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吃货占领语言学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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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流行南方人和北方人买菜的段子,听者频频点头,多以自身经历佐证该段子的精准形象。
当时我正好去内蒙出差,便向两个面相斯文的女子求证北方人豪迈的购买方式——
问:我是否可以去市场只买一只瓜。
答:瓜农会十分鄙弃,懒得理你,要不舍一个给你吃得了,不要钱。
问:那我要买多少才肯卖?
答(遥指路边水果摊):喏,一大网袋,都给你装好了。
细数一下,约7、8只不等。纵是大肚皮,也难以消受啊。
其实买菜的哲学也折射出南北不同的气候条件以及由此养成的生活习惯。前冰箱时代,南方潮热,肉类无法保存,因而多咸肉、咸鱼、火腿、豆腐干之类的腌制食物,也形成了对新鲜蔬果“量入为出”的采买习惯;而北方冬季漫漫,天然一个冻肉大冰箱,反而是时蔬稀罕,所以大白菜萝卜土豆作为维生素必要之需,大量囤积也是一种常理。
说到底,人类和食物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直观呈现。如果将这种关系放到更宏大的人类学视野下考察,再从“迁徙与流变”这个层次去探究,佐以语言学的大数据的支持,那将得出有趣的结论。
如《食物语言学》这本书,作者任韶堂(Dan Jurafsky),一名就职于斯坦福大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教授(当然他必然兼具资深吃货的属性),在多次和朋友谈论到番茄酱这个话题而不得解时,干脆开始潜心研究起食物表层下所蕴含的语言学意义。
番茄酱为什么要叫Ketchup这个名字?从这个名字如何追溯其来源?这些来源又如何和人类的活动、历史和文化息息相关?今天我们已然视为寻常味道的食物,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具有哪些更深刻的社会特征?我们如何通过对食物的包容达成对文化的吸收与包容?我们如何定义我们的理想生活?通过严谨的数据比较和语言文化研究,作者给出了极具说服力的答案,且深入浅出,轻松有趣。
人类并没有绝对的文化孤岛
东方和西方的区别或许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泾渭分明。当我们提及西餐或西式快餐时,番茄酱,Ketchup,是其中重要角色。Ketchup从读音到词源,皆可追溯至闽南语Ke-tchup,这款食物在福建话的古代语境中是“腌制鱼酱”的意思,早期的“金山大叔”带着鱼酱下南洋,然后开设酱汁工厂,逐渐将“鱼露”Kecap传播开来——这里,作者引用了一个专业词汇:语意漂白,也即食物原本的一部分意思被漂白掉了,仅留下另一部分意思,如Kecap被漂成了“酱”,拉丁语Salsus被漂白成Sauce(盐腌的),成了“酱汁”,阿拉伯语“’araq”(汗)被漂成了Arrack,变成了Arrack,亚力酒,最终成为朗姆酒的前身。
日不落帝国早前拥有强大的航海能力,其水手们从“南洋”,也即欧美地理概念中的“爪哇地区”的华商手中买回了Ke-tchup,从此,这个词被收入英语词汇,成为英国和欧洲炙手可热的调味品,接着各个厨师开始山寨Ketchup,并创新性地融入了本土味道,如加入葱、蘑菇、核桃、黄油等食材,作者还从简·奥斯汀的家庭菜谱找出其踪影;随后ketchup被加入番茄、凤尾鱼等材料,再被广泛推广,最后演变为风靡全世界的调味酱,则离不开美国的工业化生产——19世纪50年代,为了更好地运输与储存,Ketchup中被加入了更多糖和醋,变成了现在的孩子们欲罢不能的酸酸甜甜的口味。
