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
Ⅰ.自序 ——————————————分割线—————————————— “世界是受绝对因果律支配,还是有自由意志存在?”这一直是个最终极的哲学问题。 数年之前,当我与一位好友探讨世界观时,这个问题就如同解不开的谜团一般一直缠绕在我俩心间。 好友猜测,世界是受绝对因果律支配的。因为在孤立的条件下,无数次科学实验都会得到同样符合因果律的结果。 而我却只能相信,世界上有自由意志存在。这既是因为,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现实世界的未来无法被完全预知。又是因为,如若这个世界只存在因果律,那么,人的一切道德和意义都将被悉数摧毁,这终将抹杀掉人的生命。 为了不停于猜想真正解答这个问题,我和好友还进行了数次思辨的尝试。然而,这些尝试最终都失败了,我们的探讨也不得不止步于此。 此后的时间里,找寻这个问题的答案成为了我阅读的目标之一。 带着这个目标,我满怀希望地翻阅起一本本书籍,然而,却一次次带着失望空手而回。每次我所得到的,只不过是显而易见的因果律实例、渺无音讯的自由意志假设和一些毫无新意的猜想…… 在我都快要认为这个问题无法解答的时候,《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三个二论背反给了我最好的答案。 《纯粹理性批判》书中的第三个二论背反由正论、反论与康德的观点三个部分组成。 反论与我好友的论证十分相似,认为世界的一切都仅仅按照自然规律发生。原因在于,我们从经验中只能找到牢不可破的因果律实例。 正论则与我的观点一致,认为世界上有自由意志存在,不仅如此,它的推论还更加高明。它指出,按照因果律,每个事件都有其原因,原因之上还有原因的原因,依此类推,因果律永远解释不了因果律的开始。因此,为了给任何事件一个充足的开始的理由,需要有因果律之外的自由意志存在。 而康德的观点更是绝妙。他指出,因果律是我们的知性形成知识所带来的一种必然原理,它是必定的,然而,也是不完善的。我们的狭义理性为了弥补知性的不足,为了给予我们不完善的认知以完备性,就会自然而然推理出自由意志的概念。 因此,站在认知内的角度上,反论正确,因果律牢不可破;站在超越认知或是给予我们不完善的认知以完备性的角度上,正论正确,自由意志可以与因果律并存,双方互不冲突。 仅仅只论《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三个二论背反,其眼界之高明、推理之精妙、意义之深远已不言而喻。而全书的内容,更是矫过往之谬误、开古今之先河、究前人之未有泽后世无穷! 然而,与《纯粹理性批判》内容的绝妙相对的,是理解其内容的曲折艰难。 在国内译者为了增进读者理解,已做出巨大努力的情况下,中文译本仍旧较为晦涩。不仅译文大多充斥着深奥的哲学术语,甚至部分术语在书中还存在着一词多义的情况。例如,单论“理性”一词,在全书中就有着“广义理性”、“狭义理性”两种含义,前者包含着“知性”与“狭义理性”,后者仅代表着推理出无条件概念的认知功能。 如此绝佳的著作,倘若因为它的阅读难度较大,导致鲜有读者从中获益,岂不十分可惜。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为了真正让《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价值福泽后世,我产生了写下一篇通俗易懂、汇聚《纯粹理性批判》全书之精要的书评的想法,而这也正是这篇“白话论康德”书评开始的初衷。 自这个想法诞生以来,写作这则书评就成为了我业余时间里唯一的工作,然而,即便如此,完成这篇书评,前前后后仍然耗时数月之久…… 在完成过后,回归生活,盛夏已转至初冬。回过头来,再次查看自己的这则书评,虽篇幅有限,文辞较译文、原著相形见绌,但也实属呕心沥血之作。 虽无法知晓有多少读者能够阅读至此,也不知其中又有多少能从中获益,但希望每一位读到这则书评的学友都能有所收获。 最后,愿如康德般的学者层出不穷,也愿理性的高峰来往者络绎不绝。 李豫洋(思考的李) 2017年11月30日于平湖门 ——————————————分割线—————————————— Ⅱ.书评正文 一、书籍背景与主题结构 在康德之前, 形而上学的唯理派与经验派双方,围绕着“认识论”这一主题,就已展开了漫长的内战。 唯理派认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不可能来自于经验,只有依靠理性得来的知识才是可靠的。例如,无论你在经验中发现多少只天鹅均为白色,都无法证明天鹅是白色的,一只黑天鹅的出现,就能轻易颠覆你的证明。而“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样的依靠理性得来的知识,无论你经历了什么,都是普遍必然的。 而经验派认为,经验是人一切知识和观念的唯一来源,理性的作用是值得怀疑的。例如,即使是“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样的命题,它的基础也来自于经验。如果你无法从经验中抽象得出“点”和“直线”的概念,“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只是无稽之谈。 在康德所处的时代,双方的漫战愈演愈烈。 唯理派及至莱布尼茨,逐步转变成为独断派,认为理性全能可靠,凭借它就可以发现宇宙的真理。 经验派及至休谟,逐步转变成为怀疑派,认为经验只是具体的感觉、情绪和心理状态,甚至连属于经验归纳推理的因果性也只是一种主观的习惯性联想。 与当时形而上学激烈的内战相对的,是数学、科学作为两门真理的学科,已步入正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形而上学的混战,激发了康德对于认识论的思考。数学、科学的巨大成功,使康德意识到普遍必然知识的确实存在。在详细地考察形而上学双方的结论后,在成年累月地思考数学、科学真理背后的形成原因后,康德吸取形而上学双方的理论精华,逐步开拓出了一条全新的认识论道路——先验论。 在先验论中,康德指出,从时间上,一切知识开始于经验,但从逻辑上,存在着先天知识先于经验。 