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的叙事
《黄金时代》是王小波的“宠儿”。王小波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它,到将近四十岁时定稿,其间经历很多次地重写,才凝练到现在的三万字篇幅。它既是中国现当代文学绕不过去的巨石,也是我最喜欢的华语小说。 《黄金时代》的文字无疑是美的。很多人都对小说中的这段话耳熟能详:“那一天我二十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一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字里行间透露出王小波蓬勃的生命力和对理想生活的真诚向往。这股真诚和坦率非常地打动我。 王小波的幽默是刻在骨子里的。他的文字给我的最大印象就是“有趣”,太“有趣”了,这是非常难得的。文中王二想证明自己没有打瞎队长家的狗,觉得“只有以下三个途径:1。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2、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所以他“只能保持沉默”。我极爱这份天真和幽默。 这篇小说里很多地方写到性,是王小波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他自述小说真正的主题是“对人的生活状态的反思”。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而王小波恰恰认为,“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样的逻辑同样带着黑色幽默的气质。而这样的气质贯穿《黄金时代》全篇。 我在这里重点想说的是《黄金时代》的叙事手法。在我看来,《黄金时代》之所以显得如此特别,原因之一就是它的叙事结构。这篇小说看似是主人公王二在漫无边际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会是他二十岁的经历,一会又跳到他四十岁时,但实际上它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了王小波的精心设计。 王小波对写作是有极高追求的。他曾因看过了杜拉斯的《情人》后十年不写小说,原因是他感到自己能力不济。他在评论杜拉斯的《情人》时泄露了他的写作追求:“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他甚至告诉读者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 《黄金时代》确实是这样的。王小波在正叙、倒叙和预叙之间不漏痕迹地来回切换,他并非以时间顺序来安排各类情节,而是站在一个更加整体的高度,将它们布置在最恰当的位置,最终使全篇具有一种特别的阅读感受。比如故事的高潮(同时也是结尾)部分,它同时在讲述陈清扬的两次离开,这两次离开相隔二十年之久,第一次是与王二被组织批斗上交认罪材料之后,当时不管王二怎么交代,组织就是不通过,陈清扬不知道写了什么交上去,组织竟然把二人都释放了,那之后陈清扬就离开了王二。二十年后二人在北京重逢,王二很想知道陈清扬当年到底写了什么,陈清扬最后告诉他,她写的是自己犯下的真实的罪孽,那就是在某一刻真正爱上了眼前“饿纹入嘴”的王二,并且她知道“这爱永远不能改变”,陈清扬告诉王二这件事以后,就又一次走掉了。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把目瞪口呆的读者和四十岁的王二、二十岁的王二一起扔在了原地。试想如果按照正常的时序来写,两次离开相隔二十年之久,陈清扬的秘密所带来的冲击会减弱很多,这篇小说的魅力也会减弱很多。更加难能可贵的是,《黄金时代》经过这样二十年的细心打磨,竟然如此浑然天成,完全看不出斧凿痕迹。 王小波向我们展示了语言所能到达的高度。阅读王小波的小说,让我想起张枣对现代汉语的期望,他曾说“现代汉语已经可以说出整个世界,包括西方世界,可以说出历史和现代”,而汉语“更深的成熟应该跟那些说不出的事物联系起来。”我很庆幸在这个沉默昏暗的年月,还有小波这样的文字来为我们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