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篇经典短文背后,都是细细打磨的“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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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在变。”
在被誉为写作圣经的《风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中,修订者E.B White认为,语言正在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是“年轻人”煽动起来的。
年轻人创造了闻所未闻的新鲜词汇和全新的交流方式;信息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信息传递的表达方法,曾经风靡一时的blog写作,也被微博、短信、朋友圈等新的写作阵地取代了。
虽然不清楚究竟是谁促进了谁的改变,但毋庸置疑的是,如今的写作方式和风格与以往相比,已经大不相同了——精简写作成为了主流。
这无疑给写作者制造了巨大的考验。翻翻传统的写作指南就会知道,以往它们大多教授的是普适的写作方法,比如,如何使用修辞,如何打造行文结构等等,这些技巧对于写长文来说十分有用,但对于短文却未必合适。
人们需要的是“把1000字的内容精简到140字后还能保持文章生动而优美”的写作方法,而这正是《精简写作》要教授给我们的内容。
这本书的作者罗伊•彼得•克拉克(Roy Peter Clark),有三十多年新闻写作教学经验,被誉为“全美写作指导老师”;他还曾是撰写新闻报道的著名记者,这无疑增加了本书的可信度和参考价值。众所周知,新闻报道的职责便是“把重要的事情简洁有力地记录下来”。
《精简写作》的原则,可以很“精简”地表述为:“简洁来自精挑细选,而非粗暴压缩”( 唐纳德·默里Donald Murray)。围绕这个原则,作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比如:收集短文、找到重点、练习扫读、学会对称、有所侧重、变换节奏、改写套路、有效摘录、创造惊喜等。
作者在编撰本书时大概也严格恪守了精简的原则,每个小节、每种方法都表述得精炼且易懂。只一点,因为英文和中文写作的语境和表达方式有异,再加上翻译的理解不同,因此有些例子我们难以体会其中的精妙之处,略有点遗憾吧。
1.从好短文中获取灵感
从古至今,中外作者对短文写作的偏好都是显然易见的。作者在书中提到了欧洲的十四行诗和日本的俳句,认为这两者都是学习短文写作极好的参考。
比如俳句,被称为最短的诗,短而美。江户川时期著名的俳句诗人小林一茶的“故乡啊,挨着碰着,都是带刺的花。”又如,自由律俳句作家种田山头火的“夕阳无限好,吾辈须慎行,切莫误年华。”等等。
很熟悉吧。其实,不管是十四行诗,还是俳句,都和我国古代的律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30年代时,梁实秋先生曾对十四行诗和律诗做过比较:“没有艺术而不含有限制的。情感是必须要有合乎美感的条件的限制,方有形式之可能。”尔后又说,“中国诗里,律诗最像十四行体。”而俳句就跟不用说了,就是由绝句发展而来。
诗体之所以成为当时人们最钟爱的文学写作形式之一,我想,还是和写作手法和表现形式中的艺术之美有关。
比如,诗体都讲究均齐。拿律诗来说,就十分讲究结构和韵脚的整齐。通常是每首八句,每句五言或七言,中间两联还对仗,吟诵起来格外舒畅;再加上律诗本身对字数有了限制,因此内容也比较单纯,往往以借物抒情、以景寄情为主,主题也更显突出,可谓将“精简”发挥到了极致。
有意思的是,这些古老的写作智慧,与作者提到的“二元结构”“讲究对称”“有所侧重”“注重平行结构”等方法,竟然在不同的时空中交叠起来,产生了异曲同工之妙!运用这些方法写作短文,即使是平平无奇的内容,也会因为看起来简洁而明确,产生一种令人愉悦的美感。
当然,除了诗歌,生活中精巧的短文也随处可见。作者认为,它们都可以成为收集和学习的对象。那些耳熟能详的谚语、吸引眼球的文案、直指心灵的歌词,无不是这些短文写作技巧下的产物:
As a man sows, so shall he reap.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民间谚语)
不喧哗,自有声。(别克广告语)
秋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林夕 《春夏秋冬》)
