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书评(NYRB)版《奥古斯都》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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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博客来网站,原收于台北启明繁体字版《奥古斯都》,由该书译者马耀民教授翻译。除转为简体字外,亦根据英文原文有所修订。专有名词、小说引文已大多根据文景版和大陆习惯而替换。感谢马教授对此文的译介。
NYRB版《奥古斯都》引言最初发表于2014年纽约书评杂志,原文点此
by 丹尼尔·门德尔松(Daniel Mendelsohn),古典学家、作家、文化评论家。
译者马耀民,台湾大学外文系副教授、约翰·威廉斯全三部重要小说的繁体版译者。
身为作家,诗人和大学教授的约翰·威廉斯,近年以他久被忽略的《斯通纳》引起国际文坛的一阵骚动。然而相较于他稍早完成的小说,他的最后一部作品《奥古斯都》看来似乎有点奇怪。首先,《奥古斯都》出版于一九七二年,次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小说奖,是他四本作品中唯一一本在他有生之年获得重要赞誉的。(威廉斯一九二二年生于德州,在丹佛大学英文系担任文学和文学创作教授三十年后,一九九四年于阿肯色州逝世。)更重要的是,这小说以罗马第一位皇帝丰富多采的一生,以及其改写历史的功业为主题,似乎与作者其他成熟的作品中明显的美国关怀、平凡的角色,以及简约的叙述相去甚远。一九六〇年出版的《屠夫十字镇》叙述一个来自波士顿的年轻人,被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搞糊涂后,到达一八七六年的西部,要探索「荒野」,相信那是「他能找到一生核心意义」的所在;他在那里参与了一次野蛮的美洲野牛捕猎,暗示了追寻「美国梦」所付出的代价。一九六五年出版的《斯通纳》勾勒出上世纪初到中叶一位密苏里大学英文系助理教授寂寂无名,以及在表面看来不甚成功的一生;他的出身极为低微,视学院为「庇护所」,是一个他最终寻获的地方,那是一个「他孩提时代在自己家里应该感受到安全与温暖」的地方。(威廉斯发表在一九四八年的第一本小说《惟有黑夜》(Nothing But the Night ),描述一位有心理障碍的纨绔子弟,作者后来把此小说排除在他的主要作品之外。)
要找一个明显酷似这两个富有理想,但最终幡然醒悟的小人物作为小说的角色,我们很难会想到真实世界中历史上知名的领袖如奥古斯都。在他接近八十年波涛汹涌却宏伟壮阔的生命中,他好几个复杂的名字,不论被授予或主动攫取,被扩大或被精心设计,获得或扬弃,都几乎与威廉斯给予其他两个虚构人物仅仅双音节的名字产生可笑的对比。读者可能注意到,两个角色——威廉·安德鲁,威廉·斯通纳——与作者有着相同的名字:这个巧合几乎难以让人不去揣测两本小说的自传色彩。
《奥古斯都》却没有类似的暗示了。这位皇帝为他的时代带来政治上和文学上的盛世,于西元前六十三年出生时被取名为盖乌斯·屋大维·图里努斯,那一年是政治家西塞罗遏止了贵族阶层推翻共和体制的企图,(三十年后奥古斯都会亲手对这个垂死的政治制度施以致命的一击)。他出生于平民阶层里富裕的骑士家庭,在离罗马约二十五哩的乡间长大,青少年时期虽然体弱多病,却展现出充足的雄心壮志,使舅公尤利乌斯·恺撒印象深刻,并收为养子,此后便被称为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屋大维努斯(或简称屋大维)。
