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先改变自己才可以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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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地下室里,英国圣公会主教的墓碑上写着这样的一段话:当我年轻自由的时候,我的想像力没有任何局限,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渐渐成熟明智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世界是不可能改变的,于是我将眼光放得短浅了一些,那就只改变我的国家吧! 但我的国家似乎也是我无法改变的。当我到了迟暮之年,抱着最后一丝努力的希望,我决定只改变我的家庭、我亲近的人——但是,唉!他们根本不接受改变。现在在我临终之际,我才突然意识到:如果起初我只改变自己,接着我就可以依次改变我的家人;然后,在他们的激发和鼓励下,我也许就能改变我的国家。再接下来,谁又知道呢,也许我连整个世界都可以改变。
对于我们还活在世上的人是很难去界定一个人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的,但是对于已故的人,我们确可以衡量,评估。看美国的历史,就是有这样一种感觉,那些愿意从自我改变开始的伟人,比如富兰克林、华盛顿等等最终都多多少改变了美国这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进程。
他们当时到底是在怎样的历史格局中成就自己,最终又造就了新世界新格局的,这一些都可以在《美国的故事》被详细且趣味性极强地表达了出来。
《美国的故事》的作者是毕蓝,生于山东,留美二十余年,从2010年开始在网上开设“蓝草莓的博客”撰写关于美国历史的故事,用独特的视觉,平实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讲述美国一段又一段传奇故事。
初高中课本里的美国历史都是重大事件的集合,考点也是死板的年代和重要事件概括,很少会有历史教科书去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做一个详细的解说。但是在《美国的故事》里面所有人物这些零七八碎,甚至八卦小道消息都可以窥见一二,这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就如同站立在你的身旁,有着超强的代入感,你看的不是美国的历史,你就是在见证一个又一个奇迹,你与他们同风雨,也共进退。
《美国的故事》全书一共7册,分别是殖民之地,革命之火,独立之战,制宪之路,美国之父,三权之争,共和之国。主要讲述了1620年到1820年这200年间美国的风云变幻。
全书基本上分为3大部分来阐述。
第一部分为建国前期,殖民之地时期,1620年当时受到宗教迫害的一批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上岸,并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由此几个大的殖民地几乎都是以教会的分裂作为起源,人们为了心中的自由奔走他乡,都是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庇护所而开疆扩土。一共建立了13个殖民地,也就是美国国旗的那13道红白杠的由来。
第二部分为建国时期之初,由启蒙运动中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法治等等思想植入人心后,由富兰克林为主的一大批思想传播者直接引发了北美地区的大觉醒,紧接着由着殖民地抗税风波直接引发了革命之火,《独立宣言》的诞生更是让大陆军更加合理合法且激情满满地开启了独立之战。在华盛顿一次次被打的狼狈不堪,但每一次都在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转危为安,最终险胜那么一点点拿到了和谈的主动权,才促成英美《巴黎合约》,独立战争才算最终完结。
第三部分为建国时期之中期朝纲确立,政治形态萌芽,在跌跌撞撞中摸索制宪之路,也是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确立后,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现代联邦制共和国,国父华盛顿任第一任总统,当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建立起来后,试运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三权,之争,但是经过前6任总统的不懈努力终于创建了强大的共和之国。
在通读完美国这200年的历史,小至一个族群的兴起,大至一个国家的建立,其中这些领军人物身上有3个大特质一定是共通的。
