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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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星里有一星是为了斯特罗伊夫而加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角色,“毛姆所讲述的这个故事”就只值一星了。
同样是追寻自己理想的两个人,主人公一切自私、残忍,毫无人性的做法,就因为他“是个天才”,他取得了艺术上的成功,一切就变得美好而高尚起来;反观斯特罗伊夫,他是个庸才,还长了一张可笑的脸,哪怕他的行为再怎么善良无私,毛姆对他的描述中始终极尽嘲讽之能事。这是个寻找自我,仰望“月亮”的故事?不,这只是个成王败寇的故事,书里关于斯特罗伊夫的描写暴露了这一切。如果他不是毛姆,这个故事就和随处可见的网文没什么区别,甚至主人公要更加恶劣。
他一声不响地抛下了家庭,妻子却愿意不计前嫌,只求他能回来;他穷困潦倒蓬头垢面,却有妓女愿意免费倒贴;他遇见了自己的伯乐,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毫无保留地帮助他,救了他的命,他对恩人却只有讥讽和不屑;他不知羞耻地夺走了恩人的妻子,而这个女人对他的价值却仅限于一幅人体画的模特;他说着不需要女人,不需要爱情,却在得知土著女子有资产足够养活他时,欣然同意结婚。
我们来想一想,如果主人公他不是个天才,这个故事看起来还会那么美吗?
他的作品最终被世人所了解,认可,人们在看到他作品的时候,重复着“这是个天才啊!”。而他身上一切非人类的东西,似乎都被天才的光芒掩盖——毕竟,“他是个天才”嘛,天才总归是和凡夫俗子不可相提并论的。而他对别人的伤害,别人对他的付出,似乎都成了为了创造出天才的必要牺牲。正如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写道:“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的不存在。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在书的后半段,毛姆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主人公如同孤独的朝圣者般的行为,只追求表达,不追求认同,心无旁骛地(并没有,只是发泄肉欲的部分被一笔带过了)持续攀登艺术的高峰。这个时候,有一部分一开始还坚定地厌恶着主人公的读者似乎也被触动了,觉得这个人似乎高尚了起来,“他只是有些特例独行,敢于不顾世俗追寻自己的月亮啊!”
请冷静一下,除了前文提到的,他是个天才之外,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起点爽文般的无双人设上:他拥有说不清的性吸引力,妓女愿意免费投怀送抱;有夫之妇跟他私奔,甚至愿意卖身养活他;土著女子愿意做他的金主、保姆、模特和泄欲工具。
也无怪会有人憧憬主人公义无反顾追寻理想的举动呢。
毛姆偏激地将理想和世俗二元对立起来,仿佛不彻底摒弃甚至唾弃世俗,追逐理想这个行为就不够纯粹。这可是连原型的高更都做不出来的,完完全全是毛姆个人的价值观。而关于这本书的那些宣传语:“仰望月亮时,莫忘脚下的六便士。”“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看到了月亮。”,就好像是在向着通读完本书那些愤怒的读者辩护:没有什么二元对立,月亮和六便士都要。不,毛姆在书里没有这个意思,他把书中代表世俗的东西讥讽了个遍。可他似乎是忘了,主人公几度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吸着世俗的血,维持生命以继续画画。
正因为这部小说的原型是高更,他是个伟大的艺术家,有了这个预设,整个行文描述似乎都是为将他的行为一并升华而服务的。在书中,毛姆设问道怎样算是成功,他是这么回答的:“取决于你怎样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那么主人公按照毛姆的标准无疑是失败的,因为他对社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他根本不在乎自己以外的人和事。如果你要说他的艺术对社会的价值可以说明第二点,那同样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庸才身上,他就是失败的,因为庸才创造不出造福社会的艺术品。
无私地为这个天才做出牺牲的人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他们是和主人公同样的人,主人公追求的自我实现是艺术的表现,而其他人追求的自我实现可能是生活(比如布鲁诺特船长),或者别的什么。主人公的自我实现并不比其他人自我实现更高贵,要认清这一点,先要从“艺术高于一切”这种媚俗里抽身出来。“他为了理想抛弃优越的生活,是多么有勇气啊。”“他身患绝症(然而原型的高更是因为纵欲染上了梅毒)还坚持追求艺术,是多么伟大啊。”这样的媚俗引起的感情是可以分享的,在自我压抑的人们心中迅速感染扩散开来,纷纷被这个本身就带有强烈偏见的故事感动了。
苏福忠先生在序言中写道:“为了赞赏男主人公弃家而去的勇气,他把妻子和儿女都写成了俗不可耐的小市民;为了包容男主人公夺人妻子、毁人家庭的行为,他把一个谦恭有礼的男人写成了滑稽小丑”。毛姆对书中出现的绝大多数女人都是抱着批判的态度,认为她们肤浅,虚荣,没有思想,没有自我——生在那个时代的女性的社会地位极低,受到各种压迫,被看作是男性的附属品——而毛姆亦看不起她们依附于男性而存在。只有一个角色是例外的,得到了毛姆肯定的,那就是主人公最后的伴侣,土著女子阿塔,因为她“从来不干涉我,她给我做饭,照看她的婴儿。我让她做什么,她做什么。我想从一个女人那里得到的东西,她都给我了。”
那么最后我们抛开内容,来看看形式吧。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小说家”。除却穿插其中一些絮絮叨叨的讽刺他人,以及”我为什么要写这些“之外,都是大白话,通读下来确实非常顺畅——不过这个故事本身情节非常简单明了,人物的感情也并不复杂,你可以很容易就把整个故事给简述给一位没看过这本书的朋友。看过一篇对毛姆的评价,那位朋友举例了毛姆和纪德笔下的故事,非常有意思,感兴趣可以看一下: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03055/answer/12702926 很巧我前阵子刚读完纪德的《窄门》,我确实无法精确地向别人转述故事里那些复杂的感情,信仰和偏执,只好简单告诉好奇的朋友:这是一个虔诚清教徒的爱情悲剧。依我拙见,毛姆讲故事的能力,并不比其他会讲故事的作家高明到哪里去,我想有一定阅读量的朋友应该也接触过太多会讲故事的作者——毛姆真的是其中顶尖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