举例来说,当你使用相机进行拍照,从时间上,一切照片开始于取景,没有取景就没有照片。但从逻辑上,相机的感光成像功能先于取景,没有感光成像功能,即使有取景也生成不了照片。 而相机先于取景的感光成像功能,也为它带来了普遍必然的先天知识。例如,相机的感光成像功能注定了它拍出的照片是二维的,因此,一切关于二维的知识如“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三角形两条边的和大于第三边”,无论相机拍摄了什么,都是普遍必然的。 阅读《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先验论”即它的核心主题。针对当时形而上学的混战,数学、科学的成功,全书的内容又可以细分为对四个主要的认识论问题的解答:1.数学真理何以可能?(对应先验感性论);2.科学真理何以可能?(对应先验知性论);3.形而上学争辩何以可能?(对应先验狭义理性论);4.未来若要建立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对应先验方法论)。 二、先验感性论 对象→ 先验感性→ 经验材料(直观)→ 内容(经验性直观、感觉) → 形式(纯直观、时空形式) 对象(对象的物自体部分)→ 先验感性→ 经验材料(对象的显像部分) 1.先验感性: 我们的一切经验材料(直观),从时间上,开始于对象的刺激。但从逻辑上,开始于我们的先验感性。先验感性,即我们先于对象刺激所具备的,接受对象刺激形成经验材料的能力。 当我们在晨曦中看到一轮红日,实际上,我们的先验感性就已经发挥了它的作用。 从时间上,我们看到红日,开始于太阳向我们发射光芒。但从逻辑上,只有在我们的肉眼具备了接收光线形成图像的功能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形成“红日”这样的经验图像。“接收光线形成图像”,即在事例中我们先于“太阳向我们发射光芒”所具备的,先验感性能力。 2.显像与物自体: 我们的一切经验材料,是由我们的先验感性加工对象刺激所形成的。因此,我们根本无法跳过先验感性,去认识到事物本身。由此,“对象”又被划分为“显像”与“物自体”。前者代表着“对象”经过我们先验感性的加工,被我们所认知的部分;后者代表着“对象”在我们先验感性加工之前,无法被我们认知的部分。 例如,对于太阳这个对象而言,普通人看太阳是红色的,色盲者看太阳是白色的,至于太阳本身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都不知道。 在事例中,“红色的太阳”、“白色的太阳”即是我们不同的先验感性能力加工同样的“太阳本身”所形成的不同“显像”。而“太阳本身”,则属于物自体,它先于我们先验感性的加工,无法被我们认知。 3.经验材料的内容与形式: 在我们的一切经验材料中,我们都能轻易发现从属于先验感性的感官功能所带来的经验性内容——感觉。 例如,当我们看到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我们能够从中轻易发现属于视觉感官功能所带来的经验性内容“红色”。 如果我们更进一步,将经验材料中属于感觉的一切内容除去,那么,我们还将发现,剩下两种非常有趣的东西——时空。 详细地考察时空,我们将一步步发现: 一、时空并不来自于对象刺激:我们能够根据“红日”这样的经验材料找到它从属的对象“太阳”。但我们无法根据“时空”找到它们从属的任何对象。 二、空间是外在经验材料的必然基础:对于“红日”这样的外在静止的经验材料,我们能够抽离出其中的对象“太阳”,设想出一片无垠的空间。但我们无法抽离出其中的空间,设想出一个不在空间中的“太阳”。因此,空间是我们外在经验材料的必然基础。 三、空间是先验感性的纯形式:空间,既不来自于对象刺激,又是我们一切的外在经验材料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因此,空间是从属于我们先验感性的纯粹形式。换句话说,我们先验感性的空间形式,加上我们先验感性感官功能所带来的经验性内容“感觉”,共同形成了我们一切的外在经验材料。 四、时间是内在经验材料的必然基础:对于“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这样的内在运动的经验材料,我们能够抽离出其中的对象“太阳”,设想出一段流动的时间。但我们无法抽离出其中的时间,设想出不在时间中的“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因此,时间是我们内在经验材料的必然基础。 五、时间是先验感性的纯形式:与空间是我们先验感性的纯形式的推理相同,时间也是从属于我们先验感性的纯粹形式。我们先验感性的时空形式,加上我们先验感性感官功能所带来的经验性内容“感觉”,共同构成了我们内在外在的一切经验材料。 六、在时空的必然性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时空公理有着不容争辩的确定性:时间空间是我们内在外在一切经验材料的必然形式。因此,一切关于时间空间的公理,诸如“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不同时间不是同时的,而是相继的”,在我们的一切经验材料中都是普遍必然的。 4.对“数学真理何以可能?”的解答: 纯粹数学的几何知识来源于我们先验感性的空间形式。例如,“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三角形两条边之和大于第三边”这样的几何知识,都来自于我们基于空间的研究。 纯粹数学的算术知识来源于我们先验感性的时间形式。例如,数字的相加来自于我们在时间中将一个个单位进行叠加。 我们先验感性所具有的时空形式,使得我们基于时空形式的数学知识成为了可能。 而在此基础之上,由于时间空间是我们一切经验材料的必然形式,因此,基于时空形式的数学知识,在我们的一切经验材料中都是普遍必然的。数学真理,正是因此成为了可能。 三、先验理性的划分 → 先验狭义理性→ 运用推理 先验理性 → 先验知性→ 形成概念 → 做出判断 先验理性(广义):全部的认知能力。 先验知性:认知能力中形成知识的能力。 