小小番茄酱有着如此宏伟而奇曲的前世今生,在传播和不断再造中,已与其原型大相迥异,几乎看不出相同之处,口味上甚至很难兼容——就像我的冰箱里常备鱼露和番茄酱,但即使被朋友戏称为“黑暗料理系毕业的”,我也从未尝试过在薯条中加入鱼露,或在凉拌菜中加入番茄酱——这恐怕是我作为个体,在美食的全球化进程中,对自家餐盘小小的挣扎与坚持了吧。
番茄酱,仅是作者众多考察课题中的一味。沙拉、甜点、意面、果子露、火鸡、马卡龙……在成为今天我们看到的寻常模样之前,每一味食物都走过了漫长的全球化迁徙与流变之路,而它的来路,或通过名字,或通过发音,或通过一些烹饪方法的不经意保留,让人得窥一孔。当我们大口咀嚼这些食物时,是否有过小小的神思:原来我们口中咀嚼的,是人类文化不断融合的结果,实际上,没有绝对意义的孤岛囚禁,从古至今,总有海盗、商人、旅行家、冒险者……担负着恰如动物对植物种子的天然职责:散播,散播,越远越好。
食物语言、联感和心理暗示
当人类用语言和文字对食物命名和描述时,一方面食物的发音可能有着意味深长的文化暗示,如阶级、历史、文化传承和心理隐喻;另一方面,食物的发音的确具有直观的提示作用,因而会有“听起来很胖”的食物,也有“听上去很甜”的食物,它们的发音和质地亲密关联,就好像名字本身存在一定意义,和食物之间有着自然的联系。这种现象让人几乎分不清是地球各个角落的人们的对同一食品的共通感受,还是某种文化滋养与长期驯化的结果。
作者通过大数据计算研究,发现以元音i为代表的前元音通常用来描述小的、瘦的、轻的东西,如petit(法语小),little(英语小),而以a为代表的后元音则多用于表示大的、胖的、重的等东西,如grand(大)、enormous(庞大的)等。无独有偶,辅音在食物语言中的特质也非常鲜明,m、l、r等发音通常表现出一种连续性和光滑度,因而常见于冰激凌、牛奶巧克力等口感柔和的食物;t、k等发音刺耳,感觉更尖锐,多见于黑巧克力或薄脆饼干的品牌,给人一种充满刺激和脆感的心理暗示,如cheese nips(干脆的乳酪片)、wheat thins(小麦薄脆饼干),等等。
作者为这种现象定义为“联觉”,类似修辞法中的“通感”,也即不同感官间的强烈联系和共通。食物所代表的味觉,和听觉、视觉、触觉的关系让人能从一种感知切换到另一种感知,这种感知可以从词义中得以证明,如sharp,既代表视觉的尖锐,也代表味觉的刺激;如pungent,刺激的,既能用于触觉、视觉,也能代表味觉和嗅觉。更重要的是,联觉的建立,可能也蕴含着物种的进化史——因为和本书主题无关,作者在此问题并没有展开叙述,但我相信现有的数据规模,应该能支撑起他的这种猜想吧。
回到食物的商业领域,联感的存在,大大地为食品供应商和餐厅老板提供了方便,通过或圆滑或尖锐或柔和或急促的发音和命名,精明的商家充分地利用人类的直接感受,向我们兜售着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产品,这些产品包容万象,薄脆的薯片、性感的红酒、肥美的牛扒、撩人的鹅肝酱……是修辞,也是诱惑;是写实,也是务虚,然而正因为洞悉了人类语言趣处,商业广告也大行其道,我们一步一步被诱惑,并坚定地相信自己在做内心渴望的事,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或许我们生活在最好的年代
出生于南非的牛津学者伊恩·戈尔丁在《发现的时代:21世纪风险指南》中提到,或许我们已生活在自文艺复兴之后最伟大辉煌的时代,无论是科技、文化意识,还是国家和国家之间交流与和平共识,这都是一个当之无愧的丰盛的年代。从食物角度来看,这个看法具有同样的说服力。
空前的全球化形势让我们不仅拥有更丰沛的、移植自世界各地,或从其他国家进口的琳琅食品,也让我们在品尝美食时,获得了珍贵的机会去思考、观察和发现食源的文化背景,以及食品自身所承载的文化内涵。或许,通过区区盘中餐,真能寻得世界大同的真义呢。
而《食物语言学》一书,正是得益于全球化视野的建立,作者对食物的东西南北、前世今生进行充分的对比,得出可信的、经得起论证的结果;也得益于各个国家之间空前的人口流动,作者能够结识自己的华裔妻子,并形成一种持续的、多元的和不断深入的跨文化美食生活方式,能够便利地采集东西方的食物语言样本,获得一种超越于语言和数据研究的丰富体验。
