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食用的文字
一个吃货看一个老饕写的书,总有关不住口水的时候~虽然作者感受不到榴莲的美味而我恰好是榴莲的死忠粉。越看越饿,连作者描述的黑暗料理都想尝试,我是中了作者的毒!
首先要给榴莲正名,不说营养和各种微量元素,爱榴莲的人,大约是爱那绵密的层次丰富的甜和一丝丝回味无穷的芳香。我觉得人的唾液酶大概都有不同,和榴莲反应,有的生出迷恋的味道,有的散发避之不及的恐惧。话说我是相当喜欢吃榴莲的一个人。但是看到作者对榴莲的评价,真的是忍俊不禁,三天干呕,太夸张了!其实特别能理解一个不喜欢榴莲的人的切身感受。因为我也有完全咽不下去吃到就想吐的食物——肝脏。对我来讲不管是溜肝尖还是法式鹅肝,都是黑暗料理,完全无法感受到一丝美好,尽管这么多人真诚的爱着这些食物。
我喜欢作者描述食物的文字,活泼喧闹,正如食物应有的牵动身心的感觉。而且,我更爱作者描述“黑暗料理”的文字。我大约是喜欢找刺激,特别想试吃这些不在常规的食物。其实人吃什么来源于小时候的认知,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吃羊头,给我挖脑髓吃,当时觉得好好吃啊,所以我对于所有动物脑子的看法都是,可以吃,应该味道还不错。然而风靡川渝的火锅涮猪脑,尝试过后我只能告诉自己,还是不要勉强。你看,小时候那么直白的吃货,长出审美的势利眼后,挑剔多了。
饮食,是一门艺术。其实很羡慕作者想吃就吃,吃遍世界的吃货生涯。自认为也是有一条刁钻的舌头和海纳百川(咳咳,此处是可理想状态)的胃,然而在很多时候,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寻找一道美味,也没有情调去享受一餐愉悦。所以,美食在前,还要带着一颗虔诚的心,珍惜食物,感谢赋予美食灵魂的主厨。
有一段时间我一直觉得最好的工作就是美食家的工作,只需要吃吃吃。后来才懂,一切的升华都在品味二字,能吃的人很多,会吃的人缺少。美味,营养,意蕴,文化,都要呈现在盘盏碟碗中,甚至容器本身也是美味的一部分。一个好的饕客,不仅要品出美食的本味,还要与之相契合,让品味本身变成一种精致。以上,算一算自己还是做不到。所以,快快乐乐做一个市井食客,用热情寻找美味,珍惜每一次机会与美食相遇才好。
作者用一种灵动而不失幽默的文字来拉近人与食物的距离,虽然每天都在吃饭,但吃什么还是略有不同。天南海北,山高水长,吃不到尽头的世界,见识不完的祖国。我可能不会喜欢千里之外的你的口味,但我绝对欣喜你与我的不同。许多不同的融合造就了陌生却又令人欣喜欢愉的味觉,文字表达不出的部分可以脑补舌尖上的中国。
假装好吃,其实真的好吃。抛开视觉嗅觉和分析联想功能,世间一切食材都可一试,保不准就惊艳了味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