先验狭义理性:认知能力中形成幻相的能力。 1.概念、判断与推理: 我们的先验感性,接受对象刺激形成了我们一切的经验材料。我们的先验理性,则加工经验材料形成了我们一切的认知。 按照加工能力的不同进行划分,我们先验理性的认知能力可以被细分为三种不同的认知功能——“概念”、“判断”、“推理”。 “概念”是我们认知的基础,是我们从经验材料中抽象出事物本质的思维形式。例如,当我们看到一朵玫瑰,我们是在具备形成概念能力的基础上,认知到这是一朵“玫瑰”,而不是一团红绿掺杂的色彩。 “判断”是我们运用概念的组合对经验材料做出断定的思维形式。例如,当我们认知到“这朵玫瑰是红色的”,我们是在具备做出判断能力的基础上,使用“是”这样肯定的断定,将“玫瑰”和“红色”两个概念进行了组合。 “推理”是我们根据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例如,我们可以运用推理,从“所有花都是植物”、“玫瑰是花”两个判断中推出“玫瑰是植物”这样的新判断。 2.理性的知性与狭义理性: 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先验理性被划分为先验知性与先验狭义理性。前者对应着我们“概念”与“判断”的认知功能,后者对应着我们“推理”的认知功能。 在书中,对应着概念与判断认知功能的先验知性,又被称为知识的逻辑,是我们形成知识的认知能力。其原因在于: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基于概念的判断。单凭“概念”我们还形成不了任何知识,只有在我们运用概念的组合对经验材料做出断定时,知识才得以形成。 例如,我们认知到“玫瑰”或“红色”,这些都还不算是知识。只有在我们使用“是”这样肯定的断定,将“玫瑰”和“红色”两个概念进行组合时,“这朵玫瑰是红色的”才算得上是我们形成的知识。 而对应着推理认知功能的先验狭义理性,又被称为幻相的逻辑,是我们形成超越经验材料范围的幻相的认知能力。其原因在于:与我们先验知性基于经验材料进行概念判断,形成在经验范围内有限的知识不同。我们的先验狭义理性,在推理过程中,趋向于归纳出超越经验范围的无限的认知(无限的认知也即幻相)。 例如,在“所有花都是植物”“玫瑰是花”所以“玫瑰是植物”的推理中,“植物”和“花”并不是我们从经验材料中抽象得出的概念,而是我们的推理能力归纳出的幻相。我们通过设定“植物”这样的幻相来归纳“花”,又通过设定“花”这样的幻相来归纳我们经验材料中一切花的概念。 过去,我们已经在经验材料中抽象出了许多花的概念,诸如玫瑰、杜鹃、郁金香等。未来,还有更多未知的花等着被我们发现并形成概念。然而,无论我们从经验材料中抽象出多少花的概念,这些概念都无法超越“花”和“植物”幻相的范围。这是因为,花的概念是来自于我们经验材料的有限的认知,而“花”和“植物”的幻相则是我们先验狭义理性设定的包含一切花的概念的无限的认知。 四、先验知性 对象→ 先验感性→ 经验材料→ 先验知性(概念、判断)→ 知识 形式逻辑(思维的纯粹普遍形式) + 认知对象 = 先验知性 1.感性无概念则盲,知性无内容则空: 我们的先验感性,接受对象刺激形成了我们一切的经验材料。我们的先验知性,则加工经验材料形成了我们一切的知识。 从形成知识的角度考察我们的先验感性与先验知性,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我们仅仅具有先验感性,那么,无论我们拥有多少经验材料,我们都无法对经验材料产生任何理解。如果我们仅仅具有先验知性,那么,在没有先验感性带来经验材料的情况下,无论我们先验知性的思维形式多么精妙,它都是空洞无物的。换句话说,先验感性无概念则盲,先验知性无内容则空,只有在两者共同作用的情况下,知识才成为可能。 2.向形式逻辑进发: 我们的先验感性,逻辑上先于对象刺激。它先于对象刺激并加工对象刺激的必然形式——时间空间,给我们带来了普遍必然的先天知识——纯粹数学。 与先验感性逻辑上先于对象刺激相似,我们的先验知性,逻辑上也先于经验材料。在此基础上,按照我们找寻先验感性带来了哪些先天知识,需要考察我们先验感性加工对象刺激的必然形式这种思路类推。我们若要找寻先验知性带来了哪些先天知识,同样需要考察我们先验知性加工经验材料的必然形式。 而这一切,将会指引我们走向亚里士多德留下的宝贵财富——形式逻辑。 3.形式逻辑判断表: 形式逻辑是只考察思维的纯粹普遍形式的逻辑。它抽掉一切知识的内容,抽掉一切知识与客体的关系,只研究知识的单纯形式。 一切知识都是判断,当我们抽掉一个一般判断的所有内容和客体关系,只关注其中的纯然知性形式。那么,我们可以发现,思维在判断中的功能可以归于包含四个标题,每个标题包含三个环节的形式逻辑判断表中。 形式逻辑判断表: 量的范畴: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质的范畴:肯定的、否定的、无限的 关系范畴:直言的、假言的、选言的 模态范畴:或然的、实然的、必然的 (范畴,即我们知性中最普遍的一般概念。形式逻辑判断表中的十二个范畴,共同组成了我们多种多样的判断与知识)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判断,都有着“A是B”这样的形式。以“玫瑰是红色的”为例,详解形式逻辑判断表: 量的范畴着眼于判断的主词“A”,也即事例中的主词“玫瑰”。全称范畴形容全部的主词,例如“所有玫瑰都是红色的”中“所有玫瑰”就属于全称范畴;特称范畴形容部分的主词,例如“这一片玫瑰都是红色的”中“这一片玫瑰”就属于特称范畴;单称范畴结合了前两个范畴(特殊的全称即单称),形容单一的主词,例如“这一朵玫瑰是红色的”中“这一朵玫瑰”就属于单称范畴。 质的范畴着眼于判断的宾词“B”,也即事例中的宾词“红色”。肯定范畴形容肯定的宾词,例如“玫瑰是红色的”中“是红色的”就属于肯定范畴;否定范畴形容否定的宾词,例如“玫瑰不是红色的”中“不是红色的”就属于否定范畴;无限范畴结合了前两个范畴(肯定的否定即无限),形容在某一确定的否定概念外,其余情况均有可能的宾词,例如“玫瑰是除红色外任意颜色的”中“是除红色外任意颜色的”就属于无限范畴。 关系范畴着眼于判断的主宾“A”和“B”,也即事例中的主宾“玫瑰”和“红色”。