西元前四十四年,在恺撒遇刺,及后来元老院颁布命令把他封为神祗后,这位不可思议的十九岁青年急于要利用已故亲人的声望,以及提升自己在恺撒老将心目中的地位,便自称为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狄威·菲力乌斯(即「神的儿子」)。到他二十五岁在腓立比铲除了布鲁图斯和卡西乌斯为恺撒复仇时,那个全新的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已精明地利用各种手段成为罗马世界中的三位军事领袖(即「三雄」)之一(其他二人分别是马克·安东尼及马尔库斯·埃米利乌斯·雷必达),进入了权力的核心。从此,他名字中「盖乌斯」和「尤利乌斯」便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统帅」(Imperator),与英语世界的「皇帝」(emperor )同源,是军队用作称赞英勇将领的军事头衔。
在下一个十年中,这位恺撒·狄威·菲力乌斯统帅已从他剩下的唯一对手马克·安东尼手中夺得广大罗马的绝对控制权。他于西元前三十一年在亚克兴打败安东尼,次年安东尼与他的情人克莉奥帕特拉双双自杀。统帅下令把克莉奥帕特拉的青少年儿子恺撒里昂处死—— 因为他的父亲正是尤利乌斯·恺撒,是一个潜在的敌人——并表示「太多恺撒不是好事」。在他三十三岁统一天下后,便开始巩固他的权力,巧妙地在传统的共和体制下合法化他的独裁统治,并在法律、政治、文化各方面为一个在某种形式上延续了十五个世纪的帝国奠定基础。而实际上不仅如此;现在罗马天主教会的架构,也是直接源自奥古斯都所创设的政治制度。
这位老练得令人惊讶的人物从来没有使用过的称号是「王」(rex),一个被罗马人厌恶的字,而杀害他舅公的凶手中便是惧怕他想要称王;这位一统天下的君主精明地称自己为「第一公民」。在西元前二十七年,表面上为了要感谢这位新的恺撒结束了一个世纪以来的流血内战,并在海内外建立了政治上的稳定,元老院投票通过授予他一个前所未有,且富含宗教意味的额外头衔:奥古斯都,(意谓「被崇拜的人」)。这是他在历史上为人所知的名字,一个与他出生时被赋予的名字无任何相似的地方。
与过去的自我无任何相似的地方:这正是《奥古斯都》与前两本小说潜藏近亲关系的所在。威廉斯的作品中一个强烈的主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自我的体认可以随时势或机缘产生不可逆转的改变。在《奥古斯都》中,威廉斯竭尽所能地不执着于闪亮的历史外衣,而聚焦在难以捉摸的主角本人身上,他比大部分人更必须要演化出新的自我,以掌握局势。威廉斯这本最后的小说令人惊讶的地方,在于其赫赫有名的主角到结局时,与作者其他两本小说中饱受挫折的主角,并没有多少差异——也即是说,相较于我们大部分人,他没有更好,或更坏。这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传奇,其关怀不仅让我们感到亲切,也具有深沉的人道精神。
罗马第一个皇帝的事迹是历史小说理想的题材。这个文类要达到最成功的境界,端赖是否能在学术性的严格规范处理史实,和对角色与动机有独具慧眼的想像两者之间获得平衡。奥古斯都是一个我们知道很多,却同时知道很少的人物,他因此鼓励我们作进一步描述与发明。