2.给文字加上 “滤镜”
要精准地把控短文的字数,这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为此,你可以参照作者教给的方法:在电脑旁边贴上一个“请勿倾倒”的标签,以免写着写着,屏幕上就跳出恼人的“您的字数已超出限制”的提醒;
又或者,你也可以严格地遵照“写作六字则”的方法,像海明威的六字故事——“出售:童鞋,全新”(Forsale:baby shoes,never worn)那样,用极其克制的极简风来创作故事。
有段时间曾流行举办“最短科幻小说大赛”“三行诗大赛”等等,大概就是受到这种写作方式的启发吧。问题是,这些方法并不是总是有效。
我们都知道,语言是人类特有的才能,语言的出现就是为了满足交流的需要。换句话说,如果你一开始说话或写字就停不下来,这不是什么过错。
为了避免这个问题,有些作者在写作开始时,会先信马由缰地写,然后在后期反复修改,缩减内容和字数,让文章足够精炼才发表——这个过程,就像给文字加“滤镜”一样。采用这种写作方式的作者,被称之为“填充者”。
与之相反的,则是“补充者”,他们通常是先写出100个字,如果有必要,再加上40个。
至于孰是孰非,作者认为,没有什么标准答案,而是应该遵循一个共通的道理:
优秀的短文作家必须是个讲原则的“剪刀手”,要删掉堆砌的文字,精简语言,为自己预留出更多的空间。
作者在书中还提出一些删减文章的方法,但是是基于英语语法来说的,因此大家参考一下就罢了吧。倒是书中提到的一个叫Joseph M.Williams的作家,在他所著的《Style》一书中,总结的“简洁五原则”,我觉得对于中文写作来说同样适用:
1.删掉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词。比如,有点儿、真的、实际上;
2.删掉意义重复的词。比如,各种各样和各式各样;
3.删掉那些含义已被其他词覆盖的词,比如,可怕的悲剧;
4.用词来代替短语,比如,把“在……情况下”变成“如果”;
5.把否定变成肯定,比如把“不包括”变成“删除”。
3.写作目的决定作品气质
写作技巧再好,也是枝叶,最重要的还是写作的主题和目的,那才是主干。
这个不难理解:微博状态和竞选口号,墓志铭和个人简介,产品推销文案和使用说明书……它们都是短文,但写作的目的全然不同,需要关注的重点自然也不一样。
比如作者提到在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时,就需要带着宣传、引诱等不同的目的写作:
当你要在相亲网站上写自我介绍时,写上“热情、聪明、大方”这样的字眼显然并不具备什么吸引力;但是如果在
“下面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怪事:如果这不会让你感到害怕,但你要意识到如果我们在一起,你就上了我这艘“贼船””
这样的句子下面,再写上一些好玩的事,收到的约会请求大概会多一些。
而不管写作的目的是什么,作者认为,让读者保持注意力是第一要素。
为了把读者的眼睛紧紧地黏在你的作品中,可以“用尽一切办法”。比如,用对话的方式重组信息、用图片和文字交替的方式组织全文,又或者取一个吸引人眼球的标题,在一开始就出奇制胜;即使只是写一篇日常生活的流水账,你也可以用倒叙、悬念等等方法。
当然,如果为了吸引读者而人为地制造一些噱头,那写作的目的便完全不同了,从而使作品也呈现出善恶来。
注意这一点在这个自媒体泛滥的时代确实非常重要。写作者如果不是抱着分享知识和经验,去推动思想或是社会的进步的目的去写作,只是一味地哗众取宠,像某些网红做的那样,那对于短文写作的传播和发展是毫无益处的。
阅读完《精简写作》后不久,正好看到公众号作者“假装在纽约”的一篇推文,写的是洛杉矶著名的美食评论家乔纳森·古德(Jonathan Gold)的故事。
文章中写道,古德在写美食评论时,一篇文章大概就是千八百个英文单词,但为了让食客感受的美味,他会斟酌每一个用词,并竭力地理解食物背后的故事。
因为古德认为,“美食评论家不是天生的职业,就和科比每天要练1000次投篮一样,要反复练习。”因此,他写出来的专栏大受欢迎,被餐厅老板们认为 “写的不是餐厅,写的是我们的生活。”
我把它理解为,短文虽短小精悍,背后却是由庞大的知识背景、熟练的写作技巧和丰富的情感认知凝练而成的。
所以,短文写作可不比写长文容易,甚至还有可能更难。就像作者在“最后一些话”中写道:
只有带着高尚的,至少是有用的目的去写作,技巧上的成就才显得重要。
由此看来,要想实现精挑细选得来的简洁,非得以“匠人”的心态去仔细打磨才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