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理的“符合论”和普特南的“可接受性”
在真理的问题上,普特南提出一种内在论,来替代实在论。实在论提出,人的“概念”,应该符合外在现实;符合现实的概念,就是真理。普特南认为,这种实在论既是不可能的。他提出一种“缸中之脑”的假设,实际上是笛卡尔愚弄人类的“恶魔”是同一个设想的变体。普特南认为,假如我们都是缸中之脑,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产生对应这个现实的“我们是缸中之脑”这个概念,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个现实。我们可以产生一个“我们是缸中之脑”的想法,但是这个想法仅仅是我们的想象,“缸”不是实际的缸,而是想象里的缸,脑不是现实中泡在缸里的脑,而是想象中的画面中的缸中的脑。这么一说,普特南这个设想的问题就出现了。假如我们从未看到过黑洞,那么我们有没有能力知道”黑洞“的存在?有没有能力用”黑洞“来表征一种现实中的那种我们看不见的东西?所以我认为普特南这个推理是错误的。
普特南反对真理的“符合论”,实际上他是把人的“概念”能力缩小了,缩小到日常经验或感知的范围内,这一点我相信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认为,不存在一种“上帝视角”。形而上学的实在论,他认为就是这样一种上帝视角,寻求和“观察者”无关的一种对对应外在现实世界的客观“真理”,他认为这完全不可能,因为我们是实在的人,只能从人类的视角出发,带有人类的立场和偏见,通过“局限性极大的经验和可错性极大的生物组织”,只能追求一种合理的可接受性。我认为他的这个看法有点过于悲观了。所以我重申一种实在论的符合论。
这是一本四十年前的书,所以如果普特南出现什么错误,也是很自然的。我相信那个时候,关于大脑神经工作的一些研究还没有进行,或许关于智能的工作模式的书也还没有写出来。他重提“先验”的问题,即康德所提到的“先验”。正是从存在一种“先验”的或“超验”的理性,康德论证了他的“纯粹理性”来作为有且仅有的绝对单一一套标准。普特南提到Quine在1951年对“先验”提出质疑,认为康德作为基础的“先验”的直觉把握能力,直觉能够获得的作为基础的知识,比如几何学,实际上不是完全正确的,而是在不断被修正,比如欧几里得几何被后来的非欧几何所修正。正是从这个基础的崩溃,普特南放弃了康德的绝对理性。但是我在别处提到过,康德的这个“先验”中的直觉能力,本来就是错误的。所谓先验直觉,可以看作是一种大脑智能的天生的一种能力,比如说,无论任何智能,都对三维空间有一种基本的直觉上的理解。但是,这种能力仅仅是用于进化的目的,即生存和繁衍,所以这种被误认为是“先验”的能力的东西,实际上局限非常之大。
其中,人类的语言,或思考的“概念”系统,实际上就如我在谈及亚里士多德《工具论》中提到的一样,首先是一种生存工具,所以当普特南、奎因等用语言来推衍真理时,都感到“语言”工具很难担起重任。普特南提到“猫在席上”和“樱桃在树上”完全可以替换指代,即用猫指樱桃而樱桃指猫,席指树和树指席,以及孪生地球上的人可以用“水”来指代一种酒——普特南此处实际上是提到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语法问题,X在Y上,其二是意义问题,“猫”这个符号指毛茸茸的可爱动物就带有了一种意义。语法是否可以更改?是的。日语中把否定词放在谓语后面,和其他语言中把否定词放在谓语前面,就是一种不同的语法形式,但是,基本的如乔姆斯基所言的universal grammar是差异不大的。我不太懂计算机语言,但是我认为所有计算机语言,语法应该都是类似的。相比之下,符号,任意性要大一些,比如汉语“书”和英语“book”,差别就非常之大,不下于“猫”和“樱桃”。但是,必须承认,不管你符号怎么变化,你都是一套带有一定语法,并且用符号指代对象的系统。不同语言的族群,可以相互翻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完全不用普特南假设的孪生地球。
