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21册)》的原文摘录

  • 故《礼记》言之。赴则必以薨,但...... (查看原文)
    TNELIS 2015-01-05 15:51:29
    —— 引自第71页
  • 卷第三十一 明常位第十四 (查看原文)
    LiuTɕs 2022-06-01 23:17:34
    —— 引自第2页
  • 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 正义曰:上皇谓伏羲。三皇之最先者,故谓之上皇。郑知于时信无诗者,上皇之时,举代淳朴,田渔而食,与物未殊。居上者设言而莫违,在下者群居而不乱,未有礼义之教,刑罚之威,为善则莫知其善,为恶则莫知其恶,其心既无所感,其志有何可言,故知尔时未有诗咏。 (查看原文)
    庭间回骤 1回复 2022-11-05 18:32:46
    —— 引自第554页
  • 大庭、轩辕逮于高辛,其时有亡载籍,亦蔑云焉。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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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自第554页
  • 正义曰:郑注《中候·敕省图》以伏羲、女娲、神农三代为三皇,以轩辕、少昊、高阳、高辛、陶唐、有虞六代为五帝。德合北辰者皆称为皇,感五帝座星者皆称帝,故三皇三而五帝六也。大庭,神农之别号。大庭、轩辕疑其有诗者,大庭以还,渐有乐器,乐器之音,逐人为辞,则是为诗之渐,故疑有之也。 注云:伊耆氏,古天子号。 大庭有鼓籥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其音声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 郑既信伏羲无诗,又不疑女娲有诗,而以大庭为首者,原夫乐之所起,发于人之性情,性情之生,斯乃自然而有,故婴儿孩子则怀嬉戏扑跃之心,玄鹤苍鸾亦合歌舞节奏之应,岂由有诗而乃成乐,乐作而必由诗? 然则上古之时,徒有讴歌吟呼,纵令土鼓、苇籥,必无文字雅颂之声。故伏羲作瑟,女娲笙簧,及蒉桴、土鼓,必不因诗咏。如此则时虽有乐,容或无诗。 郑疑大庭有诗者,正据后世渐文,故疑有尔,未必以土鼓、苇籥遂为有诗。若然,《诗序》云“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乃永歌嗟叹。声成文谓之音”,是由诗乃为乐者。此据后代之诗因诗为乐,其上古之乐必不如此。 郑说既疑大庭有诗,则书契之前已有诗矣。而《六艺论·论诗》云:“诗者,弦歌讽谕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恳诚而已。斯道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於是箴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过。”彼书契之兴既未有诗,制礼之后始有诗者,《艺论》所云今诗所用诵美讥过,故以制礼为限。此言有诗之渐,述情歌咏,未有箴谏,故疑大庭以还。由主意有异,故所称不同。礼之初与天地并矣,而《艺论·论礼》云“礼其初起,盖与诗同时”,亦谓今时所用之礼,不言礼起之初也。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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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自第5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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