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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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美国的一名政治、行政学家,古德诺要致力于解决的首当其冲是美国政治与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为改进美国至上而下的制度而给出方案。
初看这本书我们都容易被一种惯性思维所左右,为什么要讲政治与行政?好像无论从国家三权分立的角度来看,似乎他忽视了司法权与立法权,还是从政党与政府的关系论述来看,可能也完全被我国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大为不同而丧失了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越往深入,其实越好理解,其一以贯之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其实就已经完全包含了美国——这个全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曾经在国家治理体系上或多或少存在的与现今人们所观察到的不同的办事制度。
从1787年制定并在1789年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向来以其制定的完备性且少有大改而令人称赞,但我们可以观察到的是涉及到政党与行政方面或者国家最基本之制度,一直在完善和补充中。我们将其罗列如下:①1791年:宪法未赋予政府的权利都属于各州和人民;②1795年:限制联邦法院对各州的管辖权③1804年:总统的选举办法;④1868年:众议员选举;⑤1870年:公民不得受到(除个别之外的因素造成的)选举权的限制;⑥1913年:代表各州的联邦参议员必须直接选举;⑦1920年:公民的选举权不因性别而受限(即赋予女性选举权);⑧1933年:规定总统任期、过会议事程序;⑨总统最多连任一次;⑩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指派总统选举人的办法;111964年:选举权不收税收限制;12总统与副总统的继任规则;13保护18岁以上公民选举权;14禁止随意改动议员薪酬。
这里可以看到,27条宪法修正案,其中过半是事关国家政体或说根本制度的条款。可见美国深深意识到其身为新兴资本主义国家,不过200多年的历史,为了维持长久的统治与稳定,不断完善政治制度的必要性。虽然美国在成立之时便已经完全可以参照英国的民主共和制,甚至于说是德国的邦联制,但其后显然美国是完成了弯道超车,不仅建立起完全废止君主存在的总统共和,而且抛弃掉原来的邦联,一举实行更加具有中央控制力的联邦体制。
细观美国在1900年以前通过的5条修正案,地方民主权力的扩大,不论是州政府还是民众显然都更少受到来自中央或地方中央的行政掌控,这也许是作者在文中反复强调要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行政命令权力的因素,但这两者并不矛盾,通过横向赋予人民更多的权力和解除地方政府在施以地方意志时完全来自上级的决定却也不无可能。此后的一系列改革,使得美国不仅使美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美利坚合众国,更是锦上添花地赋予人民更自由的民主,这也难怪美国在当今世界敢于标榜人权。
我们接下来来按书本顺序来梳理一些作者具有启发意义的思想,一些内容以我国为原本来阐述,这样更显实际意义。
开篇作者提出,那些身处学术界高位的学者,在对国家政府问题研究上存在一个致命缺陷,总是无法跳出思维的怪圈。那这又是怎样一种现象?理论之研究,不仅在于理论,更为之实践所服务。若一个人总是关注于理论本身,其实并无意义,真理必须应用于实际。为理论而而理论,难免会让人们看不到理念与现实所存在的差距。就拿法律来说,法律所要遵守的总是竭尽全力的公平和正义,但若我们朝着实体正义的方向,不免就忽视了法律为之人民而服务的最终目的,这时结合道德正义的实质正义,辅之程序上的正义才大可令人信服。这点从去年的辱母杀人案、今年的宝马反杀案可窥见我国行政执行悄然之中的改变。
回到本书的主题,何为政治?何为行政?除去作者和所有论文作者一样追根溯源的查词精神去界定概念,简单来说,作者认为政治是政策或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对政策的执行。但其中还存在着两种关系:第一,行政采取行动实现意志所代表的政治,但意志从来不是国家利益本身,即意志为意志,在意志背后所隐藏的是目的。第二,行政的行动不是从一而终的死板程序,它需要通过形式的行动来实现。这就串联起来目的→意志→行动→形式这四个步骤。