第一个是积极主动,在《美国的故事》一书中的人物案例真的是数不过来,其中感触最深的有以下几个:
最初的弗吉尼亚殖民地建立之初,一个叫约翰.史密斯的人物尤为突出,他一生都应该感谢他这个积极主动的特质,才能让他的事迹让后人传颂至今,甚至还被迪斯尼拍成了纪实电影《风中奇缘》。
这个史密斯16岁丧父,自己开始去海上讨生活,当过水手,当过雇佣兵,当兵的时候官至上尉,后面被捕成为土耳其贵族的奴隶,还被转送给另外一个贵族夫人做情人。后面逃脱后又被抓回来,被无情地扔进了地中海。这还没完,在弗吉尼亚公司招募人员去北美成立殖民地的船上,他又因为对绅士出言不逊,被绅士们锁在船舱,准备带回英国处以绞刑......以上种种际遇,倘若没有积极主动的心态,于我们常人来说,分分钟都有种活不下的感觉。
还有伟人富兰克林,小时候他的挂像就出现在我小学教室墙上,但是他为什么那么伟大,我竟然是从《美国的故事》中被引导,继而刚买了他的自传,我确认他一定是我这辈子的精神导师。他由于家庭经济差,只上了正规的3年学,其后就开始帮父亲制作蜡烛和肥皂,直到12岁被父亲送去他的哥哥那边学习印刷技术。
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开始像海绵一样通过自学吸收了大量的知识,教会自己拼读,教会自己语法,甚至还给哥哥办的报纸匿名投稿,那些平凡而又充满智慧和幽默的语言为他积累了大量的粉丝,但是当他哥哥在有一天知晓了那个报刊中受大众欢迎的名叫“赛琳丝.°古德”太太竟然就是自己的弟弟富兰克林,一气之下就停止了他所有的稿件,因为他跟哥哥的关系一直不好。
这都没有打消他的积极上进的心,不让投稿,那他就找了个笔友,用通信来提高写作技巧,他经常用同一件事先写成故事、再写成诗歌,最后变成散文,辞藻也不断地提炼修饰,这些都是为他以后成为大作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知道美国的《独立宣言》他是起草人。
一转眼他到了17岁,哥哥更加专制和刻板,他实在忍无可忍,把自己所有的藏书卖掉,潜逃了,为什么叫潜逃,是因为他跟哥哥签订了9年用工合同的,而他还有4年才到期,他不辞而别就是算违法了。
当时的他应该没有想那么多,他逃去了宾夕法尼亚州,当时特别开放又相对自由的殖民地,在费城他找了一家印刷店,由于他的印刷技术过硬,且还会写文章,瞬间就吸引了众多粉丝,包括当时的总督都知道了他的大名,总督并邀请他去当时的英国伦敦采购最新的印刷设备。
如果没有积极主动的心态,要跋山涉水,漂洋过海2个月的路程,一般人应该都不会主动去承担这样的责任,但是富兰克林极其兴奋地应承了下来,还借此机会游历了当时的欧洲,学问大长,眼界就更不用说了。
他回到费城后跟朋友迅速地合开了一家印刷店,还出版了第一份报纸《宾夕法尼亚报》,后面还承包了整个宾夕法尼亚州的所有印刷业务,这还没完,还遍及整个北美,真正地做到了由点及面,成为了当时北美的龙头老大。他还出版了《穷人理查德的年鉴》,这个年鉴有点像大杂烩,有当年的日历、天气预报、月亮的阴晴圆缺、潮汐的变化以及各种趣闻。这个年鉴的巨大成功,为富兰克林带来了丰厚的回报的同时,也让他成为了当时最有名的作家和出版家,更是成为了新大陆最富有的人。
这还只是他小小的战绩,当他觉得自己钱赚的差不多了就腾出时间,积极主动去搞发明创造去了,其中他在一个雷雨交加、风云骤起的日子,他跟他儿子把一只风筝放到天上,在绳子的末端拴着一把铜钥匙。风筝实验让他变成了“从空中抓到雷电的人”,不管在欧洲还是北美,他都是当时家喻户晓的英雄。
对于他的一生真的是随便截取一个片段都是熠熠生辉,因为他到70岁都还在为争取美国的独立漂洋过海前往巴黎去游说法国国王出钱支持独立战争,到80岁还被选为宾西法尼亚州的州长......
富兰克林似乎什么都会做,就是不会休息,这大概与他天生的积极主动的心态密不可分,他不仅是作家、出版家、企业家、科学家、发明家、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社会活动家、幽默大师、漫画家等等等等,你真无法一一罗列出来。我们除去膜拜以外好像就是不能再做点别的事情了。
当然在《美国的故事》用积极的心态让自己,甚至整个族群、州际、大区、国家甚至全世界都来了个天翻地覆的改变的人物真的是太多太多,无法一一枚举。
如果说积极主动心态是让伟人成功的第一步的话,那第二个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特质一定是他们走的更远,影响更大的超级法宝。
就拿美国最具治国天才的“国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来说,堪称终身学习,不断更新自我的典型代表,要知道他生于1755年的西印度群岛,她母亲在没有跟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情况下跟他的父亲同居生了下他,相当于私生子,要知道在当时等级森严的社会,私生子的地位是极其卑微的,他也是所有美国”国父“出身最差的,没有之一。
因为他的父亲在他2岁的时候就抛弃了他们母子三人,母亲也在13岁的时候不幸去世,母亲留下的稍许财产也全部被前任丈夫全部拿走。最后他跟哥哥被2个家庭收养,好心的亲戚将母亲留下的34本书留给了他,就是凭着这34本书,通过自学让自己走进了古希腊、古罗马的哲学和文学世界。
