大多数中国人除了马列毛以外,根本不具备其它任何政治学常识,也不了解任何政治哲学的历史。对政治的了解少的可怜,几近文盲。因为无知,导致毫无应用能力,所以冷漠,置身事外。
另一个原因,是对政治的无能。提起政治,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负面的:专制,虚伪,残酷,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它是令人恐惧的,任何贸然谈论政治的行为,都可能使人遭遇危险。在中国人看来,它是属于另一个阶层的游戏,是普通老百姓无权置喙,也无法插手的,自然也就不必关心了。
如果有人表现出对政治的关心,多半会被讥讽为“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中南海的心”,因为这种关心,通常只能停留在兴趣和理论的层面,在现实社会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高压环境之下,你很难去做什么真正推进政治进程的实事,更不要提改变与革新了。
所以,我们应该被澄清的第一个概念是:政治不是贬义词。
政治不是贬义词
虽然我们对政治的经验,让我们不由自主的把它当成贬义词来看待,但政治最初是一个中性词,甚至可以说,它是一个褒义词。
人类统治有两种方式:兵戎相见,或口舌相争。古希腊人发明了“政治”的概念,希腊人认为:政治是语言的艺术。用“政治”来解决问题,它的意思就是说服,谈判,投票,达成契约,而绝非军事,独裁,武力征服。
古希腊人把政治视为一种荣誉,认为它代表了人类的文明,代表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政治体现的应该是一种共识,是一个集体对于自由、公平、正义的共同追求。
黑格尔曾说:“中国没有历史”,因为历史应该有其目的性,而中国的历史本质上来说是个死循环。而按照古希腊人的观点,中国人也从来没搞过政治。因为政治应该产生于说服而不是征服。
政治的意义,应该指向权威的合法性,只有刀剑的是流氓和强盗。军事与政治是一对反义词,军事的独裁,一定是因为政治的失败,所以退回到没有政治的状态中,退回到权谋武力和直接的镇压中。
自由主义=无神论?
很多人认为,自由主义者就等于是无神论者。有神论者大半有约束,很少有自由主义者会同时“上帝存在”的概念。这个看法,多半是根据现代自由主义的一些粗浅印象得出的。
现在很多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人,却很少了解过自由主义产生的历史基础。自由主义者对政府是相当警惕的,认为政府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恶,它的权限只应该局限在基础的公共事务的领域之上,自由主义者心目中,合格政府应该起码具备有三个要件:
1、权力不能集中在某一个人的手中,必须有精密的预防权力无限扩大的体制,也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这种对于权力的警惕,是基于基督教的原罪论基础上提出的。圣经中说,这世上没有一个义人,即便看起来最完美的人,也很难保证他不在权利的诱惑下做出邪恶的事,成为极权的独裁者,所以设计一套体制,来防止权力的独占是必须的。
2、政府必须充分尊重人权。自由主义的根基是人权,相信人人皆有生命,财产,自由的权力,神圣不可剥夺。而这一理念,它的根源正是基督教文化中的“天赋人权”,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所以人的生命高贵,神圣不可侵犯,这就是人权的根基之所在。
如果剥离掉基督教文化,而独立的去谈人权的概念,就会显得飘忽无根,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动物就没有这些基本权利?如果只是按照进化论的丛林法则,优胜劣汰,弱肉强食,那么弱者就理应被淘汰,强者有什么必要来维护弱者的基本权益?
3、《社会契约论》中提到最理想的政府,应该是建立在对契约的尊重之上的。法律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它承袭了希伯来的文化传统,就是上帝颁布十诫,与以色列百姓立约。圣经是极为看重契约的,《旧约》和《新约》本质上就是两个契约,而在以色列的历史上,约的文化也是始终贯穿其中的。
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就算不是上帝的信徒,也一定要承认在人之上有一个更高的,更值得被敬畏的权威的存在,是人类一切行为和道德最终的裁判者,否则自由主义的三大基础:人权,契约,三权分立的基础就将不复存在。
今天,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如果不谈到这些基础,就等于是在空谈自由主义,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中国要真正建立一个类似美国的自由民主的政体,难度之大,正在于文化根基的薄弱。在中国人的心中,契约和人权与上帝无关,它们并不具有天然的价值,而只有在符合自己利益的时候,才会借来一用,打内心里,对其根本没有真正的尊重和敬畏。
神权政治,不等于教权政治
一提到神权政治,很多人就会想到黑暗的中世纪,想到教皇一手遮天的特权,想到政教合一的危险和可怕。然而,那是教权政治,而不是神权政治。
真正纯粹的神权政治,绝对不是政教合一的,而一定是权力分散的。比如旧约的以色列民,就是非常典型的神权政治,也是最早的三权分立,远远早于美国几千年之久。
神权在三种职位中被体现出来:先知,祭司,君王。
先知拥有立法权,摩西在西奈山40昼夜,带下来两块法板,实质上的立法者是上帝,换言之就是“道”亲自立法,只是通过先知来传达。
祭司拥有司法权,拥有判定民众是否犯罪,以及一套完整的惩罚和赎罪的机制。最后,君王拥有执政权,有管理和佩剑的权柄。旧约中曾经提到,扫罗王想要进入圣殿烧香,被祭司坚决拦阻。因为佩剑者不可烧香,执政者不可司法,这乃是“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所以,真正的神权政治,一定是政教分离的。
而“教权政治”则是三权集为一身的,比如同时身兼dang zheng jun最高统帅,不但要管理肉身事务,还要同时管理灵魂,控制意识形态,这才是真正的政教合一。
皇权不是极权
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犀利的指出极权是近代才出现的概念,唯有现代国家,才真正称的上是极权。我们总以为古代的皇权已经登峰造极,实际上那时的皇帝对老百姓的统治力是很弱的,远远比不上现代国家。
现代国家,看起来似乎古时更宽松了,但对公民管理的细致和精密,对每个公民的控制也已经达到了空前的高度。无论是教育、医疗、经营,税收,国家的权力都是无孔不入的,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极权”。
以前的百姓,一生与官家打交道的时间极为有限,最多就是交点税。那时都是宗族里的前辈自己出钱,自己办家学,而现在所有公民都必须入学籍,学习教育部统一修订的教材。天网,身份管理等现代统治技术,也让政府对每个人的动态了如指掌,而古代从技术上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在古时,你可以隐居几个月,完全不和政府打交道都没问题,而现在你想脱离政府的管辖,独自生活一个星期都不可能做的到。
“我往哪里去,逃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这在圣经中,曾经是形容上帝的句子,现在用在国家和政府的身上,也是惊人的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