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深处的忧虑》的原文摘录

  • 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么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摈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儿。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1-03-26 18:38:56
    —— 引自第63页
  • 他们为这块土地选择了这样的原则,就必须为这块土地上发生的一切支付代价,有时候,这个代价是指金钱,有时候,这个代价,甚至是生命。 明确了代价之后,仍然选择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最高目标,这是需要勇气的。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3-29 11:15:28
    —— 引自第286页
  • 这一切都发生在打下江山之前,事实上,此后还经历了七年的“独立战争”。直到1783年,他们才打胜了这场以“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名义而举行的战争,英国终于签字承认了美国的独立。但是,独立之后的美国人民就保证能够得到自由了吗?我想这肯定不是必然的。在历史上,所有试图推翻旧政府的力量,都拥有过一个对老百姓来说是绝对动听的口号。···当胜利的一天到来的时候,当得胜的将领胸中回荡着一股豪壮之气的时候,当初的动听宣言后面往往就悄悄地爬上了一个问号。···但是,这个英雄和统帅以及所有的美国独立的功臣们,居然像他们的士兵们一样,仗一打完就一哄而散,统统回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美国还是没有一个像样的政府。这事儿摊在哪个国家头上似乎都无法想象,你说这美国的建国是不是很特别?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美国的建国者确是一批真正热爱自由的理想主义者。 此后,几年的实践证明:美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如此薄弱的政府体系实在挑不起类似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边疆之类的重担。于是,在美国《独立宣言》发表11年之后,在独立战争结束4年之后,1787年,美国的各州代表才被迫重新聚集在一起,讨论起草一个宪法,以试图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即美国联邦政府。 但是,这些建国者们似乎对英国政府统治下的前车之鉴尚且记忆犹新,而且深恶痛绝。对于“中央政府”这个玩意儿依然疑虑重重,生怕逃出虎穴又落入狼口,生怕美国人民重新丧失他们刚刚得到的自由。···他们认为,国家机器自有它自己的运转机制,只要建立起来,它就会成千上百年地运转下去。万一走上歧途,小小百姓根本很难与之匹敌。 (查看原文)
    恋生的人 1回复 2011-04-09 13:44:17
    —— 引自第33页
  • 美国的建国者确是一批真正热爱自由的理想主义者,他们的作为,尤其是他们在得到这个国家以后的作为,为美国成为一个自由国家奠定了基础,为美国人和千千万万个即将来到这个国家的移民的自由奠定了基础。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6:43:14
    —— 引自第38页
  • 迄今为止,在安全和自由面前,美国人还是选择自由,还是选择继续支付代价以保留自由。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6:47:50
    —— 引自第83页
  • 首先是横向把政府的权力切成两个大的层次。也就是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隔开。 结果,就造成了美国在一开始就在各种政策上非常不统一的情况。它的形象因此也非常的不统一。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6:48:57
    —— 引自第87页
  •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人始终在那里反省。他们为这场内战的发生而感受的痛苦似乎越来越大。 现在在美国,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人炫耀北军的胜利,不论是南方还是北方,都首先认为,同胞之间的这场杀戮,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悲剧,这是今天美国对于“内战”这个问题的基本共识。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6:51:48
    —— 引自第89页
  • 它的众议院以人口比例确定议员的数量,而它的参议院则不论州的大小,每州两名议员,以确认小州的利益也有保障。达成这样的妥协是很不容易的,美国历史把它称为“伟大的妥协”。 真正的历史进步往往始于妥协,如果互不妥协,可以使历史也随之一起僵持很多年。如果一方以强力压服另一方,从长远的历史角度看,未必就是一种真正的历史进步。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6:57:26
    —— 引自第93页
  • 实际上,这就是美国人今天对待任何一个民权案件的基本态度。发生的任何一件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他们的态度就是:它如果可能发生在一个美国公民身上,那么,它也就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在美国,对于这一类问题,会有很多人挺身而出,尽管他们和这一个公民并不相识,甚至,他们也许并不喜欢这个人。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7:03:14
    —— 引自第114页
  • 宗教自由的关键是宽容和共存。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7:07:46
    —— 引自第144页
  • 因此,公民权利的保障,不是仅仅依靠《权利法案》的条文,它还必须依靠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健康的社会机制、良好觉悟的社会和民众团体。而且,这个社会必须普遍有起码的正义感和公民良知。 (查看原文)
    秋秋像春风 2011-04-10 17:09:50
    —— 引自第196页
  • 自由不是无偿的 (查看原文)
    Orchid 2011-04-15 09:40:16
    —— 引自第72页
  • 安全还是自由 (查看原文)
    Orchid 2011-04-15 10:30:34
    —— 引自第165页
  • 他们认为,这些自由是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说出来,是合法的。 (查看原文)
    早晨的一棵树 1赞 2011-04-22 09:30:23
    —— 引自第43页
