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古今中外,智者都不懂爱。

《智血》,只有150页,废话很少,但看着依然很累。这是一本道德启示录、伦理修正案,而为达到目的,伦理和道德都被捆上沉重的十字架,有些人背着它们沉入海底,有些人驮着它们游走余生。这是一本基督徒才能写出的书,但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能看得懂。有些虔诚的信徒可能看了几章就会忍不住把书撕了吃掉,因为就我这个第三者看来,书的前段太亵渎神灵了。男主,一个传统布道者家庭的孩子,一心想继承家族传统,但战争却改变了一切。(作者没有提到哪场战争,但此书写于1948年,又说主人公境外作战,且受伤荣归故里,所以应该是在二战欧洲战场服役)。因为成为英雄,所以有了一笔政府抚恤金,不用工作就能租房买车撩妹子,此时膨胀的心理让其信仰的巨轮驶入误区,在其内心滋生出一个作为信徒万分邪恶的念头,成立“没有基督的基督教”。他的传教之路上,遇到装瞎步道的骗子、和骗子的私生女同居、被智力低下的看门小孩当做上帝、被心怀叵测的投机者当成摇钱树。最后他发现每每想要证明上帝不存在或者人们搞错了,可最终都是冥冥之中最恰当的安排。他没错,那个时代,美国英雄层出不穷,年轻气盛就得花时间证明,不然老了怎么办。可他错就错在太诚实、太固执,不愿与骗子同谋、和婊子为伍。最终,婊子为了钱选择了安逸的生活、骗子为了钱选择昧着良心亵渎信仰、傻子为了信仰变成狗熊、他自己为了赎罪弄瞎了双眼,脚踩砾石身负荆棘,成了耶稣。 不得不说此书作者弗兰纳里.奥康纳,虽然没有获得过诺贝尔奖,短暂的一生也没很多作品(《智血》为作者长篇处女作,一生只有两部长篇小说,39岁死于红斑狼疮),但其人生华丽到禁锢我们想象力的地步,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非要凭实力让人们永远铭记她。五岁时便被百代公司发现作为童星,她的照片上过《新闻周刊》,她的肖像刊登在《时尚芭莎》的封面,她的小说在她死后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她写的故事被收入全美各年级教材。她终身未嫁,却从来没有败坏过自家名声。她直到死,都和母亲过着相互扶持的生活。她在小说中展现的美国南方哥特式风格,昭示了她的作品的主题:天主的恩惠降临在魔鬼操控的领地。尽管大部分时间她故事里的人物都被堕落、自私、愚昧、自负、欺骗或冷漠所掌控,但是,总有那么一个时刻,她会安排上帝显灵,普度众生。 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将报复变成包袱扔给上帝或者随便哪个无所相干的人,那我一定好好爱自己,也好好爱别人。可是,古今中外,智者都不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