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情趣似树人?
大约2010年,我住首都图书馆隔壁,之后三四年,在那里读完了鲁迅的所有传记,及别人写他的文章合辑,沉浸其中——准确地说是迷恋,比玩FIFA和魔兽还要上瘾,老实说,身为一枚直男,我从未如此热切地喜欢一个老男人。
读别人写他的书,也读他自己的书——像掘开了一座藏宝洞,数不清的宝贝看得人眼花缭乱,来不及清点一番,直接捡起来往我的麻袋里头扔,惜乎宝贝太多,最终能背走的,不过一麻袋而已。
这家伙太有魅力!
为方便读他,枕头边、厕所里、书桌上,伸手可及之处,都放了他的书,别人读他的文学他的思想,我更乐意读他的生活他的态度他的咖啡与茶他的处世之道他的花边八卦。
我喜欢《呐喊》,也喜欢《朝花夕拾》,喜欢各种杂文,也喜欢《故事新编》,最喜欢的,其实是他那些流水帐一般的日记:昨天花了多少钱,今天买了几本书,昨个儿到谁家吃了饭,明个儿看什么电影,后天要给谁随份子,貌似有一搭没一搭,却又处处像埋了伏笔,那些琐碎乏味的日常,是我进入鲁迅的最佳切入点,是理解民国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鲁迅于我,像先知。
每每看到社会新闻,我就想太阳底下无新事,先看看鲁迅说了啥,随后翻书,果然可以找到相关内容,从不叫人失望,我们说着的,鲁迅都说过。
他写过许多预言一样的句子,那些句子放到今天仍不过时。
鲁迅于我,很鲜活。
他那么热烈,又那么峻冷。他那么平易,又那么幽默。
他到底是写三味书屋的迅哥儿,他到底是写鲁镇趣事的迅哥儿,他到底是写少年闰土的迅哥儿,他到底是给萧红提过穿衣建议的迅哥儿,他到底是懂得如何享受绍兴老酒的迅哥儿。
他有情趣,下最好的馆子,坐时髦的汽车,看电影时要有最好的位子。
他有自己的小浪漫小花招,他有自己的大情怀大思考。
他说:无穷的人们,无穷的远方,都与我有关。
鲁迅于我,甚有趣。
不是鸡汤文里的有趣,不是无趣的人天天挂在嘴上的有趣,不是偶然流露的有趣,不是为赋新词强说趣的有趣,不是“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里的有趣。
他的有趣,是十万和百万里也未必可以挑一的有趣。
他的有趣,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有趣。
他的有趣,是不知不觉细想之下的有趣。
写作时深受叫春的猫儿骚扰,他抓起竹竿追打它们。猫儿故意逗他一样,过会又回来,叫得更欢,来来回回拉锯。
厦门大学时,有头猪当着他的面啃相思树,鲁迅一时气极,竟和那头猪展开了一场决斗。
萧伯纳和鲁迅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鲁迅天真得毫不辞让,说:“我老了会更漂亮!”
从不逛公园的鲁迅给公园下过一个定义:“公园的样子我知道的……一进门分做两条路,一条通左边,一条通右边,沿着路种着点柳树什么树的,树下摆着几张长椅子,再远一点有个水池子。”
看得我乐不可支。
世人只记住了他的战士身份,文学家的头衔,却忘了他有趣的真面目。
唯有他的老友马幼渔的女儿马珏看到了这一点:“看了他的作品里面,有许多都是跟小孩说话一样,很痛快……在我想来,大概同小孩差不多,一定是很爱同小孩在一起的。”
一个有趣的人,从不说自己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