直言范畴表达定言的判断,例如“玫瑰是红色的”就属于直言范畴;假言范畴表达假言的判断,例如“假如这朵花是玫瑰,那么它是红色的”就属于假言范畴;选言范畴结合了前两个范畴(很多假言的直言即选言),表达选言的判断,例如“玫瑰要么是红色的,要么是蓝色的”就属于选言范畴。 模态范畴着眼于判断的系词“是”,也即事例中的系词“是”。或然范畴表达逻辑上可能的“是”,例如“玫瑰也许是红色的”中“也许是”就属于或然范畴;实然范畴表达在某种逻辑前提下实然的“是”,例如“假如这朵花是玫瑰,那么它就是红色的”中,“假如……那么就是”就属于实然范畴;必然范畴结合了前两个范畴(实然的或然即必然),表达逻辑上必然的“是”,例如“玫瑰一定是红色的”中“一定是”就属于必然范畴。 4.先验知性范畴表: 形式逻辑,只论思维的单纯普遍形式,不考虑对象。先验知性,则既是我们思维的单纯普遍形式,又考虑对象、加工对象使得知识成为可能。 因此,康德在形式逻辑纯粹普遍的基础上,增设了考虑对象的环节,从而形成了《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的先验知性范畴表。 先验知性范畴表: 量的范畴:单一性、多数性、全体性 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关系范畴:实体—偶性、原因—结果、协同性 模态范畴:可能性—不可能性、实有性—非实有性、必然性—偶然性 先验知性范畴表与形式逻辑判断表一一对应,增设了考虑对象的环节。同样以“A是B”、“玫瑰是红色的”为例,详解先验知性范畴表: 在先验知性范畴表中,量的范畴同样着眼于判断的主词“A”,也即事例中的主词“玫瑰”。“全称的”如“所有玫瑰”对应“单一性”,原因在于,从认知对象的角度思考,当我们使用全称概括主词,实际上我们是把主词当作单一对象考虑的;“特称的”如“一片玫瑰”对应“多数性”,原因在于,从认知对象的角度思考,当我们使用特称形容部分主词,我们考虑的对象数量更多更加丰富;“单称的”如“一朵玫瑰”对应“全体性”,原因在于,从认知对象的角度思考,当我们使用单称形容主词,实际上我们是在考虑单一主词包含的全部特征。 在先验知性范畴表中,质的范畴同样着眼于判断的宾词“B”,也即事例中的宾词“红色”。“肯定的”如“是红色的”对应“实在性”,原因在于,从认知对象的角度思考,当我们使用肯定形容宾词,实际上我们是把宾词作实在、实存考虑的;“否定的”如“不是红色的”对应“否定性”,原因在于,从认知对象的角度思考,当我们使用否定形容宾词,我们获得了关于宾词否定性的认知;“无限的”如“是除红色外任意颜色的”对应“限定性”,原因在于,从认知对象的角度思考,当我们使用无限范畴形容宾词,实际上,我们只获得了关于宾词限定性如“除红色外”的认知。 先验知性范畴表的关系范畴则与形式逻辑判断表的关系范畴大相庭径。 在形式逻辑中,“直言的”表示“A”、“B”之间直接对应的关系。而在先验知性中,当我们带入对象,形成“A是B”这样的判断,实际上,我们就运用了实体—偶性。“A”代表着在时间上持存的主体也即实体,“B”则代表着附属于主体的偶然特性也即偶性。例如,“玫瑰是红色的”中,“玫瑰”即是实体主词,“红色”即是主词的偶性,我们只能形容玫瑰这个实体主词是具有红色偶性的,不能把红色当作实体主词,把玫瑰当作偶性,形容红色是玫瑰的。 在形式逻辑中,“假言的”表示“A”、“B”之间假设A必定B的关系。而在先验知性中,当我们带入对象,形成“如果A必定B”这样的判断,实际上,我们就运用了因果性。“A”代表着时间上先于“B”的“B”的原因,“B”则代表着时间上晚于“A”的“A”的必然结果。例如,在“十点起床是会迟到的”中,“十点起床”即是时间上先于“迟到”的“迟到”原因,“迟到”即是时间上晚于“十点起床”的“十点起床”的必然结果。 在形式逻辑中,“选言的”表示假定“A”,可能“B”,可能“C”等等。而在先验知性中,当我们带入对象,考虑在“A”情况下所有的“B”、“C”等等结果时,实际上,我们就运用了协同性。“A”代表着同时受到多种因果链协同影响的原因,“B”、“C”等等代表着“A”的多种可能结果。例如,在“八点起床,可能会准时,可能会迟到”中,“八点起床”即是同时受到多种因果链协同影响的原因,“准时”和“迟到”即是各种原因同时作用下的可能结果。 先验知性范畴表的模态范畴也与形式逻辑判断表的模态范畴有所不同。 在形式逻辑中,“或然的”表示“A可能是B”。而在先验知性中,当我们带入对象,形成“A可能是B”这样的判断,实际上,我们就运用了可能性—不可能性,将逻辑上的可能与否转变成了现实的可能与否。例如,在“嫌疑人有八点的不在场证据,他不可能八点在这里犯罪”中,“嫌疑人不可能八点在这里犯罪”即是现实的不可能性。 在形式逻辑中,“实然的”表示“A确实是B”。而在先验知性中,当我们带入对象,形成“A确实是B”这样的判断,实际上,我们就运用了实有性—非实有性,将逻辑上的实然与否转变成了现实的实存与否。例如,在“这朵玫瑰确实是紫色的”中,“确实是紫色的”即是现实的实存情况。 在形式逻辑中,“必然的”表示“A必然是B”。而在先验知性中,当我们带入对象,形成“A必然是B”这样的判断,实际上,我们就运用了必然性—偶然性,将逻辑上的必然与否转变成了现实的必然与否。例如,“所有玫瑰必然在空间中”的“必然在空间中”即是现实的必然情况。 在推导出先验知性的普遍必然形式—先验知性范畴表中的十二个范畴后,《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先验知性章节的剩余内容可以分为三个主题:一、证明先验知性范畴表中的十二个范畴是我们先验知性加工经验材料的普遍必然形式(对应先验知性演绎);二、完善先验知性的逻辑功能图(对应先验知性图型法);三、探寻先验知性范畴形式带来的普遍必然知识(对应先验知性原理体系法)。 5.先验知性演绎: 经验材料领会的综合(量质范畴)→ 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关系范畴)→ 概念中认定的综合(模态范畴)→ 构建对象知识→ 从属于先验统觉 先验统觉→ 对象意识→ 范畴→ 经验材料 在先验感性章节,时间空间是先验感性的普遍必然形式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可以从我们的经验材料中抽离感觉的内容轻松获得时间空间的必然形式。