奥古斯都在世时,便有各种传记、流言蜚语、文字纪录和捕风捉影的臆测在流传。其中一本在古代相当于授权传记的书,作者是身兼哲学家与历史家的大马士革的尼古拉乌斯,是奥古斯都同时代的人物,也是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他的经历包括曾经短暂担任安东尼和克莉奥帕特拉所生孩子的家庭教师。奥古斯都自己撰写了他的官方自传《奥古斯都功业录》(Res Gestae Divi Augusti ),明显是要达到政治宣传的目的:自传文字刻在铜板之后,镶嵌在他陵墓的门柱上,然后再在整个帝国复刻。
如果我们相信历史家塔西佗(Cornelius Tacitus )在奥古斯都执政一百年后所写的,便可知奥古斯都的性格和动机已经是他同辈间讨论的话题。在他的《编年史》(Annals)中,塔西佗记录了奥古斯都在西元十四年他七十六岁去世时的一个论战:
有人说「他是被逼参与了内战——那是没人能预谋,也不是有正当的道德原则便可以策动的——那是基于他对父亲(即恺撒)的责任,以及国家存亡之所系。在那个法治派不上用场的时代⋯⋯全国陷于内战,除了让单一个人统治国家之外,没有任何良方妙药可加以拯救。他建立的国家没有国王或独裁者等统治阶层,只有「第一公民」⋯⋯公民有法律可遵守,盟友备受尊重;国家建设带来财富的增加;他只有在少有的情况下使用武力,而且只是为了要带来更大的安定」。
但是:
另一方面,据说「他对父亲的责任,以及当时国家的危急情况只是一种掩饰:事实上是一股宰制的欲望让他仅以一个少年身分,用贿赂的方式煽动资深老将,组成一支私人军队,削弱了执政官集团军的力量⋯⋯在元老院万般不愿意的情况下,他夺下执政官的职位,并利用他统领的军队,对安东尼发动战争以对抗共和体制本身。罗马公民被放逐,土地被分割⋯⋯这一切无疑带来了和平,但那是淌着血的和平」。
的确,奥古斯都有可能在经营某种神秘色彩,作为掌控权力的方式:如果人们难以揣测他的个性和动机,他的行动也同样的难以被掌握。难怪他的国玺琢制成迷样的狮身人面像。
如何书写这样一个人物?这个问题在《奥古斯都》中在尼古拉乌斯被委托撰写这位第一公民的传记时,不着痕迹地在他口中提出,在一次与奥古斯都会晤后,对于如何书写这位做事谨慎得让人厌恶,却又嗜好赌博,便在信中困惑地向朋友说:「你是否明白我的意思?没有说出的还有很多。我几乎相信,已经发明的文体里还没有一种可以让我说出我要说的。」这是威廉斯针对内行人设计的一个玩笑话:尼古拉乌斯梦想的形式——当然是威廉斯最后决定使用的形式——是书信体小说。这个文类是奥古斯都死后十五个世纪才被发明的,被视为这个文类第一个作品的是一四八五年西班牙的卡斯蒂利人迪亚哥·圣佩德罗(Diego de San Pedro )所写的《爱的牢狱》(Prison of Love)。不过,这文类的根源,可直接追溯到奥古斯都统治时期的诗人奥维德。奥维德也是本小说的角色之一,但在现实生活中利用了一些当时宫廷里的八卦消息,撰写了一部以二十一封书信组成的《女杰书简》(Heroides),是神话故事中的女性写给爱人的情书。(交游广阔的奥维德因喜欢散布流言蜚语而惹祸:他最后被流放到荒凉的黑海附近,可能是因为他牵涉奥古斯都家族的一桩丑闻。)
长久以来书信体与浪漫的题材密不可分,实际上完全契合威廉斯所构想的小说。不仅是(被虚构的)书信,更有日记、元老院的法令、军令、私人的便笺,以及未完成的自传,折射出小说的面貌,同时具有令人满足的复杂度,和处理恰当的主观性和浮光掠影的整体印象。(在文类的选择上,威廉斯毫无疑问地受到桑顿·怀尔德(Thornton Wilder )于一九四八年完成的小说《三月十五日》(The Ides of March)的影响。该小说中一连串发生在恺撒被刺杀之前的事件,是由虚构的信件及文件呈现的,并直接引用历史人物的作品,像与恺撒同时期并认识的卡图卢斯,以及西元一世纪的历史家苏维托尼乌斯)。在《奥古斯都》中,除了少数例外,所有虚构的信件或文件的作者都是历史上真有其人,而威廉斯无法忍受历史小说仅是把过去「现代化」,他显然要好好把握机会来扮演一些知名人物。在创作《奥古斯都》时,他曾写下一则笔记,说他坚决「不要穿起托加袍的基辛格。」