所以读这本书,不仅读到了科学的研究成果,也读出作者独特的三观,以及,明里暗里的秀恩爱的细节——这大概是生于这个时代的红利: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人们都倾向于个性的释放,也欣赏他人的个性释放。作为语言学家,任韶堂先生不仅用数据和科研成就证明了智商的高度,也通过更自由的表达传递出科学之美,以及人性的温度。
精彩书摘:
现代高价餐厅仍然通过各种信号彰显他们是高端时尚的,或者立志走这种路线。实际上,你可以通过他们的菜单发现各种潜在的语言学线索。这些线索不仅透露出我们对财富和社会阶层的看法,还有社会对食物的看法,甚至餐厅的营销负责人想要隐藏的各种事实。
正因为当时中国想要银子,欧洲想要亚洲商品,所以才会导致欧洲在新世界大肆扩张和殖民。这种西方的味蕾和东方的产品之间的碰撞,创造出了如今用曼恩的话来说的“贯穿世界的互联文明”。
几乎所有的食谱都不是灵光一现,而是不断进化,通过几位爱创新的大厨之手,每人加一味主要材料,或者这一点、哪儿一些的修改制作过程。
作为食客,我们通过阅读评论来决定去哪儿吃,去哪儿买新书或者看电影。但是作为语言学家,我们则用这些评论来研究完全不同的事:帮助我们理解人类的本质。这些评论是人类最有意见、最诚实的状态下写的,其中表现出的暗喻、情绪或者情感是人类心理学的重要线索。
消极差别化在各个领域都有。放眼不同的语言,用来形容痛苦的形容词总比形容快乐的多。我们使用更加多变的词来描述我们不喜欢的人。人们甚至认为长得好看的人都长得差不多,而外貌欠佳的则各不相同。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开宗明义,陈述了这种消极情况比积极情况更多元的普遍现象:“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总而言之,这种语言学上普遍存在的用毒品比喻食物说明了这种对垃圾食品和甜食引人上瘾的理解深深地扎根于我们的文化中。通过埋怨这些食物,我们为自己撇清了“罪孽”,虽然是我们自己吃了这些油炸食物或高糖分的零食:“不是我的错:是这个纸杯蛋糕让我这么做的。”
但是面粉和盐之间的联系远远不限于面包之中。这两种古老的白色粉末是最早的精加工食物的代表,彰显着古老人类从狩猎采集到农耕社会的转变。
马卡伦、马卡龙和马卡龙尼提醒我们,昨天还是稀有的进口奢侈品,今天就成了本地的流行文化元素——先借鉴来,再稍微加点蛋白或椰子,变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让我们在庆祝春天来临时打个小小的牙祭。
硝石和雪,果子露和盐,从中国到阿拉伯,再从莫卧儿到那不勒斯,这种美好不断远扬,创造出了冰激凌的香甜。而且像硝石这种曾用在战争上的东西,却变成了几百年后某种发明的钥匙。这种发明让我们即便在炎炎夏日也能真心微笑。
隐性的文化规则让我们认为甜点必须是甜的,或者克尼什馅饼应该是鸡油味而非牛油味,因此它也深埋于我们心中。菲亚不愿在台北喝生水,费雪的朋友惊诧于先吃沙拉,对蛙类输卵管或生萝卜的厌恶,都源于菜系的本质。它本质上是一种非常丰富的文化结构,其中构成它的味道元素,以及如何结合各元素的语法规则,都在很久之前就扎根于文化中了。
番茄酱、糖浆、花色肉冻、火鸡、马卡龙、冰冻果子露和亚力酒都是语言学的活化石,不仅为我们重现了波斯国王、巴格达哈里发、普罗旺斯王子、纽约巨富的奢华宴饮,也为我们描绘了福建海员、埃及药剂师、墨西哥修女、葡萄牙商人、西西里意面师傅、艾姆赫斯特诗人、纽约烘焙师的生活。
我们如何看待食物也反映了人类的抱负:我们想要过健康、自然、返璞归真的日子,与我们的家人和文化水乳交融,找到我们心底的积极阳光。
所有的语言和文化都有一种本质上的相关性,那就是我们作为人类所有的社会及认知特质。这些方面——尊重差异,相信我们共有的人性——是悲悯情怀的原料。
当时我正好去内蒙出差,便向两个面相斯文的女子求证北方人豪迈的购买方式——
问:我是否可以去市场只买一只瓜。
答:瓜农会十分鄙弃,懒得理你,要不舍一个给你吃得了,不要钱。
问:那我要买多少才肯卖?
