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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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通篇看下来,整体感觉印象都很浅。两天过后就不太能记得清细节。可能是这本短篇集中每一篇描述的客体和感情都类似,也都是同一种截取片段式的写法。重在氛围营造而没有刻意去着重笔墨点睛。 但是唯独这一篇《垄堆与长夜》,翻到结尾我两侧脸的血液往下一涌,牙齿能咬住的脸颊两边麻了好一阵。
这两天我就在想为什么唯独这一篇让我念念不忘,也许是我对文字太慢热,直到读到90%才慢慢接纳一个陌生作者的语言模式。上午又忍不住回翻了一下,发现这一篇的优势确实挺明显。
首先相较于其他篇幅,虽然它的环境也是同一类地方,人也是同一个人,但是它的结构比较完整。能让人抓到这个片段在说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一个外来人以一个尴尬的身份不得不融入当地固化的一个小群体,她试了很多种角度都不得法,期间夹着些对当地人情的描述,她接触细碎的人和事。我能感受到那种勉力感把她包裹,一个苦苦撑着的完整躯壳,为会一个疯子的一句无心的感叹,你真的辛苦,而短暂地崩塌片刻。
其中有一个死人在叙述者的回忆里占了一个明亮的角落,比起黄土色的底板,那个人鲜明得好像能从文字里走出来一样。这个人本身普通得不值一提,甚至连最后的死法都不值一提,轻飘飘消融得就像积雪在八月的垄堆,一点痕迹都没有。但是叙述者却为他在铁板似的精神世界留下了一个刻痕,她自认为这个死者在他的心里和在旁人心里留下的东西完全不一样,他有一份独一无二的东西存在她这。
高潮是叙述者迎来了一个融入人群的契机:一场饭局。一个以死者为话题的消遣。叙述者抓住了这个契机,在觥筹交错之间,她动用她作为文字工作者的观察力,描述能力以及二次加工素材的整合能力,把对这个平凡无奇的死者的独特印象化为猎奇的谈资和强有力的社交资本。聚光灯第一次打在了叙述者的身上,她的理解是对的,她对死者的洞见确实比其他人要深刻得多,这个事实以一种极为讽刺的方式,将叙述者托上了社交浪潮的中心。
我们对另一个个体自以为是的重视,最终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从身边溜走。一如这个死者的死这么轻飘飘地毫无痕迹。
可以说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内心就隐隐期待看到这样的文字。我能感觉到这是作者非常擅长处理的题材:小格局内的个人困境,囚徒式的孤独。可惜大半本作者似乎想将自己变成沟通外界与新疆的一个媒介。然而对于我这种在新疆有过生活经验的人来说,猎奇的心理少了很多,就更期待看到一点深层次的东西。好在作者没有让我的期待落空。
这篇的优势之二就是作者终于把视线从描述他者转移到了自我上,从描述某种普世情感,寻找共鸣,变成了内化提炼,表达自我感知。情感的力量强度一下子就上去了,我的评价也从之前的“感动人心”变成了“敲打我心”。最后的尾巴也很好的提住了,没有用力过猛地渲染热闹之后重新缠绕上来的,荒谬的如同长夜一样看不到尽头的孤独感。只是同样轻飘飘地往前推了一句:
不长草木的垄堆真孤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