尽管西塞罗与恺撒敌对,却在某一个阶段,与被他低估的屋大维结盟而令自己身陷危厄,在此书中,这位演说家展现了以下的机锋与傲慢:「这小子不过尔尔,我们无须害怕⋯⋯我向来对他友善,也觉得他对我有仰慕之情⋯⋯我理想家的气质太重,我知道——连我最亲近的朋友们都不否认。」也在此书中,入世的奥维德向朋友普罗佩提乌斯叙述他在竞技场皇帝的包厢内消磨一天,观赏马车竞赛,其描述自觉地充满诗一般的雕琢:「太阳才从东方挣扎爬起,穿过罗马的楼宇之林⋯⋯」即使是只留下少许文字风格的人物,只要有历史文献的记载让我们能加以认识,都在威廉斯笔下变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出身名门却生性古怪的梅赛纳斯,是文学和艺术的赞助人,也是贺拉斯、维吉尔和奥古斯都的好朋友,他被描绘为唯美主义者,其吹毛求疵的品味(「这双眼睛老是被人谈起,往往是在低劣的诗句与更低劣的散文中」)暗藏着底下的坚忍;我们难以想像那位皇帝会乐意忍受平庸之辈。奥古斯都的第三任妻子是野心勃勃的李维娅(其儿子提比略最后继承了帝位),表现得冷静务实,与她身边的人相比,也不会过于老谋深算:比起罗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我,克劳狄乌斯》(I,Claudius)中的李维娅被塑造成的恐怖的下毒者形象,《奥古斯都》中的李维娅是一个更有说服力的角色。(威廉斯笔下的李维娅实事求是地写信给她儿子,要求他与爱妻离婚,以便与他深恶痛绝的皇帝女儿尤利娅缔结一段王室婚姻,「我们的前程比我们本人更为重要」)。此外,威廉斯杜撰了部分马尔库斯·阿格里帕已经散逸的回忆录,让这位奥古斯都年轻时认识、为他立下汗马功劳、最后成为他女婿,以及王位继承人之父的人,以简练的散文体,对历史事件提出「官方」版本:「且说三雄既已形成,尤利乌斯·恺撒与恺撒·奥古斯都在罗马的敌人也已经覆灭后,西边尚存海盗塞克斯图斯·庞培的武力,在东方,神圣尤利乌斯的谋杀者们——布鲁图斯与卡西乌斯流荡在外……」(威廉斯知道如何有效地利用具有说服力的文体特征;他让阿格里帕习惯性地用「且说」[and] 一字作为发语词)。他早期的作品可能引起商榷的地方,是他偶尔努力经营文字之「美」而削弱了可信度,尤其是《屠夫十字镇》中的安德鲁,口中常常说出风格高雅的句子,却与一位不谙世事的年轻人格格不入。书信体的《奥古斯都》让威廉斯制造了腹语(ventriloquism)的效果,避免了语言与角色身分不合的弊病,是他最严谨的作品。
他尤其精明的作法是让奥古斯都的声音一直悬置,直至小说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后一部分)读者才能够在他写给大马士革的尼古拉乌斯(虚构的)长信中听得见。并不令人感到讶异的是,奥古斯都对自己过去的叙述,与小说前两部分很多对他的假设与推想不完全符合。举例来说,某位朋友认为年轻的屋大维在听到到恺撒死讯时痛哭失声与手足无措,其实是——至少年迈的奥古斯都让他的收信人相信如此——表达了「漠然无感」的情绪,以及随之而来的是胜利的喜悦,「我忽然精神大振⋯⋯我知道我的命运。」威廉斯在奥古斯都虚构的自述中参杂了撷取自《奥古斯都功业录》的片段,仿佛要强调肉眼所见与真相之间、官方与非官方之间、公共叙述与个人叙述之间那道无法弥补的鸿沟。个人生命中的真相在哪里?威廉斯的兴趣不仅仅在于历史,而是历史写作,使得这部小说显得不平凡,其关怀的课题也充满了反讽。威廉斯笔下的奥古斯都读了尼古拉乌斯为他写的官方版传记,再反思自己的官方版自传后,便用挖苦口吻说,「我读到这些书,写出我的词句,我读的写的仿佛是一个挂名是我,却很难让我了解的人。」
