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帙拾屑

我一早说过,我就是这么个爱唱唱反调的家伙。正儿八经的内容向来是读不进去的,扒拉扒拉肚子里少得可怜的货色,还是拾捡些零零碎碎的突发奇想,勉强攒出一篇书评,聊以充数吧。
(泰山) 本书序中称汪曾祺汪老先生写泰山直抒胸臆,很耿直地说:“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
兀然想起了一则古代轶事,说是秦始皇的时候封禅泰山,有那些个抱残守缺的儒生,要求他把撵子上的车轮都用蒲草包上,免得伤到了泰山的一草一木。想来当时跑去跟秦始皇说这话的儒生,一定是因为被冠冕上垂着的珠帘挡住视线,没能看到秦霸总铁青的脸色,否则哪还敢继续在那儿撩火呢?
要知道,秦始皇本来就对这些儒生越来越不耐烦了,临到要高高兴兴的封禅了,又给他来这手。胆敢干出这么触霉头的事儿,活该惹火了马王爷,一股脑全埋地里去做了花肥!
(锦灰堆) 《看画》一文中提到的叫做“断简残篇”的画体:一条旧碑帖的拓片(多半是汉隶或魏碑)、半张烧糊一角的宋版书的残页、一个裂了缝的扇面、一方端匋斋的印谱……七拼八凑,构成一个画面。画法近似“颖拓”,但是颖拓一般不画这种破破烂烂的东西。他画得很逼真,乍看像是剪贴在纸上的。这种画好像很“雅”,而且这种画只有他画,所以有人买。
但是,前段时间刚读过一篇相关介绍,分明是说这玩意儿是叫“锦灰堆”的。汪老见闻博雅,不知为何未在文中采用此种称法,许是他老人家上初中那会儿还不曾知晓这种画体另有别称,亦或是锦灰堆这个叫法也是在写这篇文章之后才有的?
节摘如下: 有首诗是这样说的:颠倒横斜任意铺,半页仍存半页无。莫道几幅残缺处,描来不易得相符。锦灰堆是我国书画史上一种特殊的画种,又名八破图也叫“集破、”“集珍”、“打翻字纸篓”等。因为它囊括的内容太多,所以宜小不宜大。勾画出若干重叠交错的小事物,翻开的字帖,废旧拓片、虫蛀的古书、废弃的画稿以及扇面信札等,参差的秃笔,杂乱无章层层叠叠挤入画纸,具三维视觉艺术特点的写实画法。
这些杂物件件呈现破碎、撕裂、火烧、沾污、破旧不堪的形状,给人以古朴典雅、古色古香、雅气横生、耐人寻味的感觉。看似杂乱无章,其实对技艺要求极高。绘画者需多才多艺,要善写真、草、隶、篆以及能模仿各家字体和善画花鸟鱼虫、山水人物,熟知各种碑拓、青铜器造型、能篆刻各种印章、等等绝活……这项技艺时至今日,因其制作难度大,耗时之长,胜任者极少,所以日渐萎缩,终成绝响。
(人间草木) 说来我的母亲也是蛮文艺的,那一代人都是从那个无比推崇诗歌的文艺年代走过来的,我小时候家里的书架上净是一些诸如:《文豪精品》、《知音合辑》还有什么《唐诗宋词选》一类的书。这些书迄今已大半散失,少有还能在我家书架上存续的了。
不得不说,人类最大的动力即是兴趣。我识字很早,在祖父母身边三四岁上便识得了两千余字,再然后被接回父母家中上了幼儿园,被放羊式的教学模式教成了只会傻乐傻玩。自然忘个精光。
还是有次和父母回老家,坐火车时他们无聊又怕我在车上乱跑被拐孩子的抱走,把我拘在身边给我念武侠小说里的故事,但是他们很快没了耐心。就这样,为了能够自己读武侠小说里的故事,我又捡起了过去认的字。毕竟识字这码事,应该和骑自行车车差不多,就算人忘了,潜意识也记着呢。
这本来当是一件好事,然则,我母亲获知此事后欣喜若狂,还以为生了个天资不凡的孩子,结果待翻了年回到老家大肆展扬时,才知道我原来学过了。这让她大为羞恼!