14岁的时候他给一家贸易行当学徒,他一面打工,一面拼命读书,对数学、哲学、法学、文学都有浓厚的兴趣,还自学了拉丁文和希腊文。17岁的时候因为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描写飓风的文章,引起了社区领袖们的注意,被送到新大陆的国王学院深造。
”来克星顿的枪声“打响后,汉密尔顿不仅发表30多篇文章支持革命,跟60个多国王学院的学生组成一个炮队,他日夜操练,被选为上尉军官,华盛顿进驻纽约后,汉密尔顿的炮队被编入民兵,参加了纽约的保卫战,因为他一直勤于思考,对任何事务都保持着学习的热情,做学生的时候就做一名最好的学生,做炮兵的时候就做最优秀的炮兵。最后被一路举荐做到了华盛顿将军的帐前助理,还是首席帐前助理。
这些不过是汉密尔顿辉煌成就中的小小前奏,因为退役后的竟然又决心要个律师去,且通过自学9个月就完成了资格考试,要知道一般人都是要在有专业的老师指导下至少要3年才能学完。
在参军的空隙还刻苦攻读了大量的经济学和金融学,最终通过自己的硬实力于1789年被华盛顿总统任命为首届联邦政府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的锋芒简直是老天都遮不住,但是这些都是他终其一生不断地自我更新,终身学习的成果。
在拥有积极主动的心态和不断自我更新保持终身学习的基础上,再拥有第三个著书立说的超强输出能力的特质更是让这些伟人如虎添翼,不仅强大了自己,还影响了他人和世界,甚至流芳百世。
1609年10月,任当时弗吉尼亚总督的史密斯回国后,根据自己的经历写了好几本书,包括《弗吉尼亚》从而成为了畅销书作家,影响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去新大陆建立领地。
其中17世纪当时13个殖民地中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布拉福德历任31界之久,他也编写了《普利茅斯定居地》从而让世人见证了清教徒历史和早期新英格兰殖民地最重要的见证。
1776托马斯.杰斐逊起草了《独立宣言》影响了整个国家的建立之根本,而”宪法之父“麦迪逊起早的《美国宪法》也是为他赢得了生前身后名,而富兰克林的自传更是被传颂至今,连现今最火的查理.芒格都将其自传作为人生指导圣经。
对于生活在和平现代的我们,更应当去学习他们身上的这些特质,我们做不到那么完美,但是可以从改变自己开始,先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是最基础的,保持每天都运动,做学生的时候就好好学习,上班的那就尽职尽责,做父母的就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做儿女的就孝顺自己的父母......做好了自己,天长日久下来,你就会逐渐逐渐更加优秀,也就能影响到他人和社会。
对于我们还活在世上的人是很难去界定一个人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的,但是对于已故的人,我们确可以衡量,评估。看美国的历史,就是有这样一种感觉,那些愿意从自我改变开始的伟人,比如富兰克林、华盛顿等等最终都多多少改变了美国这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进程。
他们当时到底是在怎样的历史格局中成就自己,最终又造就了新世界新格局的,这一些都可以在《美国的故事》被详细且趣味性极强地表达了出来。
《美国的故事》的作者是毕蓝,生于山东,留美二十余年,从2010年开始在网上开设“蓝草莓的博客”撰写关于美国历史的故事,用独特的视觉,平实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讲述美国一段又一段传奇故事。
初高中课本里的美国历史都是重大事件的集合,考点也是死板的年代和重要事件概括,很少会有历史教科书去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做一个详细的解说。但是在《美国的故事》里面所有人物这些零七八碎,甚至八卦小道消息都可以窥见一二,这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就如同站立在你的身旁,有着超强的代入感,你看的不是美国的历史,你就是在见证一个又一个奇迹,你与他们同风雨,也共进退。
《美国的故事》全书一共7册,分别是殖民之地,革命之火,独立之战,制宪之路,美国之父,三权之争,共和之国。主要讲述了1620年到1820年这200年间美国的风云变幻。
全书基本上分为3大部分来阐述。
第一部分为建国前期,殖民之地时期,1620年当时受到宗教迫害的一批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上岸,并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由此几个大的殖民地几乎都是以教会的分裂作为起源,人们为了心中的自由奔走他乡,都是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庇护所而开疆扩土。一共建立了13个殖民地,也就是美国国旗的那13道红白杠的由来。