答(遥指路边水果摊):喏,一大网袋,都给你装好了。
细数一下,约7、8只不等。纵是大肚皮,也难以消受啊。
其实买菜的哲学也折射出南北不同的气候条件以及由此养成的生活习惯。前冰箱时代,南方潮热,肉类无法保存,因而多咸肉、咸鱼、火腿、豆腐干之类的腌制食物,也形成了对新鲜蔬果“量入为出”的采买习惯;而北方冬季漫漫,天然一个冻肉大冰箱,反而是时蔬稀罕,所以大白菜萝卜土豆作为维生素必要之需,大量囤积也是一种常理。
说到底,人类和食物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直观呈现。如果将这种关系放到更宏大的人类学视野下考察,再从“迁徙与流变”这个层次去探究,佐以语言学的大数据的支持,那将得出有趣的结论。
如《食物语言学》这本书,作者任韶堂(Dan Jurafsky),一名就职于斯坦福大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教授(当然他必然兼具资深吃货的属性),在多次和朋友谈论到番茄酱这个话题而不得解时,干脆开始潜心研究起食物表层下所蕴含的语言学意义。
番茄酱为什么要叫Ketchup这个名字?从这个名字如何追溯其来源?这些来源又如何和人类的活动、历史和文化息息相关?今天我们已然视为寻常味道的食物,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具有哪些更深刻的社会特征?我们如何通过对食物的包容达成对文化的吸收与包容?我们如何定义我们的理想生活?通过严谨的数据比较和语言文化研究,作者给出了极具说服力的答案,且深入浅出,轻松有趣。
人类并没有绝对的文化孤岛
东方和西方的区别或许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泾渭分明。当我们提及西餐或西式快餐时,番茄酱,Ketchup,是其中重要角色。Ketchup从读音到词源,皆可追溯至闽南语Ke-tchup,这款食物在福建话的古代语境中是“腌制鱼酱”的意思,早期的“金山大叔”带着鱼酱下南洋,然后开设酱汁工厂,逐渐将“鱼露”Kecap传播开来——这里,作者引用了一个专业词汇:语意漂白,也即食物原本的一部分意思被漂白掉了,仅留下另一部分意思,如Kecap被漂成了“酱”,拉丁语Salsus被漂白成Sauce(盐腌的),成了“酱汁”,阿拉伯语“’araq”(汗)被漂成了Arrack,变成了Arrack,亚力酒,最终成为朗姆酒的前身。
日不落帝国早前拥有强大的航海能力,其水手们从“南洋”,也即欧美地理概念中的“爪哇地区”的华商手中买回了Ke-tchup,从此,这个词被收入英语词汇,成为英国和欧洲炙手可热的调味品,接着各个厨师开始山寨Ketchup,并创新性地融入了本土味道,如加入葱、蘑菇、核桃、黄油等食材,作者还从简·奥斯汀的家庭菜谱找出其踪影;随后ketchup被加入番茄、凤尾鱼等材料,再被广泛推广,最后演变为风靡全世界的调味酱,则离不开美国的工业化生产——19世纪50年代,为了更好地运输与储存,Ketchup中被加入了更多糖和醋,变成了现在的孩子们欲罢不能的酸酸甜甜的口味。
小小番茄酱有着如此宏伟而奇曲的前世今生,在传播和不断再造中,已与其原型大相迥异,几乎看不出相同之处,口味上甚至很难兼容——就像我的冰箱里常备鱼露和番茄酱,但即使被朋友戏称为“黑暗料理系毕业的”,我也从未尝试过在薯条中加入鱼露,或在凉拌菜中加入番茄酱——这恐怕是我作为个体,在美食的全球化进程中,对自家餐盘小小的挣扎与坚持了吧。
番茄酱,仅是作者众多考察课题中的一味。沙拉、甜点、意面、果子露、火鸡、马卡龙……在成为今天我们看到的寻常模样之前,每一味食物都走过了漫长的全球化迁徙与流变之路,而它的来路,或通过名字,或通过发音,或通过一些烹饪方法的不经意保留,让人得窥一孔。当我们大口咀嚼这些食物时,是否有过小小的神思:原来我们口中咀嚼的,是人类文化不断融合的结果,实际上,没有绝对意义的孤岛囚禁,从古至今,总有海盗、商人、旅行家、冒险者……担负着恰如动物对植物种子的天然职责:散播,散播,越远越好。