对娴熟的历史小说家而言,那不可知的层面所引生的挑战,也是一个有利条件。就像其他以古典世界为题材所写的最杰出的历史小说,如玛格丽特·尤瑟纳尔的《哈德良回忆录》、桑顿·怀尔德的《三月十五日》,罗伯特·格雷夫斯的《我,克劳狄乌斯》,以及玛丽·瑞瑙特描写西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残酒》(The Last of the Wine )等,《奥古斯都》想要召唤起过去,并非要贸然地把它重建。
因为仅仅要重建过去,便会让作者失去空间,无以表达《奥古斯都》及其他作品核心里严肃的文学关怀。在一九八五年的一次访问中,威廉斯谈及《斯通纳》和《奥古斯都》的共同主题时说:「我要在两个故事中处理管治的问题,还有个人责任、敌对与友谊⋯⋯除了规模不一样之外,尔虞我诈以巩固权力这件事,在大学与在罗马帝国是一样的⋯⋯」个人权力的效用(以及权力的争夺)这个主题,实际上是奥古斯都统治期间的一个插曲,是它激发了威廉斯的想像,并且启动了小说的故事。在《屠夫十字镇》完成后不久,作者第一次听到一个足以撼动皇室以及整个罗马帝国的惊人丑闻:西元前二年,奥古斯都被逼要把心爱的独生女儿尤利娅流放到一个名为潘达特里亚的小岛上。其中一项指控是通奸罪——她违反了父亲订定的道德法令,这些相当严苛的法令是奥古斯都为他的新国家恢复罗马的传统美德而实行的措施之一。(她被判刑是由于与提比略的婚姻令她厌恶,无法脱身而明目张胆地发生婚外情,声名狼藉。)另一项指控是叛国罪: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与她发生婚外情的男人同属一个集团,企图阻止提比略继承帝位。
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女人,她的情欲使她与自己的责任产生严重的冲突——这样的故事让威廉斯看见了动人的主题,他称之为「公共利益与私人的欲求和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个主题由奥古斯都的女儿尤利娅——聪明、说话充满机锋、叛逆、见闻广博、冷静豁达,是小说中最难以捉摸,最引人入胜的角色——在威廉斯为她杜撰的日记中口中尖锐地道出:「在一个乏力的、什么都不重要的世界里等待,这是异样的。我来自一个什么都是权力的世界,那里一切都重要,人甚至会为权力而爱;爱的目标变成不在于它本身的快乐,而在于权力的千万种快乐。」小说主要分成两个部分并不让读者感到意外:第一部分叙述奥古斯都出人意表攀上权力高峰,第二部分以尤利娅日记为主轴,描绘出主要是奥古斯都思虑不周地安排皇室婚盟,要让权力永续,反而激起了派系斗争,以及被暗杀的可能性,带来个人与家庭幸福的崩坏。换句话说,第一部分是有关奥古斯都在公共的,政治范畴的成就,第二部分是在私人的,情感范畴的失败——威廉斯暗示后者是前者潜藏的代价。
个人与机构(制度)的冲突也是在《斯通纳》中看得见的主题。值得注意的是,《斯通纳》是作者知悉尤利娅的故事后下笔的小说,是以反转的方式勾勒尤利娅的故事轮廓:因为备受挫折的男主角不断地、坚忍地把自己的私欲埋藏在他的责任底下,就像我们一般人一样,让自己被纠缠其中,这最终构成了他的一生。男主角有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只与他彼此惺惺相惜的研究生发生的恋情,才让他获得短暂的解脱;他也身为人父,(威廉斯特别擅于处理父女关系中的柔情,这也出现在《奥古斯都》中);主角普普通通的职业生涯,只有几位小心翼翼的盟友有限度的支持,却曝露在一两个在处理系务无时无可避免地交恶的敌人面前。