第二部分为建国时期之初,由启蒙运动中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法治等等思想植入人心后,由富兰克林为主的一大批思想传播者直接引发了北美地区的大觉醒,紧接着由着殖民地抗税风波直接引发了革命之火,《独立宣言》的诞生更是让大陆军更加合理合法且激情满满地开启了独立之战。在华盛顿一次次被打的狼狈不堪,但每一次都在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转危为安,最终险胜那么一点点拿到了和谈的主动权,才促成英美《巴黎合约》,独立战争才算最终完结。
第三部分为建国时期之中期朝纲确立,政治形态萌芽,在跌跌撞撞中摸索制宪之路,也是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确立后,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现代联邦制共和国,国父华盛顿任第一任总统,当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建立起来后,试运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三权,之争,但是经过前6任总统的不懈努力终于创建了强大的共和之国。
在通读完美国这200年的历史,小至一个族群的兴起,大至一个国家的建立,其中这些领军人物身上有3个大特质一定是共通的。
第一个是积极主动,在《美国的故事》一书中的人物案例真的是数不过来,其中感触最深的有以下几个:
最初的弗吉尼亚殖民地建立之初,一个叫约翰.史密斯的人物尤为突出,他一生都应该感谢他这个积极主动的特质,才能让他的事迹让后人传颂至今,甚至还被迪斯尼拍成了纪实电影《风中奇缘》。
这个史密斯16岁丧父,自己开始去海上讨生活,当过水手,当过雇佣兵,当兵的时候官至上尉,后面被捕成为土耳其贵族的奴隶,还被转送给另外一个贵族夫人做情人。后面逃脱后又被抓回来,被无情地扔进了地中海。这还没完,在弗吉尼亚公司招募人员去北美成立殖民地的船上,他又因为对绅士出言不逊,被绅士们锁在船舱,准备带回英国处以绞刑......以上种种际遇,倘若没有积极主动的心态,于我们常人来说,分分钟都有种活不下的感觉。
还有伟人富兰克林,小时候他的挂像就出现在我小学教室墙上,但是他为什么那么伟大,我竟然是从《美国的故事》中被引导,继而刚买了他的自传,我确认他一定是我这辈子的精神导师。他由于家庭经济差,只上了正规的3年学,其后就开始帮父亲制作蜡烛和肥皂,直到12岁被父亲送去他的哥哥那边学习印刷技术。
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开始像海绵一样通过自学吸收了大量的知识,教会自己拼读,教会自己语法,甚至还给哥哥办的报纸匿名投稿,那些平凡而又充满智慧和幽默的语言为他积累了大量的粉丝,但是当他哥哥在有一天知晓了那个报刊中受大众欢迎的名叫“赛琳丝.°古德”太太竟然就是自己的弟弟富兰克林,一气之下就停止了他所有的稿件,因为他跟哥哥的关系一直不好。
这都没有打消他的积极上进的心,不让投稿,那他就找了个笔友,用通信来提高写作技巧,他经常用同一件事先写成故事、再写成诗歌,最后变成散文,辞藻也不断地提炼修饰,这些都是为他以后成为大作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知道美国的《独立宣言》他是起草人。
一转眼他到了17岁,哥哥更加专制和刻板,他实在忍无可忍,把自己所有的藏书卖掉,潜逃了,为什么叫潜逃,是因为他跟哥哥签订了9年用工合同的,而他还有4年才到期,他不辞而别就是算违法了。
当时的他应该没有想那么多,他逃去了宾夕法尼亚州,当时特别开放又相对自由的殖民地,在费城他找了一家印刷店,由于他的印刷技术过硬,且还会写文章,瞬间就吸引了众多粉丝,包括当时的总督都知道了他的大名,总督并邀请他去当时的英国伦敦采购最新的印刷设备。
如果没有积极主动的心态,要跋山涉水,漂洋过海2个月的路程,一般人应该都不会主动去承担这样的责任,但是富兰克林极其兴奋地应承了下来,还借此机会游历了当时的欧洲,学问大长,眼界就更不用说了。
他回到费城后跟朋友迅速地合开了一家印刷店,还出版了第一份报纸《宾夕法尼亚报》,后面还承包了整个宾夕法尼亚州的所有印刷业务,这还没完,还遍及整个北美,真正地做到了由点及面,成为了当时北美的龙头老大。他还出版了《穷人理查德的年鉴》,这个年鉴有点像大杂烩,有当年的日历、天气预报、月亮的阴晴圆缺、潮汐的变化以及各种趣闻。这个年鉴的巨大成功,为富兰克林带来了丰厚的回报的同时,也让他成为了当时最有名的作家和出版家,更是成为了新大陆最富有的人。
这还只是他小小的战绩,当他觉得自己钱赚的差不多了就腾出时间,积极主动去搞发明创造去了,其中他在一个雷雨交加、风云骤起的日子,他跟他儿子把一只风筝放到天上,在绳子的末端拴着一把铜钥匙。风筝实验让他变成了“从空中抓到雷电的人”,不管在欧洲还是北美,他都是当时家喻户晓的英雄。
对于他的一生真的是随便截取一个片段都是熠熠生辉,因为他到70岁都还在为争取美国的独立漂洋过海前往巴黎去游说法国国王出钱支持独立战争,到80岁还被选为宾西法尼亚州的州长......
