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与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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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信》这本书的评价,在书的最后一章,由天蝎小猪撰写的是很全面具体了,下面是她部分评价的转载,对本书的主旨与目的揭示得很深刻具体:
所谓偏见,就是不平等看待,其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人的自私本性。这里的不平等看待,其实可以视为一种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时的态度平衡缺失,而总是向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倾斜,除非不同的立场之间不存在利害冲突。一般情况下,人都是首先从自己的角度来看问题,而不会力图站在他人的立场来考量,完全意义上的中立是不可能的,由己及人是必然的思维定势,偏见遂自然而生。
我们说,当不同的偏见各自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会发展成为不同的歧视。每个人都有歧视他人的行为,不过表现在不同的领域里,其轻重程度也各不相同...... 东野圭吾通过《信》告诉了我们关于歧视的两个“真理”:一、歧视是本来存在且威力巨大的;二、歧视是理所当然的必需存在。对直贵来说,哥哥的犯行只是一个契机,它犹如一个潘多拉魔盒,将世间所有不和谐的灾厄音符释放出来,在自己的心头奏起,社会上的歧视原来是如此的根深蒂固,所带来的痛苦似乎更是无远弗届、永无休止的。他因此不得不放弃了梦想、丢掉了工作、失去了恋人,却仍然无法逃脱被歧视的命运。而当平野社长以仿佛在谈论天气一般的寻常口吻对他说:“歧视是理所当然的……我们需要对你区别对待,这也是为了让所有的犯罪者知道,自己要是犯了罪亲属也会痛苦。”他方始顿悟,原来“自己现在的苦难,正是对刚志所犯罪行作出惩罚的一部分。犯罪者必须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就是自己犯罪的同时也抹杀了自己亲属在社会上的存在。为了显示这种客观事实,也需要存在歧视。”
其实,不妨试着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歧视”这种漠然的轻视姿态,又何尝不能是追求公平的方式呢?偏见可能只是下意识的,但歧视就多少带有着一些主观故意的味道了,而且这种主观故意甚或有着相当冠冕堂皇和正气凛然的理由,就是通过群体性的歧视,将受害人及其家属因严重的罪愆所承受的痛苦,转嫁至加害人及其家属的身上,以显示公平正义的力量。有罪必有罚,且罚的加重率应远高于罪的加重率;亦即,对于杀人这样的罪大恶极行为,其代价必须是探触到社会道德伦理最深处的身心双重刑罚,这时就不得不用到“歧视罚”。其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在小说末尾,直贵赫然发现这种惩罚甚至会波及尚在成长中的女儿,于是最终不惜与哥哥断绝血脉联系,以逃脱充斥歧视的世界,从而获得自己的新生。揭示看似轻、实则重的“歧视罚”之存在及其合理性,《信》这本书的主题兴许就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