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最初是习俗的产物,司法与立法不过是在数千年里对它做了发展而已,因此没有理由认为,它在当代世界采取的具体形式就是最后的形式。近人已经认识到,传统的财产观是一个内容多变而极为复杂的包裹,至今仍未发现它在所有领域最有效的组合方式。《致命的自负》p36 ----我对此有异议。我认为,对私有财产的缘起仍然是始于动物界的本能。比如猫科动物会用自己的气味和排泄物来标记自己的领地,鼠类會私藏自己的食物而不是和家人以外的鼠分享。宠物也会抱着自己的玩具而拒绝给其他人或宠物。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第36页,关于财产缘起的争议
最新讨论 · · · · · · (全部)
所有出于理性的计划,都是致命的自负,难道我们要...(蒲芹)
转让致命的自負(台湾本)復印本(高里·卡布列夫)
港版有了(伯努利的骰子)
怎么这么多人评优啊,这本删改一半啊(高里·卡布列夫)
翻译还能接受(BWV八核)
现在的翻译太差了(混沌还是馄炖)
>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