富兰克林似乎什么都会做,就是不会休息,这大概与他天生的积极主动的心态密不可分,他不仅是作家、出版家、企业家、科学家、发明家、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社会活动家、幽默大师、漫画家等等等等,你真无法一一罗列出来。我们除去膜拜以外好像就是不能再做点别的事情了。
当然在《美国的故事》用积极的心态让自己,甚至整个族群、州际、大区、国家甚至全世界都来了个天翻地覆的改变的人物真的是太多太多,无法一一枚举。
如果说积极主动心态是让伟人成功的第一步的话,那第二个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特质一定是他们走的更远,影响更大的超级法宝。
就拿美国最具治国天才的“国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来说,堪称终身学习,不断更新自我的典型代表,要知道他生于1755年的西印度群岛,她母亲在没有跟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情况下跟他的父亲同居生了下他,相当于私生子,要知道在当时等级森严的社会,私生子的地位是极其卑微的,他也是所有美国”国父“出身最差的,没有之一。
因为他的父亲在他2岁的时候就抛弃了他们母子三人,母亲也在13岁的时候不幸去世,母亲留下的稍许财产也全部被前任丈夫全部拿走。最后他跟哥哥被2个家庭收养,好心的亲戚将母亲留下的34本书留给了他,就是凭着这34本书,通过自学让自己走进了古希腊、古罗马的哲学和文学世界。
14岁的时候他给一家贸易行当学徒,他一面打工,一面拼命读书,对数学、哲学、法学、文学都有浓厚的兴趣,还自学了拉丁文和希腊文。17岁的时候因为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描写飓风的文章,引起了社区领袖们的注意,被送到新大陆的国王学院深造。
”来克星顿的枪声“打响后,汉密尔顿不仅发表30多篇文章支持革命,跟60个多国王学院的学生组成一个炮队,他日夜操练,被选为上尉军官,华盛顿进驻纽约后,汉密尔顿的炮队被编入民兵,参加了纽约的保卫战,因为他一直勤于思考,对任何事务都保持着学习的热情,做学生的时候就做一名最好的学生,做炮兵的时候就做最优秀的炮兵。最后被一路举荐做到了华盛顿将军的帐前助理,还是首席帐前助理。
这些不过是汉密尔顿辉煌成就中的小小前奏,因为退役后的竟然又决心要个律师去,且通过自学9个月就完成了资格考试,要知道一般人都是要在有专业的老师指导下至少要3年才能学完。
在参军的空隙还刻苦攻读了大量的经济学和金融学,最终通过自己的硬实力于1789年被华盛顿总统任命为首届联邦政府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的锋芒简直是老天都遮不住,但是这些都是他终其一生不断地自我更新,终身学习的成果。
在拥有积极主动的心态和不断自我更新保持终身学习的基础上,再拥有第三个著书立说的超强输出能力的特质更是让这些伟人如虎添翼,不仅强大了自己,还影响了他人和世界,甚至流芳百世。
1609年10月,任当时弗吉尼亚总督的史密斯回国后,根据自己的经历写了好几本书,包括《弗吉尼亚》从而成为了畅销书作家,影响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去新大陆建立领地。
其中17世纪当时13个殖民地中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布拉福德历任31界之久,他也编写了《普利茅斯定居地》从而让世人见证了清教徒历史和早期新英格兰殖民地最重要的见证。
1776托马斯.杰斐逊起草了《独立宣言》影响了整个国家的建立之根本,而”宪法之父“麦迪逊起早的《美国宪法》也是为他赢得了生前身后名,而富兰克林的自传更是被传颂至今,连现今最火的查理.芒格都将其自传作为人生指导圣经。
对于生活在和平现代的我们,更应当去学习他们身上的这些特质,我们做不到那么完美,但是可以从改变自己开始,先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是最基础的,保持每天都运动,做学生的时候就好好学习,上班的那就尽职尽责,做父母的就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做儿女的就孝顺自己的父母......做好了自己,天长日久下来,你就会逐渐逐渐更加优秀,也就能影响到他人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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