我们也可以轻易发现,如果没有时间空间形式,我们根本无法形成任何经验材料。 而在先验知性的章节中,由于我们无法从我们的知识中抽离内容得到知识的必然形式(包括形式逻辑的范畴都只是我们从知识中总结得来的),也无法直接确定先验知性范畴是我们知识的必然形式。因此,对于先验知性范畴形式的普遍必然性,需要一番额外的证明,这正是先验知性演绎的主要内容。 先验知性的演绎,按照证明阶段的不同,分为两个部分——主观演绎与客观演绎。 主观演绎即是从我们的经验材料推至知识,找寻出我们的知识得以可能的先天条件的演绎。主观演绎的详细内容如下: 在我们依靠先验感性获得经验材料后,先验知性逻辑功能的第一步,即是经验材料领会的综合。经验材料领会的综合,即我们调动注意力对经验材料进行领会和把握的综合。如果我们对经验材料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那么很明显,我们无法形成任何知识。只有在我们调动注意力,对经验材料进行把握,经过经验材料领会的综合这一流程,知识才有所可能。 在经验材料领会的综合这一步骤,量质范畴(单一、多数、全体、实在、否定、限制)开始对经验材料有所概念。 在我们领会经验材料后,先验知性逻辑功能的第二步,即是想象中再生的综合。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即我们调动想象力、记忆力在时间序列中再生我们在第一步里“把握的经验材料”的综合。如果我们对经验材料无法再生和记忆,那么也很明显,即使我们在第一步把握了经验材料,经验材料也会在这一步丢失,知识会因此无法形成。反之,只有在我们调动想象力记忆力,对经验材料进行再生,经过想象中再生的综合这一流程,知识才能够继续有所可能。 在想象中再生的综合这一步骤,由于时间序列的加入,关系范畴实体—偶性(时间序列中持存的主体和从属于主体的非持存偶性)、原因—结果(时间序列中先于结果的,结果的原因,和时间序列中晚于原因的,原因的结果)、协同性(时间序列中同时受到多种因果链影响的原因,和原因的多种可能结果)开始对经验材料有所概念。 在我们想象再生了经验材料后,先验知性逻辑功能的第三步,即是概念中认定的综合。概念中认定的综合,即我们运用先验知性范畴表中的十二个范畴,对经验材料进行认定形成知识的综合。如果我们只再生和把握经验材料,不使用范畴认定经验材料形成判断,那么同样的,知识也无法形成。反之,只有在我们运用范畴对经验材料进行认定形成判断后,经过概念中认定的综合这一流程,知识才真正形成。 在我们概念认定了经验材料后,先验知性逻辑功能的第四步,即是构建对象知识。构建对象知识,即我们创建出对象意识,综合我们在概念认定中形成的知识。如果我们不使用对象意识综合我们在概念认定中形成的知识,那么,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散乱的,我们无法真正对“对象”有所认知。反之,只有在我们运用对象意识对知识进行综合后,经过构建对象知识这一流程,我们才能真正对“对象”有所认识。 而在我们构建了对象知识后,先验知性逻辑功能的最后一步,即是先验统觉的统一。先验统觉统一,即我们的自我意识统一我们的一切对象知识。如果我们没有先验统觉,那么,我们不能说对象知识是从属于我们的知识。反之,只有在我们运用先验统觉统一我们的一切对象知识后,一切知识,才真正是我们的知识。 在主观演绎部分,我们对先验知性的逻辑功能流程进行了一定的梳理完善,找出了我们知识得以可能的先天条件——先验统觉、对象意识、范畴。 客观演绎即是使用我们在主观演绎阶段找到的先天条件,说明我们的知识何以必然以这些先天条件为基础得以形成的演绎。客观演绎的详细内容如下: 一、先验统觉必然性:“我”的一切知识都是“我的知识”这句话,从形式上看是同义反复,但从内容上看包含着重要知识:正因为我的综合能力,所以“我”的一切知识才是“我的知识”。因此,“我”(也即先验统觉)是把所有知识统一起来的必然条件。 二、对象意识必然性:我们的一切知识,唯有在“对象”的框架下综合成一个整体,我们才能真正对“对象”有所认知。因此,对象意识是我们认知“对象”的必然条件。 三、范畴的必然性: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判断,从形式上都是一种“联结”。例如,“玫瑰是红色的”这样的知识,既是我们的一种判断,从形式上又是“玫瑰”和“红色”概念的联结。 “联结”是我们知识的最高普遍必然原理,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有着“杂多概念的综合统一”这样的“联结”形式。 以“A是B”、“玫瑰是红色的”为例,分析我们普遍必然的联结形式(也即杂多概念的综合统一): “杂多概念”即杂乱、数量庞多的概念,例如“A”与“B”、“玫瑰”与“红色”就属于杂多概念。 “综合”即在了解杂多概念间相互关系的情况下,对杂多概念进行综合。例如,我们在了解“玫瑰”与“红色”有着实体—偶性的关系后,即可对这两个概念进行综合。 “统一”即使用系词“是”,将能够综合的概念进行统一。例如,“玫瑰是红色的”即是我们使用系词“是”,将“玫瑰”、“红色”进行统一,最终形成的知识。 我们唯有运用先验知性的量质范畴,才能对经验材料形成杂乱、庞多的概念;同样,我们唯有运用先验知性的关系范畴,才能知晓杂多概念相互之间的关系,从而对杂多概念进行综合;最后,我们唯有运用先验知性的模态范畴,才能对综合的概念进行最终的统一。 因此,先验知性量质、关系、模态的十二个范畴,是我们形成知识的必然基础。 四、知识的客观性:传统唯理派认为,形式逻辑的系词“是”只是一种形式,我们可以通过“是”联结任意两个概念。而康德认为,当我们使用形式逻辑的系词“是”联结两个概念时,实际上,我们就在判断中表达了一种与对象有关的客观含义。 例如,“我觉得天气很冷”这句话没有使用系词“是”,也不具有与对象有关的客观性。但是,当我们使用系词“是”联结“天气”和“很冷”时,“天气是很冷”就已经是与对象有关的客观判断了。 形式逻辑判断系词“是”与对象有关的客观性,从侧面印证了我们先验知性范畴加工对象经验材料的普遍必然性和客观效力。也说明了我们依靠先验知性范畴形成的知识,并非是概念的随意联结,而是与对象有关的客观判断。 在客观演绎阶段,先验统觉、对象意识、范畴的普遍必然性和知识的客观性得到了充分证明。 6.