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三个版本译文的比较

首先说明,我只是一个普通读者。久仰福克纳大名,读过他的几个小短篇,但一直没有勇气去看大师的长篇小说,担心自己无力读懂。所以,得知李继宏的这版《喧哗与骚动》可以让普通人读懂福克纳,我毫不犹豫地在第一时间下单了。
其实,我还蛮支持用不同颜色标注时间线的做法,因为我就是一个可以先看剧透再看电影的人,用最少的脑力读懂经典,符合我一贯的懒人风格。
不过,遗憾的是,这本书我并没有读得很轻松。一开始,也没太在意,心想毕竟是福克纳,毕竟是意识流,读得有些吃力是应该的。但是,随着文中不时出现“哭个毛”“傻逼”等字眼,我开始好奇究竟原文是怎么写的。于是,我上网找到原著来读,却发现,其实英文原文要比译文好理解得多。
随后,我又找来了另外两个中译本,一个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李文俊版本,一个是译林出版社的方伯林版本。对比看来,李继宏的这个版本与前两版有很大不同,孰好孰坏还一时难下判断,但是就个人感觉而言,似乎李继宏老师的中文语感跟我不在一个频道上。
举三个小栗子,大家可以来体会一下。(译文全部选自小说第二部分的开头,方便大家定位。)
1、
那种声音也许久久未能引起你的注意,然而他只要一声滴答便足以让你意识到时间的队伍一直悄然前进,只是规模越来越小。【李继宏版,79页】
读到「时间的队伍」「规模越来越小」,一开始会有点摸不着头脑,总感觉这样表述怪怪的。
来看下英文原文:You can be oblivious to the sound for a long while, then in a second of ticking it can create in the mind unbroken the long diminishing parade of time you didn’t hear.
再来看下其他版本的译文:
你可以长时间无视这个声音,可是一秒的滴答,就足以把你未曾听过的那些时间从脑海里全都调集出来。这时间排成队列,绵延不绝,渐渐消逝。【方柏林版】
你可以很久很久都不察觉嘀嗒声,随着在下一秒钟里你又听到了那声音,使你感到虽然你方才没有听见,时间却在不间断地、永恒地、越来越有气无力地行进。【李文俊版】
虽然这两个版本的译文也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最后一个意群的主语都是「时间」,一个「渐渐消逝」,一个「越来越有气无力地行进」,让人很容易去理解原文的「the long diminishing parade of time」。
而李继宏版本的主语是「队伍」,「时间」作修饰定语,后面的表述也是按着队伍的属性来说,「规模越来越小」,这造成了我初读时的理解困难。其实,像「parade of time」这样表述形式在英文中很常见,比如说「a lustrous cascade of black hair」,我们会说「一头瀑布般亮丽的黑发」,很少有人会将其说成「黑发的瀑布」。
2、
父亲说过,始终惦记一个人造刻度盘上几根机械臂的位置,无非是思维运转的象征。正如排便是身体运转的象征,父亲说,还有流汗。【李继宏版,80页】
英文原文:Father said that constant speculation regarding the position of mechanical hands on an arbitrary dial which is a symptom of mind-function. Excrement Father said like sweating.
其他版本译文:
父亲说,老是考虑一个杜撰的表盘上指针的位置,是心理功能的一种病态。一种排泄,父亲说,就像出汗。【方柏林版】
父亲说过,经常猜测一片人为的刻度盘上几根机械指针的位置,这是心智有毛病的症象。父亲说,这就像出汗一样,也是一种排泄。【李文俊版】
这句话是昆汀在自杀前的意识活动,当时他听着钟表的声音,琢磨着时间,想起了父亲说过的话。李继宏可能觉得父亲的话不一定针对钟表,所以译成一种更「科学范儿」的解释,但是从上下文来看,「机械臂」的翻译实在突兀,我不知道「刻度盘上的机械臂」是什么东西,更何况钟表的指针在英文中就叫「hands」。
其次是将「symptom」译成「象征」的问题。一般来讲,我们说到象征,都是一种意义上精神上的联系,用具体事物表现某些抽象意义,比如橄榄枝是和平的象征,被象征的本体是抽象的,很少说「排便是身体运转的象征」,因为「身体运转」是更偏向实体的概念。
原文中「symptom」的本意是「病症」,我们会说「打喷嚏是感冒的病症」,两者之间并非抽象意义上的联系,是真正实在物质上的联系,得了感冒就会打喷嚏。原文的意思也是一种实在意义上的联系,是说思维运转起来就会琢磨时间,所以,猜测刻度盘上指针的位置是思维运转的「病症」。
不过,这里把「symptom」译成「病症」也不妥,因为后面解释说到了「排泄」和「出汗」,这并非是一种病态,父亲说的话好像也没有否定的态度。所以,李继宏没有像其他译者那样翻译成「病态」「有毛病的症象」,但是使用「象征」似乎有拔高原文的意思,其实它只是一种「迹象」、「表征」罢了。
3、
别理他,施瑞夫说,这傻逼就知道撩一些肮脏的小贱货,你鸟他干吗。【李继宏版,81页】
英文原文:Ah let him alone, Shreve said, if he’s got better sense than to chase after the little dirty sluts, whose business.
其他版本的译文:
得,别理他,什里夫说,他是不是傻到去追这些肮脏的小荡妇,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方柏林版】
啊,别理他,施里夫说,要是他光会追逐那些骚娘们,那跟我们又有什么相干。【李文俊版】
不知道李继宏老师对「傻逼」这个词如何理解,在我的印象中,它还是一个感情比较强烈的词。如果原文中有moron, idiot, stupid, fool等字眼,翻译成「傻逼」都无可厚非,可是原文只有一个「he」,译文中的「傻逼」会不会有滥用之嫌?
嗯,还有好多栗子,篇幅有限,我就不多说了。总的来说,如果你是一个普通读者,只想读一本语句优美流畅、情感表达充沛的小说,个人觉得,这个版本不适合你。
如果你想更多了解福克纳的小说写作方法和背景知识,这个版本值得一看,因为这本书的注释很全面。比如,它会给你解释「新娘之月」( The month of brides ) 是6月,因为在英文中,6月(June)是以古罗马神话中主管婚姻的女神朱诺(Juno)命名的。而其他版本只是翻译成「做新娘的好日子」「结婚的好日子」等,没有给任何注解。
最后呢,如果你英语已经过了六级,个人建议,还是去看原文吧,真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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