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观察到,不论是何种体制的政权,也不论是何种意识形态的国家,其行政命令的行使不能完全匹配国家意志的表达,我们先不论这种意志的表达完整性,单论行动所做出的结果,也从来不让人相信是照章办事。我们从国家来剖析,作者首先认同的是霍布斯国家是一个有机体的论述,在其类比马的例子中,作者否定了将国家作为抽象概念来考察的做法,所以欲先分析国家在政治与行政上的问题,必先将国家视作一个整体,一个贯彻社会心理去付出行动的有机体。
那这样看来,自资本主义制度在全球铺天盖地展开,占据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体制以来,以及其后的社会主义和追溯到之前的封建主义,甚至于说奴隶社会,国家的行政为贯彻意志这一点从未改变,所不同的是主权者将权力给予存在于国家内部的哪个机会部门。这是有机体内部所存在的劳动分工,国家意志表达的上层分身乏术,为国家的行政部门,如暴力机构的存在提供了理由。我们得出结论,政治的存在催生了行政。
将政治与行政看做分工,另一层面,其实将在行政内部的分化看做分工更加合适。这也就是作者的行政本意,包含了大众意识中的立法、司法、行政、监督四个部分。可这只是表象,看似明晰的分工,大体具备了很好执行政治意志的能力,但暗藏与其中的东西却直接导致行政总会出现偏差契合:⑴立法部门实质上的不唯一性。议会通过法令,但为了行政的方便,我们允许政府部门的法规、司法部门的解释权、基层人员的酌情处理存在,导致国家意志表达的不唯一性。⑵间接表述的弊端。不管是权力分立最直接下属的最高层政府,还是权力执行的末端基层政府,他们虽然代表秉承完整执行人民最终意志的信念,但他们终究不是皇令的表述者,即使依托现代科技的发展,信息的传递出现更小的偏差,但我们仍然无法避免的自作主张,从来都使国家意志表达存在变化。⑶权力分野应该模糊化的负面。极端的权力分立无法使国家有效运行,因此我们不得不采用权力的模糊分化,即应该允许行政机构存在一定的多权力性。不过我们能否耍得一手好的跨越边界的权力融合,使各功能为其所应是,意即行政体制的执行者能协调各种资源、照应各类利益群体似乎成为了难题。
为了确保国家意志的真正执行,我们主张把政治放在主导的位置,则行政位于从属地位。用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不能以作者以小见大的政党冲突下产生的无记名投票选举的产生来观察我国到底是怎样通过政党来实现政治意志的表达的,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政党在国家意志方面对于政府的控制权,因为我国的特殊性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国家意志究竟不是政党意志,国家意志要摆在政党意志之上,更进一步说,政党意志不应为私,政党意志应为促进国家意志而存在,政党为实现国家意志表达的组织工具。倘若政党在控制行政方面不能采取“有限论”,那政党很容易沦落为利益集团,所谓“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但这只是理想状态。作者认为,要想避免这种状况,必须设立独立于国家意志表达机关的机关,使这一机关为国家意志的表达把关。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制,政党之间存在竞争与牵制,实质是人民的选举权使其发挥了作用,健全公众舆论为其一方法,是为代议制的补充。
我们再细细分析政党与行政的关系,来看国家意志为何出现偏差。政党代表政治,一方面,从内部来说,政治机构永远试图将自己特定利益融入国家意志,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西方的两党执政的不同明显观察到。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定制化的政治,主体未变,但深深刻上了执政党的烙印。但另一方面,从外部来说,政府的畏惧(不能匹配国家意志)使其极大缩窄行动幅度,欲将行动控制在国家意志范围内,这往往导致国家意志的部分执行,这不免是国家意志保守性的向内违背。
我们可以知道,作者所论中央和地方关系为州与县、市、镇和特别区等地方行政单位的关系。而国家意志最终施之的地方为地方,故作者认为国家和地方政治共同体必有一方占据最高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的集权还是松散的利益集合体。问鼎中原警告我们地方政权不能占有国家的重要决定权,邦联的松散警告我们实行一国两制或民族区域自治的同时必须保留绝对统治权。
国家是一个包含多个地方政治的复杂综合体,为民主而实行地方自治,赋予地方政治看上去很符合现代化的要求,而在人类文明的演变中,集权二字,似乎让人联想到的只是踹不过气来的上对下的“军事化”管理。但我们不应怀有这种偏见,现代社会的集权二字始终是建立在结合地方特色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这才发生了全国性的政党和政府的纵深性,即政党的建立要在全国基础上,政府的存在要以层级为依据,从上至下,是为地方自治。