  • 马丁·路德·金是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他认为“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在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因此,他的演说一直是非常理性的。 (查看原文)
    早晨的一棵树 2011-04-22 09:38:49
    —— 引自第45页
  • 同时,作为一个外来者,我感受到这个国家对于新闻自由的敏感程度。一份小小的杂志,一篇可以说很少有人能够看懂的文章,如果它不发表,影响也许是很小的,如果它发表了,后果可能是很大的。为什么会引起如此巨大的波澜呢?我感受到在表面的喜剧胡后面,深藏着美国人的恐惧。不论是民众,还是法院,他们所在乎的,不仅是一篇文章作者的权利,也不仅是一个杂志社的权利,尽管他们很看重这种权利。他们中间有很多人,也并不赞成一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讨论核问题,可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深切担忧也不愿看到政府所警告的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但是,他们还是坚决站到了支持《进步》杂志社的一方。我感到,他们真正在心中无法平息的,是对于美国政府将要突破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一条防线的恐惧。 (查看原文)
    早晨的一棵树 2011-04-22 09:53:18
    —— 引自第108页
  • 呼吁言论自由的一般都是在某一阶段处于少数、不利地位的政党、团体和个人。他们总是相信,尽管自己当时处于劣势,声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须呐喊。尤其当他们的言论受到压制的时候,他们之中也许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们有朝一日成为多数,他们会非常自然地推崇言论自由。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自由常常就是他们宣称的目标和大旗。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过无数的先例,情况经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己总是在事实上仅仅成为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一量获胜,就常常被有意无意或是无可奈何地弃之如敝屣。 这种情况究竟为什么一再在历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么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摈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利成章的事儿。 只要不坚持“言论中性”,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么,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或数个人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 (查看原文)
    Peggy 1赞 2011-05-04 09:32:23
    —— 引自第63页
  • 美国除了权力的横向分割,宪法还把国家政府的权力从竖向切成三条。这是你早就知道的“三权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绝对独立。你知道,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有过系统的论述。美国在实行三权分立的时候,做得特别彻底。宪法的这样一种设计,就是为了防止其中某一分支的权力过大。因此,总是使得每一个分支的行动都必须受到其他分支的检验。比如说,国会作为立法机构通过了一个法案,总统作为行政机构可以表示不同意,并且行使他的否决权,国会如果坚持,就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立这个法。相反,总统提出的法案,也必须经过国会的投票,国会可以通过,也可以反对。而作为司法部分的最高法院落,有权对总统和国会提出的任何法案进行审查,然后,它不仅有对法案的解释权,而且,有宣布这些法案是否违反宪法的权力。但是,最高法院本身又没有提出法案的立法的权力。这三个权力分支机构的这种状态,就是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查看原文)
    Peggy 2011-05-09 09:06:07
    —— 引自第82页
  • 相信今年美国的“政府关门”,你也一定马上就知道了。因为它的驻外使馆和领事馆全都不发签证了。政府是一个执行机构,它的动作需要钱。但是,支出的预算方案,也要经过上面提到的这样一个互相制约的批准程序。如果总统不同意国会的预算,国会也不同意总统的白宫提出的预算,麻烦就开始了。如果国会能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强行通过,总统也只好按着国会预算用钱,可是这一次,国会又无法弄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于是就造成了僵持。僵持阶段政府拿不到钱,于是,除了万分必要的政府机构之外,其余的就都关掉了。关门时期刚好遇上圣诞节,白宫的圣诞树,国家不管付电费了,总统得用自己的薪水来照管这棵“天下第一树”。不管这对于另一个国家看起来是多么荒唐的事情,对于美国就是在正常范围这内,当任的总统再要面子也没有办法。问题是,这种状态别人不习惯,美国人自己却已经很习惯了,完全一副“饱经风霜”、“处变不惊”的样子。二百多年就是这么过来的,谁也不当一回事。美国人从来不担心他的总统和国会意见不一致会出什么乱子,相反,如果总统和国会的意见一直都没有分歧,美国人可就要不放心了。但是美国的这种情况一旦反映到对外打交道上面,弄不好就乱套了。人家的抗议都顶上门来了,美国人还搞不懂关键问题是出在什么地方。 说起美国政府关门,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电视台在政府关门的时候采访了一些美国小朋友,问他们对政府关门有什么看法,一个小孩子很自然地就说,他们(指总统和议员们)拿了工资却做不好工作,应该把他们给解雇了。一副理所当然的“小主人”的态度,这就是美国的基本教育。 (查看原文)
    Peggy 2011-05-09 09:56:12
    —— 引自第86页
  • (美国人)他们特别注重个人意愿、个人生活和个人幸福,因此个人奋斗也就随之而天经地义,因为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反之,没有前者也就没有了后者的动力。 (查看原文)
    早晨的一棵树 2回复 2011-06-01 11:07:25
    —— 引自第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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