图型法: 先验统觉→ 对象意识→ 范畴→ 图型→ 经验材料 康德认为,我们的先验知性与先验感性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认知能力,因此,当我们将先验知性运用于先验感性形成的经验材料时,需要有额外的“中介”连接我们的先验知性与感性。对于中介本身,则一方面要求与范畴同类型,另一方面要求与经验材料同类型。 据此,康德提出“时间的先验规定”这一中介环节,并认为,我们先验知性的范畴是通过时间的先验规定作用于经验材料形成知识的。 根据量的范畴、质的范畴、关系范畴、模态范畴,康德提出的时间的先验规定又被分为四种中介的图型——量的图型、质的图型、关系图型、模态图型。 量的图型即时间的系列,也即数数(前一个“数”为第三声动词,后一个“数”为第四声名词)。量属于纯粹概念,数属于经验材料,我们通过在时间中数数,将量的范畴作用于经验材料。 质的图型即时间的内容,也即程度。质属于纯粹概念,度属于经验材料,我们通过感受时间中内容的充实程度,将质的范畴作用于经验材料。 关系图型即时间的秩序。我们通过感受时间中的持存—偶然特性、原因—必然相继结果、同时作用,将关系范畴的实体—偶性、原因—结果、协同性,作用于经验材料。 模态范畴即时间的包容性。我们通过考察时间中能否同时包容,将可能性——不可能性的范畴作用于经验材料。例如,在“嫌疑人有八点的不在场证据,他不可能八点在这里犯罪”中,“八点不在场证据”在时间中不能同时包容“八点在这里犯罪”,因此,嫌疑人八点在这里犯罪是不可能性的;我们通过考察时间中是否包含实有,将现实性—非现实性的范畴作用于经验材料。例如,在“这朵玫瑰确实是紫色的”中,“这朵玫瑰”与“紫色”确实是时间中的实有,因此,这朵玫瑰的紫色是现实性的;我们通过考察实有是否被包含于一切时间中(毫无例外),将必然性—偶然性范畴作用于经验材料。例如,在“所有玫瑰必然在空间中”,“所有玫瑰”毫无例外占据空间包含于我们时间的内感官中,因此,所有玫瑰在空间中是必然性的。 7.原理体系法: 在先验知性范畴表章节中,我们推导出了先验知性的十二个范畴。在先验知性演绎章节中,我们证明了这十二个范畴的普遍必然性。现在,让我们在原理体系法的章节中,探讨这十二个普遍必然的范畴运用于经验材料时形成了哪些必然的原理法规。 根据量的范畴、质的范畴、关系范畴、模态范畴,我们形成的必然原理法规被分为四种——经验材料的公理、知觉预测的公理、经验类比的公理、经验思维公设的公理。 量的范畴运用于经验材料,形成了经验材料的公理。经验材料的公理,即一切经验材料都是外延的量,都在时间中通过数数被量的范畴所规定。例如,我们看到的玫瑰,无论是一朵、两朵还是一大片,都有着它的数量,我们不可能看到没有数量的玫瑰。 质的范畴运用于经验材料,形成了知觉预测的公理,知觉预测的公理,即一切实在对象都有内包的量,一旦感受,知觉能在饱和与零之间的等级系统内被预测。例如,我们看到的玫瑰的红色,无论是大红还是淡红,都能在红色的等级系统内被预测,我们不可能看到超越红色等级系统的玫瑰红。 量质范畴的公理带来了科学实验的定量定质倾向。例如,在实验中我们会使用量筒测量溶液的量,这即是定量。也如,在实验中我们会使用浓度说明溶液中溶质的情况,这也即定质。 关系范畴运用于经验材料,形成了经验类比的公理。按照实体—偶性、原因—结果、协同性,经验类比的公理被分为三种类比的小公理: 第一类比的公理来源于我们的实体—偶性范畴,它的内容是“在经验材料的所有变化中,实体是永恒的,量在本质上既未增加也没减少”。例如,在“玫瑰是红色的”中,我们就把“玫瑰”作为永恒的实体,以“玫瑰”实体的不变性为基底,我们才能知道“盛开”、“凋零”、“红色”、“枯黄”等玫瑰的变化。 第二类比的公理来源于我们的原因—结果范畴,它的内容是“一切事件必然有其原因”。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使用这第二类比的因果性公理,对于每个新出现的事物,我们都会假设存在某个先行于它的事物,而新出现的事物必然是遵照规则跟随前者出现的。 第三类比的公理来源于我们的协同性范畴,它的内容是“一切实体都处在彻底的交互作用中”。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使用这第三类比的协同性公理,区分有因果关系的续发事件和仅仅是同时共存的续发事件。我们不会因为先去看窗外,然后看到一个人,就运用因果性公理认为这个人是由于我们看窗外产生的。相反,我们会运用协同性公理认为这个人与我们看窗外是同时存在的。 模态范畴运用于经验材料,形成了经验思维公设的公理。按照可能性—不可能性、实有性—非实有性、必然性—偶然性,经验思维公设的公理被分为三种公设的小公理: 可能性公设的公理来源于我们的可能性—不可能性范畴,它的内容是“凡是与经验材料的形式条件相符的,都是可能性的”。例如,占据空间的玫瑰,就具有可能性。 现实性公设的公理来源于我们的实有性—非实有性范畴,它的内容是“凡是与经验材料的内容相关联的,都是现实性的”。例如,紫色的玫瑰即便多么不可思议,但是一旦我们在经验材料中确实发现紫色玫瑰的内容,它就是现实性的。 必然性公设的公理来源于我们的必然性—偶然性范畴,它的内容是“凡是依据经验材料形式内容的普遍条件所规定的,都是必然性的”。例如,依据经验材料形式的普遍条件“空间”所规定的“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就是必然性的。 8.对“科学真理何以可能?”的解答: 纯粹科学的普遍公理来源于我们先验知性的范畴形式。 例如,实验的定质定量公理来源于我们的量质范畴;又如,物质的质量守恒定理来源于我们的实体—偶性范畴;也如,我们找寻事物因果规律的研究方法来源于我们的原因—结果范畴。 我们先验知性所具有的范畴形式,使得我们基于范畴形式的科学知识成为了可能。 而在此基础之上,由于范畴是我们一切知识的必然形式,因此,基于范畴形式的科学知识,在我们基于先验知性的一切认知中都是普遍必然的。科学真理,正是因此成为了可能。 五、先验狭义理性 先验狭义理性→ 灵魂→ 归纳一切主观有条件者的幻相 → 世界→ 归纳一切客观有条件者的幻相 → 上帝→ 归纳一切主观客观有条件者的幻相 1. 先验狭义理性的三种幻相与伪科学: 我们的先验知性,基于经验材料进行概念判断,形成了我们经验范围内有限的知识。