那在建立集权的过程中我们该去如何注意?现代人们普遍得出这样的结论: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监督机构,监督要从内外部着手。权力的行使也需要牵制,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交叉地带是为此消彼长的最好方法。所以一些身处较为下层的民众和组织,总希望国家做好权力的监督,做好权力的分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于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是件好事,从缺乏视角看,对于行政权力的干扰极易造成行政效率的低下,不管是从内还是外而言都是这样。但人们的期望和出发点总是好的,正如威尔逊在篇章中提到,“构建良好行政的明确观念已经广泛传播开来”。
在鼓吹民主政府的观点中,古德诺还提到一点——政府官员的任期问题。经验对于行政性质的官员至关重要,但人们总以为,频繁更换在职官员,因为能同时起到古代避嫌制和防止地方官员权威化而显得利大于弊。其实这同时引起我们思考政党长期存在的必要性。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假设:国家存在的目标是为了人民的民主权力得到实现,如果去除国与国的竞争,进入到国与国互不相闻或者说全世界只此一国的情境,我们的确该去大力提倡民主,牺牲效率。但我们都知道,从人类建立国家文明以来,从来都不存在这种状况,若要找寻完全的民主,或许他们该回归到原始部落中找寻。
人的欲望自然无穷,我们都心知肚明的知道,如果官员的利益来源只有薪金,显然无法阻止或可能直接诱导官员的腐败,除非这份薪金绝对的可观。那作者为什么会提出将薪金作为立法或行政机关职位的报酬。这恐怕和美国的国情紧密关联。我国自古以来的学而优则仕,人们之所以认为的官职,如若真的在职位本身,怕是没有人愿意当了。所以,官员的外部报酬显得十分重要,官员执政要么出于显身,要么出于兴趣,即官不为唯一的本位,颇有兼业的意味。
我们把话题转移到政党上来,也就是作者的后几章内容上来。
作者首先强调的是政党的强大,不同国家的政党依据国情有着不同的政治甚至行政任务,但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政党力量强大才是维持政治下行政稳定的可靠基础。但我们所要的政党主导,绝不是政党对行政力量的过分膨胀。但我们又不能严格控制政党力量的压迫,去维持弱势的政党渗透。这就形成了政党存在感的矛盾或者说悖论。
作者用法、意两国作为例子,引出政党存在所要必须注意的问题。政党的选举问题:内阁总理挑选控制选票相对多的人担任内阁成员,一旦当选,因为政治意见的分歧必然导致决策效率的低下,夹杂着私人目的的决策更是无法让政策的制定令人信服。虽说内阁总理实现诺言去得到追随着的支持,而支持者以选票作为回报看似是一把良好的利益交换循环,但如此黑化的政党,问题正如前面所述只会多不会少。
在政党选举的下层也是如此,集贸市场般的选举,一手交钱、一手交权,政党内部为他们的金主所服务,看似五花八门的不同利益群体所带来的利益诉求果真能实现,好像是照顾到了国内的大多数群体,实则不然。这显然加剧了政党的分散经营,就好像我国在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时所给予小国的利益条件,需要各自下政,才可以完全符合他们众多的利益诉求。但这是国家在对外的利益满足上,我们本身无需顾及利益诉求的差异和各小国之间共同利益的达成,而政党本身面对的却是统一的国家,这样的做法也难怪往往出现要求特殊法规甚至于要求脱离中央政权的州政府。
党员要对党忠诚,这在任何一个政党内部的要求都是如此。党员的甄选自然成为重要的事,党魁在政党中的地位几乎使其能够决定绝大多数重要的国家事务。在英国这种国度内,刚开始国王有权挑选议会所信任的人做他的大臣,但大臣没有理由听信国王的实际情况,使得政党领袖实质成为国家的真正掌权者,随着国王的象征性越来越强,党派的斗争逐渐取代国王和议会的斗争。
党魁的自身能力至关重要,他们往往是集权的,不同于古代开明专治,他们是民主集权,这样的集权在实际处理各方观点中,直接避免或忽略暂时性的冲突,促进不同利益集团之间更快的妥协,最终妥协的提前到来使得政府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回应社会大众的需求。党魁的出现更多是变相地使人民愚民化,实现更好地统治。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主要是通信与交通)、受教育程度的大幅提高,不同于早期时代的政治复杂程度伴随人民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同时出现,带来现行制度的水土不服,制度缺陷没有给人们很多的反应时间,无形中阻碍着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人们却不自知或怠于行动。
古德诺在书中的前瞻性眼光,显然是想通过预防而使美国的政治与行政实现更完美的转变,协调运作就是最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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