小说的一场精彩大戏发生在一场博士论文口试中,斯通纳企图阻挡他死对头的学生通过口试,该学生毫无准备而且作弊,却获得指导教授的庇护:他刚开始获得胜利,但是他的死对头不久便成为系主任,此后便开始阻挠他的学术生涯,使他的人生变调,持续多年,(在《奥古斯都》中,萨尔维迭努斯·鲁弗斯——奥古斯都年轻时的好友,最后却出卖了他——观察到「每一个的成功都揭示出我们未曾预见的困难,每一个胜利都扩大了我们可能失败的规模。」)
然而威廉斯的作品无法被简化为一系列有关个人与体制抗争,或个人在体制内挣扎的寓言。其中一个原因是,像大部分人把《斯通纳》视为学院小说——正如爱尔兰小说家约翰‧麦格翰(John McGahern )所指出的,那是一部有关「大学生活」的小说——格局便变得太小了,无法让人思考此作品中微妙的心理层面,以及复杂的伦理议题(作品最重要的败笔是斯通纳的太太被塑造成冷酷无情:为了要让斯通纳受尽痛苦折磨,她的恶劣行为安排得有点过甚)。另一个原因是这种简化无法说明《屠夫十字镇》中对社会和制度束缚几乎没有着墨,反而是其不存在而造成小说中某些可怕的现象:角色在猎牛行动中以及其后,倒退到文明前,或自我中心的麻木状态(「只有食物和睡眠才是他们心中最有意义的事」)。
事实上,约翰·威廉斯三部成熟作品中的核心主题是更为广阔的:那是当斯通纳为了家庭和工作而必须抛弃情人时对她说的,「我们毕竟是属于这个世界」。威廉斯的作品所关心的是,不管是哪个角色,其一生往往是他与外在世界的摩擦下所产生的无法预期的产物。那个外在世界可以是大自然,可以是文明社会,是科罗拉多州内伊甸园般广阔的荒野,是州立大学里狭窄的教学大楼,是捕猎野牛的血腥屠杀,是罗马元老院颁布的放逐令,是密苏里州的小农场,是安条克或亚历山大港金碧辉煌的宫廷。在《奥古斯都》的一个情节中,正于罗马逗留的阿马西亚的斯特拉波向屋大维年轻时的导师问及这位领袖年轻时的模样,那位年迈的希腊智者回应,「他和别人一般无异……他会在个性力量和命运偶然的塑造下,成为他会成为的人。」
三部小说皆达致一个不可避免却又清醒的结论,那就是「个性力量」和「命运偶然」的摩擦,往往是一种侵蚀:其过程可以令我们自觉的形象变得模糊,成为一个陌生人。在安德鲁刚要出发捕猎野牛之前,他倾心于一个善良的妓女却不能与她发生关系——他是以另一种方式失去纯真,在捕猎野牛过程及其后。善良的妓女提醒这位细皮嫩肉而且英俊潇洒的年轻人:这趟行程会让他的脸变硬,他的手也不再温柔。这个预言名符其实发生在他猎牛之旅的高潮:「在黑暗中安德鲁用手拂拭脸部,他觉得触感粗糙而奇怪⋯⋯他很好奇他现在的长相如何,也好奇如果法兰辛现在看到他,会不会认得他。」同样的,斯通纳在他人生走到终点时,了解到无论他曾经拥有的理想为何,都屈服于机缘与不可抗逆的现实,让他成为一个有别于他理想中的人:「他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无瑕的纯洁;但是他遇上的是妥协,是琐碎(triviality)的分神消耗。他曾经相信智慧,但多年下来,他找到无知。还有呢?他想。还有呢?」
同样的,威廉斯的奥古斯都拥有很多名字,最后一个与他出生时的名字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这生动地反映出强烈吸引着作者的,是一连串无法预期的发展,以及无法逆转的「侵蚀」。在濒临死亡的奥古斯都最后写给尼古拉乌斯的信中,当他沮丧地感到「我们的生命终于沦为琐碎」,斯通纳用过的「琐碎」一字又引人注目地出现。引起他这番思绪的是奥古斯都在心力交瘁中了解到他奋斗了一生而获得的和平与稳定,其实不是罗马人,或者是任何国家民族的人希望得到的:「最近这些年我想到,人的适当境况——意思是他们在这种境况下最为可敬——或许并不是我倾力给罗马带来的繁荣、和平与和谐。」换句话说,他在误会中建立了他的帝国。