我之前也没怪她拉着我出去到处炫耀,把我当做橱窗里的展示品替她博取荣耀,她现在倒来怨我没有告诉她,原来我之前竟然是识字的啊。可是天可怜见!小孩子能记得什么呢,在父母身边几年的时间我早把小时候在祖父母身边的经历忘个精光,又不是有意要隐瞒她。
唉,但是对于当时还未满八岁的我来说,这些都不算烦恼。真正让我烦恼的是,家中的武侠小说就那么几本,所有过年领到的红包都被母亲收走了,平日又无有零花钱,自己也买不起。于是,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家中的书架上,看看还有什么别的能看的没?
《文豪精品》这本书就是我在那时候翻看到的。书中收录了许多当代名家的散文和短篇小说,自然不会落下汪老。不过,那时候的我还只是小屁孩,除了《空青》那样近乎神怪的故事,对于鲁迅的《三味书屋》都不感兴趣,就更别提汪老的文章了。
汪曾祺老先生说过:文求雅洁,少雕饰,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滋味近似。这句话很好的体现了他的文字风格。他贯以轻笔淡墨写人记事,却能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和悠长的感动。
又读汪老,还是我在十二三岁的时候遇上他的一本名为《人间草木》的作品集,越品越有滋味。就此奠定了我的审美基调。记得有段时间绮华艳丽的美文大行其道,安意如、白落梅的作品红极一时,被人大赞“拿她们的书轻轻一抖,掉落的灰尘都是金色的”。但我对这种新鸳鸯蝴蝶派的文风还是感冒不起来。
不管怎么说,好东西吃多了,也是会腻的。总觉着那些人写的东西,刻意追求辞藻华丽,笔致缠绵,乍一看觉得都是美文佳句,读来齿颊留香。然则,文字往往华而不实,矫情太过。更有甚者,满眼都是排比句、形容词,内容空洞浮夸,少有真情实感。
(十可笑) 说来惭愧,这些年来我始终保持阅读的习惯,但正经书没读过几本,闲书却读了不少。近来购书愈发重视书籍的装帧设计的‘外包装’美观与否。相较之下,这部书的装帧设计堪称朴素,纸张、印刷不过不失,亦无可给人惊喜之处。比较稀罕的是,书目竟排在序言之前,这实是近年来之绝少见的版式。
书中颇搜罗了汪老几篇反应文革旧事的文章,文中很浓郁的年代感却是我所不喜的。许是对于文革有着太多太复杂的感情,生活中总会有意无意的避开与那个年代相关的东西,虽称不上是避如蛇蝎,却也全然没有什么好奇心。总觉得过去了事已然过去,很没必要再翻出来让人揪心。
我更喜欢看汪老笔下的旧年景的风情画,看他忆旧,谈生活,写饮食、写习俗节令、写草木鱼虫,不喜欢看他写人,似乎也不大喜欢看他写风景。他笔下的《国子监》洋洋洒洒好大一篇文章,然而我就是惦记着他顺笔一提的北京“十可笑”,惦记的抓心挠肺的想知道到底是个什么道道?
汪曾祺汪老先生在《国子监》一文中这样写道:《戴斗夜谈》一书中说,北京人已把国子监打入“十可笑”之列:京师相传有十可笑:光禄寺茶汤,太医院药方,神乐观祈禳,武库司刀枪,营缮司作场,养济院衣粮,教坊司婆娘,都察院宪纲,国子监学堂,翰林院文章。
上百度查过才知道,原来这种说法明代已有,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四云:“京师向有谚语云:‘翰林院文章,武库司刀枪,光禄寺茶汤,太医院药方。’盖讥名实之不相称也。”总之,关于这一“谚语”,后来流传的不同版本甚多。
这十可笑并非真笑话,只是讥讽那些名实不符的官署。总之,“这个可笑的意思有的是在说“逗乐儿”,有的可笑说得是“荒唐”。可有时候这可笑已经没有一点让人乐的意思,而是 “可恨”、“可悲”甚至是“无奈”。”
(金岳霖) 这些年来杂七杂八的书读的太多,忘记是在那本书上看到的了,有说此君是为了林徽因终身不娶的,有说此君是为了陆小曼念念难忘的。众说纷纭,也难辨真假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林徽因,还是陆小曼,都走在了他的头里。不知道是得到了又失去比较难过一些,还是从来没有得到过更好。
今个看了汪老的散文,那篇《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回忆起沈先生旧日给他们讲课时的场景,他与学生谈到:一位研究东方哲学的先生跑警报时带了一只小皮箱,皮箱里没有金银财宝,装的是一个聪明女人写给他的信。
有据可查的是,一辈子是个单身汉的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那么,这是否便是仰慕不已,求之不得了,却也说不准。这段话倒让我不免有些生疑,莫非这位“研究东方哲学”的教授其实就是金某人,而那位聪明女人更是不知姓林、姓陆的女士了?
