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主要内容:清末民国时期(1990-1949)民法学中关于私权(privaterights)理论的研究状况。20世纪初,国人亟欲通过效仿西方宪政,获取民族独立与国家富强,西方现代法学遂因立宪运动而移植国内,并终于代替了中国传统律学。这一时期的法学移植主要是借鉴日本的经验,移植对象以德国法为主。作为西方法学中的重要门类。民法学就是在这一时期全面系统地输入中国。相应的“人格、”“私权”等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与这些概念的解释学也基本形成。到1911年,由于日本学者的帮助,《大清民律草案》得以出台。这部草案为后来20年里的私权及其规则的研究奠定的基础。
民国后,民法学研究继续发展。财产权、人格权等私权理论在各级法院的判决中得到贯彻。大学法学院或法政专门学校里,私权理论得到系统的讲述。20世纪初,西方法学内部检讨了极端个人主义,社会利益学说发懚成为主流学说。由于该学说被视为西方最新思潮和20世纪法学的发展方向,因此在20世纪20年代后,也就逐渐成为中国法学中的主流学说等等。
2 有用 孔飞刀大叫兽 2016-02-26 16:33:39
对私权相关概念的源流考证,比较枯燥,静不下来自己看。
2 有用 quitequiet 2015-05-28 12:32:00
kindle买的~
1 有用 Holder Joe 2015-12-18 10:16:11
澄清概念,考订史实。不过单纯谈法理,实在是太枯燥了
1 有用 lawjude 2016-01-31 20:17:13
以概念切入,学术史和观念史的视角,澄清了很多问题。
0 有用 退桥 2022-03-20 23:43:45
考辨源流,整理分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关注到传统公私观念的延续、日本法学对中国的影响,以及私法社会化思潮的极端化后果,是其洞见所在。但花费过多笔墨在梳理并评判不同学说之上,固然体现出贯通法史学与民法学的雄心,闪光处并不太多;这些学说如何形成、何以至此、有何影响,则尚待深入剖析。不过须承认,作者确实懂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