这深具反讽的痛苦结局是威廉斯的一贯作风,非常酷似《屠夫十字镇》的糟糕结局里,那些猎牛者从猎杀之旅最后回到文明世界时,野牛皮早已跌破底价,意味着他们的辛勤、他们对野牛的虐杀,以及他们所牺牲或是被剥夺的都是枉然。在《奥古斯都》,相同的反讽在小说结尾被痛苦地揭露。那是作者所深具创意虚构的种种文件的最后一份,是一封奥古斯都去世四十年死后,曾经在他死前的日子悉心照顾却现已年迈的希腊籍医师所写的一封信,收信人是同时服务于朝中和身为哲学家的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西元前4 年- 65 年)。信中的医师熬过了残暴的提比略和疯狂的卡利古拉二皇朝的统治,正要庆贺新的君主即将登位,「最终能实现屋大维·恺撒的梦想」。那个皇帝是尼禄。
不过,威廉斯不认为他的主角是失败者,我们也不应该这样认为。在威廉斯去世前几年接受的一篇颇具篇幅的访谈中,他表示他认为斯通纳是一个「真英雄」:
很多人读了小说后认为,斯通纳的一生真是悲哀而糟糕。我认为他一生非常良好。他的一生肯定比大多数人都好。他做他想要做的事,而且对所做的事多少有点感情,他多少明白他工作的重要性。他是重要价值的见证人⋯⋯你必须要保有信仰。
「保有信仰」:这些角色或许与自己期许的自我渐行渐远,但是他们慢慢地认知到他们所创造的生命是他们「自己」——那是他们必须栖身的所在,而他们必须要有勇气独自栖身其中。这种认知是悲剧性的,但不一定令人感到悲伤。威廉·斯通纳要结束一段会让他努力地、糊里糊涂地建立的平凡生活毁于一旦的婚外情时,温柔地告诉他的情人恺撒琳他们至少没有违背自己:「而我们走了出来,至少还保有自己。我们还知道我们存在⋯⋯还知道我们是谁。」威廉·安德鲁从猎牛之旅回来后,隐约地体会到天人合一的理想是一个胡说八道的怪念头,而他与大自然接触所得的经验与他所想像的大相径庭。而麦克唐纳这位世故的牛皮中盘商轻蔑地点出他所想像的只不过是「天花乱坠的谎言」,他说:「其实什么都没有⋯⋯你一生下来,就哺育在谎言中,断奶后,就在学校里学习更天花乱坠的谎言。你一生活在谎言里,然后或许到你临终前,你才会发现一无所有,而只有你自己,和你可能做过的一切。」就像希腊悲剧一样,两部小说呈现的,是「你可能做过的一切」从角色身上剥离,只剩下他「曾做过的一切」,也即是他所剩下的「自己」。我们不会惊讶威廉斯曾经考虑使用西班牙哲学家奥特嘉·伊·加塞特(Ortega y Gasset )的一句话「英雄是想要做自己的人」作为《斯通纳》的题词。
威廉斯在他最后一部小说《奥古斯都》的最后,恺撒·狄威·菲力乌斯·奥古斯都统帅成为这一类更深沉的英雄。到最后,他坚忍地接受威廉·安德鲁的伙伴们尖酸刻薄的怨怼所揭橥的真理:每一个生命,不管是伟大或者是卑微,都不可避免地会通向一个极致,那就是去除虚伪与错觉,面对自我。「我逐渐相信,每个人一生中迟早会有个时刻令他知道——无论他还懂别的什么,无论他能否说清自己所知——那件恐怖的事实:他是孤单的、分离的,他除了是他可怜的自我,就不能是别的什么了。」这是很多优秀的传记或某些最杰出的小说会下的结论。「可怜的自我」几乎不会是我们之中大部分人看待罗马第一个皇帝的方式。透过小说的结尾我们能够这样认为,并认为这是一个满意的结尾,这就是威廉斯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