(贾似道之死) 读过这本书才发现,原来汪老先生正经还写过不少说文论史的文章,出版社搜罗了这些市面上鲜见的汪老历年所作结集出版了本书。如《午门》、《国子监》等等这些现实感鲜明的作品,从不同侧面还原了当时的时代背景、社会风俗及文化思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贾似道之死》,正是在这篇文章中,汪老以《木棉阉郑虎臣报冤》这个故事举例,条分缕析,引经据典。严厉抨击那些过度娱乐的文艺乱象的。
“是小说,当然会有些虚构,有些想象之词,……这和《拗相公饮恨半山堂》的存有偏见,《苏小妹三难新郎》纯为娱乐,随意杜撰,是很不相同的。现在许多写历史题材的作品,尤其是电视剧,简直是瞎编,如写李太自与杨贵妃恋爱,就更不像话了。我觉得《木棉阉郑虎臣报冤》是短篇历史小说的一个典范:材料力求有据,写得也并非不生动。今天写历史题材的作品仍可取法。”
唔,窃以为这话是很有预见性的。倘若汪老活到今日,见了《陆贞传奇》这样假言历史,实际却是在创造历史的偶像剧,不知又当作何感慨了?毕竟,编剧能将真实的北齐历史上那个身为罪臣之妻,却成为皇帝的乳母,满腹心机都在如何争权夺势上的陆令萱,愣生生给写成个纯情少女,也是蛮拼的了。
(公费留学) 汪老先生是个十分耿直的人,能够直言,“知道了,也没用,美国人不会炒菜。”当然是十分耿直的了。不然,换做“美国人是不炒菜的”“美国人又不炒菜”的写法就要委婉许多。
《悬空的人》一文结尾处,他这样写道:“我在美国,听说有一个留学生说:“我宁愿在美国做狗,不愿意做中国人。”岂有此理!”
乍一见这段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呸!”靠之,这丫什么玩意儿?稍稍冷静下来又一寻思,倒有些懊悔自己的激愤情绪了。其实,更加理智客观的看待这话,并不是不能够理解这位留学生的心态的。
要怪就怪中国当时太穷了吧。当年美国家庭养的狗尚且能吃牛肉吃到饱,但是国内负担重的家庭却是从年头到年尾都见不着一点肉星儿的。然而,上天给了我们一口大白牙,可不是让我们生下来吃素的!
这样一想,便很能理解这位留学生的抱怨了。唉,谁让我也是个肉食主义者呢。
不过,倘若此君仅是抱怨抱怨还无所谓,但是如果真的付诸行动了,比方说毕业之后来个人间蒸发,就此滞留美国(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当年这样的事情不要太多。
那时候可不像现在,没有出得起钱自掏腰包出国留学的,全都是国家勒紧了裤腰带把人送出来留学,结果,总送出来的多,肯回去的少。真遇上这样的人了,理智上可以理解,感情上却是不能容忍的。
不过,是否选择留在国外,都是个人的选择,旁人无可非议。问题是,学业一完成,立马玩失踪那些,有否曾在工作后,将自己出国留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还给国家?
如果有,说明这些人还有点良心,最起码是知道廉耻的;反之,就是真的无可救药了。唔,个人建议,国家什么时候缺钱了,不妨成立个律师团,按图索骥的逐个找上门去索赔,相信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