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写作》读后:我和父亲的一次“和解”
最近读《精简写作》,作者罗伊·彼得·克拉克在前言中论证短文的力量,让我一下子想起了父亲。他是我在写作上的启蒙者。
他本来是电工,后来成了写志书的专家,贯穿两种身份之间的,则是新闻记者。早年他有一个16开的大本子,上头贴满了剪报——都是他发表在各家报纸上的通讯稿,其中有不少都是一句话新闻。
那个时代的新闻报纸流行一句话新闻,而且似乎多排在头版边栏,顾名思义,真的就是一句话,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在短短十几个字中呈现。我父亲算得上写一句话新闻的行家里手。即使写相对比较长的通讯稿,他也有着“绝不废话”的职业习惯。在我印象中,能写到2000字,对他来说都是相当罕见的。
我上小学时,有一次语文老师要求把作文交给家长修改,那时候学的是哪些要详写,哪些要略写,结果,大段的详写被我父亲一笔勾掉了,最后只剩略写,变成了一篇百字短文。老师和我都哭笑不得。
和父亲不一样,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详写派”,洋洋洒洒,每次考试写作文都会溢出。互联网写作兴起之后,博客热闹了好几年,直到微博崛起,140字的限制,让我感觉不可思议——140字够写什么?能有什么内容?
毕业后我做了报刊编辑,终日在文字堆里打拼,最费脑力的事情之一,便是琢磨文章的大标题和小标题:十几个字,甚至几个字,怎么才能体现文章的内容和思想,挖掘闪光点,吸引注意力?一个字的改动,都能影响整篇文章的魅力和格调。
当时我没有仔细思考过标题是什么,《精简写作》中解释了,标题提供信息,也是短文的一种。
而我们都知道,在以快节奏著称的新媒体时代,这一点非但没有失去重要性,反而被极大地凸显了价值。看看早年的饭否,后来的微博,现在的头条新闻和网易云音乐评论,短文早已强势崛起,而且势头越来越猛。
不是吹捧短文的力量,而是,随着信息量的指数级增加,随着全民阅读能力的提升,写作短文的能力已经必不可少,写作者需要知道,如何让每一个字都拥有直击人心的力量。
从阅读时间上讲,短文的特点是快,江湖不是流传一句话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刀快,夺命不见血;文短,字字凿人心。君不见,新华社微信号底下经常有一句评论:新闻越短,事儿越大。
所以,当我读到这本书的时候,似乎终于和父亲在写作风格上实现了一次“和解”。时光流转,我仿佛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回头重新审视短文的风潮。
《精简写作》里面讲了很多写作短文的技巧,包括各种节奏、套路、重点、原则,满满的都是美国作者的诚意——事无巨细,穷尽一切技巧,恨不得手把手地教你去写。这也是我欣赏西方教学类书籍的一个原因:不讲天分,不谈道理,只说一二三四。天分差的,学到三四成,也不枉费一番努力。
换句话说,《精简写作》不能保证让你成为高手,但至少能让你不再一无所知。
不过,技巧终归是技巧,最后还得引用书中的一句话自省,也提醒诸位:只有带着高尚的,至少是有用的目的去写作,技巧上的成就才显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