现在,可以扩展一下:智能是一种语法加符号的表征系统。普特南提到康德所谓的“内感官对象”,比如感觉。以“感觉到红色”为例。现实中,并不存在红色,就好像不存在“温度”这么个东西一样。这是因为,我们实际上是以“符号”来指代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符号系统是世界向概念的一个投影”—也就是说,“善”、“恶”,这些都是我们赋予这个世界某种对象、特征、属性、功能的一种符号,然后我们根据这些符号来表征、理解和利用外在的现实世界。而我们的智能系统,实际上永远都是在获取外界的信息。这就导致,我们的视角,永远是智能的一种视角,所以实际上我们不可能有一种上帝的视角,普特南的这个说法是对的。但是,普特南的错误在于,上帝视角,根本不是“客观真理”,上帝视角就是这个那个世界本身;而我们的视角永远都是存在局限的,我们永远无法直接理解物自体自身,这就是康德所提到的表象和物自体分离的用意。
但是我们的智能,存在多种模块。其中一个是直觉模块,比如我们看到一种颜色,然后直觉就感受到这种颜色,不妨说我们直觉上就能把握这种颜色。这就是我们的“先验”。我们是无法拒绝的,就像卡纳汉说,我们看到墙上写的字的时候,我们无法拒绝去理解字的意义。这些都是自动反应。普特南以为,我们接受经验的输入,会被概念污染,我以为这不对。实际上,我们看颜色,完全不受概念污染,而这些自动反应,反而会污染我们的概念。这就是我在别处提到的智力污染。我印象中,书上曾说,视觉信号在达到大脑前,就已经经过了处理。可以说,我们的这种“先验”的能力,实际上非常有限,也就仅仅应付日常生活经验而已,一旦超出日常生活经验,我们的智力简直就是捉襟见肘,贻笑大方。但是,好在,我们有个后天学习积累的“概念”系统,比如我现在说“先验”、“形而上学”,都是我后天学来的。先天的视觉处理是有限而固定的,比如说有很多视觉错觉图,我们无法防止出现这些错觉。但是,我们后天的概念能力不一样,我们可以学会、操作一个巨大的概念系统,从而使得我们的智力获得一种无限制的能力—当然是有限制的,大脑毕竟是有限的。
正是后天的这个概念系统,实际上才是我坚持真理“符合论”的原因。普特南提出一种“合理的可接受性”作为概念系统的标准,实际上是降低了要求。他认为,只要信念系统是连贯不冲突的,只要和我们的经验一致,那么就是“可接受的”。实际上,这是一种务实派的态度。当然,我是理想主义倾向,所以我提“符合论”,尽管我们始终没有找到这种纯粹的理性、完善的知识或一套“真理”,而且我认为普特南所谓的“合理的可接受性”正是我们趋向真理的步骤,就如托马斯·库恩所提到的paradigm的更替的前进方式那样。但是,普特南认为存在“多元”且“不相容”的理论存在,能够对同样的现象做出描述或解释,我认为这实际上是错误的的一种,盲人摸象是不是“多元”且“不相容”?在这一点上,我以为普特南实际上没有留意,这种可接受性不是不变的,而是在一直变化;不是随意变化的,而是后来的paradigm总是更优先于前面的paradigm,所以人类的知识就是一直在进步的。那么,普特南问,如何确定一种理论是更有优越性的呢?我的回答是:难道还用问?难道不是大家公认的吗?
为什么会有这种“公认”?我认为,实际上,符号系统正是因为在描述外在的世界,所以实际上,符号系统是和任何个体、任何时代没有关系的。实际上,就如同说,人类的知识或说概念系统,实际上是一个knowledge pool,而人类自身在不断加工这个符号系统,形成一种crowd intelligence的结果——盲人摸了象之后,摸到了身体的各处。然后,后人渐渐把这些各处拼接起来,构成大象的集体形态。这就是我我的符合论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