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大写的人——评《米赫尔·戈哈斯》
假设一个明朝嘉靖年间的农民牵马路过一个田庄,由于另有要事将两匹马寄存在田庄上,委托庄上的地主妥为照管,但事后他回来时,发现庄上的地主非但没有妥善喂养这两匹马,还役使它们像牛一样在田间耕地,两匹原本肥壮的马已经瘦弱不堪,毛色黯淡,不值一钱银两了,这个中国的农民会怎么做呢?他多半只是默默将马牵回家去,忍气吞声,继续生活。
然而历史上同时期的一个德国马贩却不会对此善罢甘休。德国浪漫派小说家克莱斯特从史料集中将这个故事挖掘出来,用一支冷静沉着的史笔将16世纪中期一个德国马贩惊世骇俗的一生演绎一遍,让我们清清楚楚看到一个完整的日耳曼民族的肖像,理性、克制、秉持法理和正义,以新教伦理为纲,却又在钢铁意志之下,有着令人唏嘘的爱恨。卡夫卡对这部中篇小说予以盛赞,称读后使人热泪盈眶。
马贩子戈哈斯的两匹黑马被地主冯·土伦卡虐待得瘦弱不堪,耿直的德意志人直接提出抗议要地主将马匹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素日欺压百姓惯了的大地主对此丝毫不屑一顾。这一条路走不通后,德意志人寄希望于法律的公正,但贵族们却互相勾结,使诉讼无门,他的妻子也因此而丧命。
至此,戈哈斯再不寄希望于所谓正当手段,他知道在这封建乱世之中,唯有用自己的手才能伸张正义。于是他举起义旗,称自己是大天使米赫尔的代言人,可以凭上帝的旨意裁判人世的罪恶。他的诉求无他,被侵害的个人财产需要赔偿,如果法律也被歪曲,可以凭上帝的名义自己执法。封地周边的百姓早已被大地主欺压得不堪忍受,纷纷跟随他起义。一时义军迅速壮大,非但地主被打得逃走,义军还焚毁了莱比锡城。
时值宗教改革的年代,戈哈斯俨然成为新教精神的化身,宣称自己为大天使米赫尔在人世的替身,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得以和上帝直接相通,如果人世间有任何渎神的罪恶,也可以由每一个普通人的手进行审判。
小说的神来之笔是直接将马丁·路德本人写进小说,和戈哈斯面对面进行一番教义和公理的论辩。作者显然对新教领袖在德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看得一清二楚 - 此处的路德一副道学先生的嘴脸,表面上要主持正义,实际希望替萨克森选侯招安马贩,息事宁人;他搬出上帝和教义,劝导马贩说暴力无法取得公允。史料记载,库哈斯起事发生于1532年。仅仅数年以前,在1524-1525年,浩大的德国农民战争刚刚被平息,在这场农民战争中,路德居间调停,扮演的也是类似的角色。马贩和彼时任何一个德国平民一样,对路德尊敬得无以复加,就答应解散部队,再将黑马的案子提交至选侯的法庭里复审。
正义始终是克莱斯特小说中最核心论述的主题,作家笔下的德意志人对公义有着强烈的执着。甚至连被戈哈斯焚烧的莱比锡和奥格堡的市民,仍然认为戈哈斯持有道义,大家纷纷声援着要将大地主交出来给义军处置。在萨克森选侯的宫廷里,高级贵族们甚至也不急于扑灭起义之火,而是秉持着德意志的理性,先对法理和公义进行一番讨。最后顺着马丁·路德的劝解,只要戈哈斯解散武装,就同意对黑马的案件进行公正的复审。
然而大地主的家族却使了诡计,栽赃马贩再次造反。在这出悲剧的结尾,作家依然构造了两个出人意料的情节变化:隔壁领地的勃兰登堡选帝侯钦佩马贩的为人,试图解救。另外作为倒叙,女巫的出现使戈哈斯拥有了辖制萨克森选侯的致命砝码。资本主义的文艺批评家对结尾处的女巫这一情节历来多有诟病,然而公道说来,作为浪漫派小说家的克莱斯特运用少许神秘主义的色彩也无可厚非,否则E.T.A霍夫曼的小说又要怎么读呢?
最终,马贩戈哈斯依然不免因为破坏帝国的治安被判处死刑,他用女巫赠予的法宝使萨克森选侯生不如死,是为复仇,然后慷慨赴死。他死而无憾,他用自己的手伸张了正义;他起事之时,也毁人财产、伤人性命,合该收到惩罚,如此他成就了一个完整的德意志人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