我们的先验狭义理性,则基于推理不断上溯,趋向于归纳出我们超越经验范围的无限的幻相。 从个别概念归纳至全称概念,从全称概念归纳至更高全称概念,随着我们先验狭义理性归纳能力的不断进行,最终,我们趋向于归纳出三种最终极的幻相:一、灵魂——归纳一切主观有条件者的幻相;二、世界——归纳一切客观有条件者的幻相;三、上帝——归纳一切主观客观有条件者的幻相。 在灵魂、世界、上帝这三种幻相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传统形而上学分别建立了三门著名的伪科学:一、理性心理学——关于灵魂的伪科学;二、理性宇宙论——关于世界的伪科学;三、理性神学——关于上帝的伪科学。 接下来,让我们跟随康德的脚步,针对形而上学的这三门著名的伪科学,逐一进行考察。 2.康德对理性心理学的考察: 理性心理学是一门以人类灵魂(人类一切主观认知的综合)为研究对象的伪科学,它的内容主要由以下四组三段论构成: 第一组论证:(灵魂是实体) 实体只能作主词,不能作谓词。 我的灵魂是一切思维的主词。 所以我的灵魂是实体。 第二组论证:(灵魂是单纯不朽的) 凡是一种活动,绝不能看作与其他活动合作的,便是单纯的。 我的灵魂的活动便是这样的。 所以我的灵魂是单纯的。 (单纯的由于无法再分解改变,因此是不朽的) 第三组论证:(灵魂是具有人格性的) 在不同时间始终保持自己独特的同一性,即人格。 我的灵魂具有这种性质。 所以我的灵魂具有人格性。 第四组论证:(知识的观念性) 一切知觉的对象都只是主观的观念。 我的一切对象都是知觉对象。 我具有观念性。 在这四组三段论证明的基础上,理性心理学认为人类的灵魂具有实体性、单纯不朽性、人格性,人类的知识具有观念性。 康德对理性心理学的考察,主要由四组辩谬构成: 第一组辩谬:(灵魂是实体的辩谬) 主词与实体是两个概念。 主词是形式逻辑的主语,只是句式的一种形式。 实体是实体—偶性范畴运用于经验材料形成的具有知识内容的主词。 主词 = 形式逻辑的一种形式 先验知性范畴 = 形式逻辑 + 认知对象环节 实体 = 实体偶性范畴 + 经验材料 因此,我的灵魂在形式上是主词并不代表着我的灵魂是实体。 第二组辩谬:(灵魂单纯不朽的辩谬) 统一性与单纯性是两个概念。 统一性是一种逻辑功能形式,并不提供知识。 我的灵魂是统一性的,在先验统觉功能下统一我的一切认知。 单纯性是质的范畴运用于经验材料形成的知识。 统一性 = 形式逻辑的一种形式 先验知性范畴 = 形式逻辑 + 认知对象环节 单纯性 = 质的范畴 + 经验材料 因此,我的灵魂在形式上的统一性并不代表着我的灵魂在内容上具有单纯性。 第三组辩谬:(灵魂人格性的辩谬) 我的灵魂不仅在我的一切时间里持存(保持自己独特的同一性),更是“我的一切时间”存在的逻辑前提。 而对他人来说,我的灵魂并不能在他人的时间里持存(在他人的时间里,我的灵魂可能因死亡而不再持存) 因此,灵魂在实质上无法证明其人格性。 第四组辩谬:(知识观念性的辩谬) 一切主观客观知识,都在时空之中,都在先验认知条件之中。 我们的先验认知条件是观念性的。 在先验认知条件的基础之上,我们形成的知识是客观性的。 基于这四组辩谬,康德纠正了理性心理学过往的谬误,说明了人类灵魂实体性证明、单纯性证明、人格性证明的无法成立, 厘清了我们先验认知条件的观念性与知识的客观性。 3.康德对理性宇宙论的考察: 理性宇宙论是一门以世界(人类一切客观认知的综合)为研究对象的伪科学,它的内容主要由以下四组包含正论、反论的二论背反构成: 第一组二论背反: 正论:世界有时间的开端,也有空间的界限。 证明:假设世界没有时间的开端。 那么现在,已经有一段无限的时间流逝了。 无限时间是不可能以累积方式流逝的。(也如,无限的数字不可能以累积方式形成:数字以累积方法增加1,2,3……1001,1002,1003,永远只能累积出确定的数字,无法累积出无限的数字) 因此,世界没有时间的开端是不成立的。 由此得来,世界是有时间的开端的。 证明:假设世界没有空间的界限。 那么,世界的空间已经依靠叠加成为了无限的空间。 无限的空间是不可能以叠加方式形成的。(与无限的数字不可能以累积方式形成同理) 因此,世界没有空间的界限是不成立的。 由此得来,世界是有空间的界限的。 反论:世界没有时间的开端,也没有空间的界限。 证明:假设世界有时间的开端。 那么,在开端之前没有时间。 没有时间既无法产生时间,又无法产生开端。 因此,世界有时间的开端是不成立的。 由此得来,世界是没有时间的开端的。 证明:假设世界有空间的界限。 那么,在空间之外,是一片空的空间。 空的空间不包含任何事物,无法作为明显的界限。(空间中的事物可以随意侵占空的空间,而空的空间在有事物后,无法再作为界限) 因此,世界有空间的界限是不成立的。 由此得来,世界是没有空间的界限的。 第二组二论背反: 正论:世界中一切复合物都是由单纯物构成的。 证明:假设复合物不是由单纯物构成。 则复合物不能成为复合物。(复合物概念中包含由单纯物构成的含义) 由此得来,复合物是由单纯物构成的。 反论:世界中没有单纯的物质,一切都是复合可分的。 证明:一切物质都在空间中。 空间是无限可分的。 因此,空间中的物质也是无限可分的。 由此得来,世界中没有单纯的物质,一切都是复合可分的。 第三组二论背反: 正论:世界上除因果律外,还有自由意志存在。 证明:假设世界上只存在因果律。 那么,每个事件都有其原因,原因之上还有原因的原因,依此类推,因果律永远解释不了因果律的开始。 因此,为了给任何事件一个充足的开始的理由,需要有因果律之外的自由意志存在。 反论:世界上没有自由意志,只有自然的因果律。 证明:假设世界上有自由意志。 那么,要么自然的因果性链条被自由意志的原因性中断,要么自由意志被自然的因果律所规定而不能称其为自由意志。 由于世界上的因果律链条牢不可破。(从未被自由意志中断) 因此,世界上只有自然的因果律,没有自由意志。 第四组二论背反:(与第三组二论背反相似) 正论:在世界的原因序列中存在着某种绝对必然存在者。 证明:假设在世界的原因序列中没有某种绝对必然存在者。 那么,世界的任何事件其存在理由都是不充足的。(任何事件,其原因之上还有原因的原因,依此类推,任何事件只有不充足的存在原因,没有充足的存在理由) 为了给任何事件一个充足的存在理由,世界的原因序列中需要有某种绝对必然存在者存在。 反论:在世界的原因序列中没有绝对必然存在者,一切都是偶然的。 