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维权角度而言,学习和掌握行政法知识对于学习者自己将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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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都必须与政府打交道(甚至在入摇篮以前,即需要与政府打交道,其父母需到有关部门为其领取准生证),因此,任何一个人的权益最可能受到政府行政行为的侵犯。如大学毕业后报考公务员,行政机关可能因性别歧视、家庭出身歧视等而拒绝录取;开办企业申请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机关可能因“恳求话”讲的不够多或送礼太少而拒绝颁发;创业过程中可能得罪某位官员而被行政机关找茬罚款或吊销执照,等等。在这些情况发生时,相对人如果多少掌握了一些行政法知识,就可以与那些侵权者讲法论理,通过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要么以恶报恶,以违法对违法,最后有理变成无理,维权变成违法,反而要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