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微不足道的小事变得趣味盎然
将微不足道的小事变得趣味盎然 夏学杰 《活着,就得有点滋味儿》是汪曾祺和汪朗合著的散文集。内容分为三辑,第一辑按地域论述美食,讲述各地美食的精髓和有趣的见闻。第二辑论述口感独特的美食,借酸甜苦辣咸说尽人生百味。第三辑论述美食文化、渊源,忆苦思甜,追古察今,启发美食之外的思考。 汪曾祺系现当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京派小说传人,沈从文的入室弟子。汪朗是汪曾祺的长子,媒体人,美食家,其文颇具家学渊源,较其父多一些发散性的东西,于谈吃讲古的间隙中总试图咂摸出些微言大义。 当然,汪朗的文笔,照比其父还是逊色不少的。不过,文笔幽默亦可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记录,对于外人了解汪曾祺颇有益处。 汪朗说:在家里,老头儿也常常做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北京平民吃的玩意儿,上不得大雅之堂。前些年,市面上还没爆肚卖,他就自己买个生牛肚,吭哧吭哧洗上半天,还得把牛肚里外都撕去一层,只留下中间部分,然后自己配制调料。折腾两三个小时,最后满打满算能爆出一笊篱成品,还嚼不烂。他倒是吃得挺来劲,用假牙一个劲儿磨蹭,一边还说:“爆肚就是不能嚼得烂。”有这回事? 汪曾祺的美食文章写得很粗略,如写腌笃鲜,“上海菜。鲜肉和咸肉同炖,加扁尖笋。”只有这么几个字,跟报账似的。除了是他自己做的菜,他是不大说菜的具体做法的,就连吃的感觉也写得极其简略。写狮子头的口感:“狮子头松而不散,入口即化,北方的‘四喜丸子’不能与之相比。” 写长沙的腊肉:“我没有想到腊肉能蒸得这样烂!入口香糯,真是难得。”对此汪朗是这样理解的:“他的这类文章和一般人不太一样,很少谈某种菜的具体做法,也不怎么谈自己的‘美食历程’,只是进行简简单单的介绍,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其味道,这充分体现了他的写作主张:文章要留白。” 汪曾祺自称是个杂食动物,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都很有兴趣,都想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汪朗说:他去内蒙古,专门要试着生吃羊肉。他晚年去云南,就想尝一下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傣族人生吃、做调料、蘸肉。当地人怕同去的作家接受不了,只做了一个苦肠加肉蒸丸子,让他觉得很不过瘾。 汪曾祺为何这么喜欢吃,或是,他对吃为何如此留心呢?难道他是标准的吃货吗? 我想,他不是醉心于吃,大概是想在寻常烟火中寻觅点乐趣罢了。正如小说《长腿叔叔》所言:“生活本身已经够单调的了,你总得花很多时间吃饭睡觉。但想想看,如果在两顿饭之间再不发生点意料之外的事情,生活不仅是单调了,简直是了无生趣!”他不大会编故事,汪朗说“老头儿写小说不怎么会编,一般都是根据真人真事加工出来的。”所以,他就写写身边人、寻常事,并想从中品出点味来。 或许,还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的味道。汪曾祺在口味一文中说:“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比如广东人吃蛇,吃龙虱;傣族人爱吃苦肠,即牛肠里没有完全消化的粪汁,蘸肉吃。这在广东人、傣族人,是没有什么奇怪的。他们爱吃,你管得着吗?不过有些东西,我也以为不吃为宜,比如炒肉芽——腐肉所生之蛆。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在《苦瓜是瓜吗》中,他又言:“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过,这样直白的很少,汪曾祺的微言大义是极含蓄的,不细品,读不大出来。 “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这是汪曾祺写给沈从文八十岁生日贺诗中的一联。这又何尝不是在说他自己呢? 古人云:“不做无为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不总是充满意义,或是有用的事太多,而人生太短,就像庄子所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有趣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生活品质,生命不只需要奋斗,还需要有趣来对抗生命的空虚与无聊。太呆板的生活,亦是无趣的。 叔本华说:“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讲述那些伟大事件,而是使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变得趣味盎然。”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汪曾祺无疑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