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编 综合课考试指南
第一部分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章 法的特征
第一节 法、法律的词义
第二节 法的形式特征
第三节 法的本质特征
第二章 法律历史
第一节 法律历史概说
第二节 法律历史的规律
第三节 法律的历史传统
第三章 法律作用
第一节 法律作用释义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第四节 法的局限
第四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第四节 法律效力
第五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律原则
第二节 法律概念
第三节 法律规范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结构
第二节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与原则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部门法结构
第四节 法的分类
第七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四节 法律事实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责任
第三节 法律制裁
第九章 司法原理
第一节 司法权的性质
第二节 司法的特征
第三节 司法体制
第十章 法律职业
第一节 法律职业特征
第二节 法律职业主体
第三节 法律职业伦理
第十一章 法律思维
第一节 法律意识与法律思维
第二节 法律渊源的识别
第三节 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
第十二章 法治国家
第一节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
第二节 法治观念
第三节 法治原则
第四节 法治条件
第二部分 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其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宪法规范
第五节 宪法与宪政
第六节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第二章 我国国家制度概要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 选举制度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三章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第二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四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章 我国中央国家机关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中国传统法律及其现代转型
第一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国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制指导思想
第三节 立法活动
第四节 刑事法律制度
第五节 民事法律制度
第六节 司法制度
第二章 封建制前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法制指导思想
第二节 立法活动
第三节 刑事法律制度
第四节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第三章 封建制中期(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法制指导思想
第二节 立法活动
第三节 刑事法律制度
第四节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司法制度
第四章 封建制后期(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法制指导思想
第二节 立法活动
第三节 刑事法律制度
第四节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司法诉讼制度
第五章 清末及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预备立宪”
第二节 清末修律
第三节 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与领事裁判制度
第四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第五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刑法
第六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
第七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其他立法及“六法全书”
第八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司法制度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第二节 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 十地立法
第四节 婚姻继承立法
第五节 刑事立法
第六节 司法制度
第二编 民法学考试指南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民法的本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公民的概念和本质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七节 个人合伙
第四章 法人制度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 联营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种类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五节 期间
第八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 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第十章 他物权
第一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抵押权
第四节 质权
第五节 留置权
第十一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十二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第十三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第三节 不当得利
第四节 无因管理
第十四章 合同法总论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
第十五章 合同法分论
第一节 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第二节 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第三节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四节 技术合同
第十六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著作权
第三节 专利权
第四节 商标权
第十八章 继承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
第三节 遗嘱继承
第四节 遗产的处理
第十九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
第三编 刑法学考试指南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
第二节 刑法的属性和特征
第三节 刑法的任务
第四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六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犯罪概念的意义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的一般概述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第四节 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既遂
第三节 犯罪预备
第四节 犯罪未遂
第五节 犯罪中止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 处断的一罪
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第一节 正当防卫
第二节 紧急避险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
第九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
第二节 刑罚的种类
第十章 量刑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量刑的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
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
第二节 减刑
第三节 假释
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 时效
第三节 赦免
第十三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刑法各论的体系
第三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二十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二十三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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