证明:世界上一切事件的原因序列都是不充足的。 我们无法发现充足原因的必然存在者。 因此,在世界的原因序列中没有绝对必然存在者,一切都是不充足偶然的。 针对前两组二论背反,康德认为,世界若是无限的,则无限概念相对于我们的认知显得太大。我们既不能通过累积流逝无限的时间,又不能通过叠加形成无限的空间,也不能通过分割的不断进行实现物质的无限分解。因此,世界没有时间的开端、世界没有空间的界限、世界的一切物质都无限可分对我们来说都无法成立;反之,世界若是有限的,则有限概念相对于我们的认知又显得太小。我们既能够通过时间的不断追溯突破有限的时间,又能够通过空间的积累叠加突破有限的空间,也能够通过分割的不断进行突破物质单纯物的分割界限。因此,世界有时间的开端、世界有空间的界限、世界中一切复合物由单纯物构成对我们来说也无法成立。 综合二者,康德提出,世界既不是无限的,又不是有限的,而是“不限定”的。我们既能够通过时间的不断追溯累积不限定的时间,又能够通过空间的不断叠加积累不限定的空间,也能够通过分割的不断进行实现物质的不限定可分。因此,世界在时间上是不限定的,世界在空间上是不限定的,世界在物质上是不限定可分的。 针对后两组二论背反,康德认为,因果律是我们先验知性因果范畴形成知识所带来的一种必然原理,它是必定的,然而,也是不完善的。 因此,站在认知内的角度上,反论正确,世界上只有因果律没有自由意志,世界原因序列中只有不充足的原因没有绝对必然存在者;站在超越认知或是给予我们不完善的认知以完备性的角度上,正论正确,自由意志、绝对必然存在者可以与因果律并存,互不冲突。 4.康德对理性神学的考察: 理性神学是一门以上帝(人类一切主观客观认知的综合)为研究对象的伪科学,它的内容主要由以下三种证明上帝存在的论证构成: 第一种论证:(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我心中有着最伟大的“上帝”的概念。 最伟大的上帝一定是实存的上帝,否则上帝就不那么伟大了(“最伟大”概念中包含“实存”概念)。 因此上帝是实存的。 第二种论证:(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 因果律永远给不了任何事件一个充足的开始理由。 为了给任何事件一个充足的开始理由。 需要有绝对必然存在者存在。 绝对必然存在者是最高实在存在者也即上帝。 因此上帝存在。 第三种论证:(上帝存在的自然神学证明) 在世界上到处都有一种按照一定意图秩序建立的明显迹象。 如果不是由一个崇高而智慧的上帝安排这个世界,世界不可能在众多不同的事物中贯彻同样的秩序。 因此,有一个崇高而智慧的上帝存在。 针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康德阐清,论证是通过预设一个包含“实存”的“最伟大”上帝概念,从而证明上帝实存的。这样的证明虽简单粗暴却缺陷明显。首先,上帝的概念存在并不代表着上帝的实际存在。你心中有着包含存在概念的100元概念,并不代表着你钱包里就真有着100元实存。其次,对于那些没有最伟大上帝概念的人,本体论无法预设最伟大上帝概念,因此也无法对他们证明上帝存在。 针对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康德阐清,宇宙论论证与本体论论证殊途同归。本体论证明是通过将最伟大上帝概念包含实存,将“最高实在存在者”的上帝概念转化为“绝对必然”的上帝实存,从而证明上帝存在的。而宇宙论恰恰相反,是将“绝对必然存在者”的存在转化为“最高实在存在者”的上帝概念,从而证明存在的是上帝概念的。在宇宙论的论证中,由于缺少“最高实在存在者”是“绝对必然存在者”的证明,因此论证无法成立。 针对上帝存在的自然神学证明,康德阐清,自然神学证明中的“至上的世界原因”与宇宙论证明中的“绝对必然存在者”十分相似,都尚未转化为“最高实在存在者”的上帝概念,因此论证同样无法成立。 在说明了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自然神学证明的无法成立后。康德提出了他的观念:虽然站在认知内的角度上,上帝无法被证明存在。但是站在超越认知或是给予我们的知识以完备性、实践目标(至善)以保障性的角度上,上帝不仅可以被预设存在(与认知内的上帝不存在互不冲突),预设上帝存在还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好处:我们可以把上帝作为知识的范导从而朝着更完备的知识方向不断努力,我们也可以把上帝作为实践目标(至善)的保障从而向着至善的道德方向不断行动(这实际上已经是《实践理性批判》的内容了)。 5.对“形而上学争辩何以可能?”的解答: 我们的先验狭义理性,趋向于形成灵魂、世界、上帝三种终极幻相。 在这三种终极幻相趋向形成的基础之上,我们倾向于建立三门形而上学著名的伪科学——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论、理性神学。 灵魂、世界、上帝是我们趋向于形成的幻相,并非我们牢不可破的知识。因此,建立在幻相之上的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论、理性神学注定在一次次建成后又被一次次争论所摧毁。 形而上学无休止的争辩,正是因此成为了可能。 六、先验方法论 1.对“未来若要建立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解答: 在逐步考察了我们先验感性、先验知性、先验狭义理性的认知能力后,康德提出,未来若要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形而上学,那么,有两种形而上学是可能的(既是对本书的总结,又是对《实践理性批判》的展望): 一、自然的形而上学:在认知范围,我们可以基于先验感性、先验知性建立起自然的形而上学。自然的形而上学,类似于自然科学,能够给我们带来大量可靠的知识。 二、道德的形而上学:在实践范围,我们可以基于纯粹实践理性建立起道德的形而上学。(纯粹实践理性,也正是康德三大批判中的第二批判——《实践理性批判》,所要探讨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