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这位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可能很多人都会想,这又是哪个混饭吃的西方小学者吧。然而,提起玛格丽特·米德(M.Mead)和鲁思·本尼迪克特(R.Benedict)这俩,却是无人不知,而他们正好都是博厄斯的学生。
为什么要专提博厄斯,这里并不是想带出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掌故,说明世界多奇妙,也不是要发掘什么未经出土的文物(像夏志清发掘沈从文和张爱玲一样),事实上,博厄斯在西方的名气一点不比他的两位得意门生差。而是说,博厄斯在100年前左右就已经提出了与现今我们仍然抱持的人类学观点大为迥异的说法。
现今的国内,包括大众和学界中人而言,对人类学的认识几乎共享一个“公理”,就是达尔文进化论(我们知道,这条公理与弗洛伊德理论一样,在西方早已被划定适用界限了),而由此衍生出来的,便是与马克思人类社会五段论(实际上是他的历史决定论)的合流(近年来五段论已被国内一些学者划定为专用于西方社会史的术语和理论),再细化一点,就是原始社会的母系向父系氏族公社的单向进化(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人类学界的一代宗师摩尔根提出的),摩尔根的这个观点对马克思有着深远的影响。
正是这位博厄斯,在100年前却只是他(可能还包括另一人)提出了母系向父系氏族社会并不具备这种单向演化的特性。在达尔文主义风行之时这是一个逆流,正如这另一人韦斯特马克(E.Westermarck,1862-1939)那本惊人的《人类婚姻史》一样(此书反对原始社会普遍存在乱交说以及由此衍生的原始部落人种绝对野蛮之说),同属异种。
关键在于,上述观点并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学术观点,当它进入公共领域,形成社会性话题的时候,它之于种族进化这一伦理命题的破坏性就比较明显了。达尔文进化论的一个变种是种族进化论,而种族进化论又在科学大发展时期从人类科学的题目演变成为对人类文明极具威胁性的(在当时是极具煽动和诱惑的)公共无意识,在二十世纪的那场大战争中达到顶峰(当然,纳粹党的行为不仅仅有达尔文主义的养分,还有德意志精神传统)。这使得西方不得不对科学和达尔文主义作出重新审视,重新划定适用范围,并重新发现博厄斯和韦斯特马克。也就是,对人类一向自得的所谓文明状况必须作出深刻反省。(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达尔文所提出的理论一开始是被用于生物科学,包括生物历史解释的,是一个根据经验和化石证据所得的客观性理论,只是后来才吊诡地被应用于政治和社会领域,成为极其主观的公众愿望,包括优生学和更为恐怖的种族清洗)。
今天的种族主义和激进民族主义仍然是世界难题,这一纠结着历史、文化、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种种差异和冲突的题目,也正在中国日益与世界增强交流,外国人大量涌入国内之时,继鸦片战争直至抗日战争之后,对国人进行的一次全新的考验。
有关博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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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错。
博厄斯学派
历史特殊论 文化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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