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只是鳞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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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朴老师坐在咖啡厅喝酒,看着三里屯来来往往的美女,聊到辞职后的方向。
我说人生总有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时刻,他说很能理解,就像他年轻时去巴黎住那两年一样。
我说巴黎啊真好,我也应该去住上一段时间,海明威也这么劝我,应该再读一遍。
但《流动的盛宴》被我压箱底了,徐志摩这本好拿,就决定先读《巴黎的鳞爪》。
然后读着读着就后悔了,因为这本书真是巴黎的“鳞爪”,除了第一篇《巴黎的鳞爪》之外,基本是在写英国,偶尔带了点佛罗伦萨,跟巴黎就无关了。
这也敢起名叫巴黎!
不过毕竟是徐志摩嘛,怎么都应该读完,看他写剑桥生活,小文青一样去见几个英国作家。
有的作家死了,如济慈;有的没死,没死的曼斯菲尔德见了他二十分钟,他写那一夜是“二十分钟不死的时间”,MD我还以为他们睡了呢,写了那么长一篇纪念文章,感情人家就简单问了徐志摩几个问题。
见哈代时间长一点,见了一个小时,哈代说,“你们的文字是怎么一回事?难极了不是?为什么你们不丢了它,改用英文或法文,不方便吗?”两人辩难了一晌。
不过英国人也真是挺扯的。哈代死后,本意是归葬故乡,英国人非要给他国葬,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最后商量来商量去的结果是——把它的心挖出来,心归葬故乡,遗体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两边的葬礼还同一时间举行,不知道哪边的更合本人的心意?真是有创意。
这本书有趣的地方都在这里了,不是徐志摩的粉丝就不推荐你买了。不过他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看到这一段还是挺激动的,我也要去找能让我睁眼的地方!!!
又感觉想去英国了,又不去巴黎了。一个失业者的左右为难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