食物语言、联感和心理暗示
当人类用语言和文字对食物命名和描述时,一方面食物的发音可能有着意味深长的文化暗示,如阶级、历史、文化传承和心理隐喻;另一方面,食物的发音的确具有直观的提示作用,因而会有“听起来很胖”的食物,也有“听上去很甜”的食物,它们的发音和质地亲密关联,就好像名字本身存在一定意义,和食物之间有着自然的联系。这种现象让人几乎分不清是地球各个角落的人们的对同一食品的共通感受,还是某种文化滋养与长期驯化的结果。
作者通过大数据计算研究,发现以元音i为代表的前元音通常用来描述小的、瘦的、轻的东西,如petit(法语小),little(英语小),而以a为代表的后元音则多用于表示大的、胖的、重的等东西,如grand(大)、enormous(庞大的)等。无独有偶,辅音在食物语言中的特质也非常鲜明,m、l、r等发音通常表现出一种连续性和光滑度,因而常见于冰激凌、牛奶巧克力等口感柔和的食物;t、k等发音刺耳,感觉更尖锐,多见于黑巧克力或薄脆饼干的品牌,给人一种充满刺激和脆感的心理暗示,如cheese nips(干脆的乳酪片)、wheat thins(小麦薄脆饼干),等等。
作者为这种现象定义为“联觉”,类似修辞法中的“通感”,也即不同感官间的强烈联系和共通。食物所代表的味觉,和听觉、视觉、触觉的关系让人能从一种感知切换到另一种感知,这种感知可以从词义中得以证明,如sharp,既代表视觉的尖锐,也代表味觉的刺激;如pungent,刺激的,既能用于触觉、视觉,也能代表味觉和嗅觉。更重要的是,联觉的建立,可能也蕴含着物种的进化史——因为和本书主题无关,作者在此问题并没有展开叙述,但我相信现有的数据规模,应该能支撑起他的这种猜想吧。
回到食物的商业领域,联感的存在,大大地为食品供应商和餐厅老板提供了方便,通过或圆滑或尖锐或柔和或急促的发音和命名,精明的商家充分地利用人类的直接感受,向我们兜售着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产品,这些产品包容万象,薄脆的薯片、性感的红酒、肥美的牛扒、撩人的鹅肝酱……是修辞,也是诱惑;是写实,也是务虚,然而正因为洞悉了人类语言趣处,商业广告也大行其道,我们一步一步被诱惑,并坚定地相信自己在做内心渴望的事,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或许我们生活在最好的年代
出生于南非的牛津学者伊恩·戈尔丁在《发现的时代:21世纪风险指南》中提到,或许我们已生活在自文艺复兴之后最伟大辉煌的时代,无论是科技、文化意识,还是国家和国家之间交流与和平共识,这都是一个当之无愧的丰盛的年代。从食物角度来看,这个看法具有同样的说服力。
空前的全球化形势让我们不仅拥有更丰沛的、移植自世界各地,或从其他国家进口的琳琅食品,也让我们在品尝美食时,获得了珍贵的机会去思考、观察和发现食源的文化背景,以及食品自身所承载的文化内涵。或许,通过区区盘中餐,真能寻得世界大同的真义呢。
而《食物语言学》一书,正是得益于全球化视野的建立,作者对食物的东西南北、前世今生进行充分的对比,得出可信的、经得起论证的结果;也得益于各个国家之间空前的人口流动,作者能够结识自己的华裔妻子,并形成一种持续的、多元的和不断深入的跨文化美食生活方式,能够便利地采集东西方的食物语言样本,获得一种超越于语言和数据研究的丰富体验。
所以读这本书,不仅读到了科学的研究成果,也读出作者独特的三观,以及,明里暗里的秀恩爱的细节——这大概是生于这个时代的红利: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人们都倾向于个性的释放,也欣赏他人的个性释放。作为语言学家,任韶堂先生不仅用数据和科研成就证明了智商的高度,也通过更自由的表达传递出科学之美,以及人性的温度。
精彩书摘:
现代高价餐厅仍然通过各种信号彰显他们是高端时尚的,或者立志走这种路线。实际上,你可以通过他们的菜单发现各种潜在的语言学线索。这些线索不仅透露出我们对财富和社会阶层的看法,还有社会对食物的看法,甚至餐厅的营销负责人想要隐藏的各种事实。
正因为当时中国想要银子,欧洲想要亚洲商品,所以才会导致欧洲在新世界大肆扩张和殖民。这种西方的味蕾和东方的产品之间的碰撞,创造出了如今用曼恩的话来说的“贯穿世界的互联文明”。
几乎所有的食谱都不是灵光一现,而是不断进化,通过几位爱创新的大厨之手,每人加一味主要材料,或者这一点、哪儿一些的修改制作过程。
作为食客,我们通过阅读评论来决定去哪儿吃,去哪儿买新书或者看电影。但是作为语言学家,我们则用这些评论来研究完全不同的事:帮助我们理解人类的本质。这些评论是人类最有意见、最诚实的状态下写的,其中表现出的暗喻、情绪或者情感是人类心理学的重要线索。
消极差别化在各个领域都有。放眼不同的语言,用来形容痛苦的形容词总比形容快乐的多。我们使用更加多变的词来描述我们不喜欢的人。人们甚至认为长得好看的人都长得差不多,而外貌欠佳的则各不相同。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开宗明义,陈述了这种消极情况比积极情况更多元的普遍现象:“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总而言之,这种语言学上普遍存在的用毒品比喻食物说明了这种对垃圾食品和甜食引人上瘾的理解深深地扎根于我们的文化中。通过埋怨这些食物,我们为自己撇清了“罪孽”,虽然是我们自己吃了这些油炸食物或高糖分的零食:“不是我的错:是这个纸杯蛋糕让我这么做的。”
但是面粉和盐之间的联系远远不限于面包之中。这两种古老的白色粉末是最早的精加工食物的代表,彰显着古老人类从狩猎采集到农耕社会的转变。
马卡伦、马卡龙和马卡龙尼提醒我们,昨天还是稀有的进口奢侈品,今天就成了本地的流行文化元素——先借鉴来,再稍微加点蛋白或椰子,变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让我们在庆祝春天来临时打个小小的牙祭。
硝石和雪,果子露和盐,从中国到阿拉伯,再从莫卧儿到那不勒斯,这种美好不断远扬,创造出了冰激凌的香甜。而且像硝石这种曾用在战争上的东西,却变成了几百年后某种发明的钥匙。这种发明让我们即便在炎炎夏日也能真心微笑。
隐性的文化规则让我们认为甜点必须是甜的,或者克尼什馅饼应该是鸡油味而非牛油味,因此它也深埋于我们心中。菲亚不愿在台北喝生水,费雪的朋友惊诧于先吃沙拉,对蛙类输卵管或生萝卜的厌恶,都源于菜系的本质。它本质上是一种非常丰富的文化结构,其中构成它的味道元素,以及如何结合各元素的语法规则,都在很久之前就扎根于文化中了。
番茄酱、糖浆、花色肉冻、火鸡、马卡龙、冰冻果子露和亚力酒都是语言学的活化石,不仅为我们重现了波斯国王、巴格达哈里发、普罗旺斯王子、纽约巨富的奢华宴饮,也为我们描绘了福建海员、埃及药剂师、墨西哥修女、葡萄牙商人、西西里意面师傅、艾姆赫斯特诗人、纽约烘焙师的生活。
我们如何看待食物也反映了人类的抱负:我们想要过健康、自然、返璞归真的日子,与我们的家人和文化水乳交融,找到我们心底的积极阳光。
所有的语言和文化都有一种本质上的相关性,那就是我们作为人类所有的社会及认知特质。这些方面——尊重差异,相信我们共有的人性——是悲悯情怀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