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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看不下去某些评论,连相应的背景知识都不具备就开始痛批译者,这本已经是翻译得非常好的了。不配读书的人就别出于好奇心或者为了装逼读书了,书读再多有什么用,读完这些书回头就写些乱七八糟各门学科大杂烩的人生感悟也就是这些人。
新自然法学派灵魂人物的富勒在本书中极力证明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存在,反对视法律为一种发于政府而强加给公民的单向的权力投射,而主张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是公民和政府人际互动的过程,也许法哲学家们在建构“概念模型“来表征法律现象、追求体系内在逻辑的统一上是太过苛刻和沉迷了
重读富勒,颇多启发。郑译已经相当准确了。有人指责不应用“道德”来译,那是因为指责者基本没读懂富勒,更不了解那些针对富勒的批评。按照这位指责者的意见,这些批评真是——多此一举啊。
讨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作为义务的道德与作为愿望的道德
读了一篇札记后才恍然大悟富勒想讲什么。读的时候像是获得了很多好像有关联的珍珠,等待一条线将其串联,希望什么时候可以可以阅读时就发现这条线或是自己创造一条线。
别忘了再读读老哈特
明显的翻译错误与误解,原文的价值似乎也不大
看不下去,很多问题必须要对美国的司法体系有了解才行,比如,立法不应该有矛盾这一原则这一部分,富勒谈得主要是法官的解释问题,原因在于,美国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到法院适用形成判例后才算有效。
要在哈特与富勒的论战中看理解此书。
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基于义务的道德/愿望的道德、法律的内在道德/法律的外在道德之二分,义务的道德是法律的表亲,愿望的道德则作为程序自然法存在于合法性原则/法律的内在道德的8项要件中: 1.一般性 2.颁布 3.不得溯及既往 4.清晰(注入常识性标准) 5.谨慎避免矛盾 6.不求不可能之事 7.稳定性 8.官方行动与规则的一致性 不同规则有张力的适用中,法律概念的限制与违反道德的累加性均应注意。 法律的内在道德相对于实体目标是价值中立的,但其本身(合法性)是法律有效性的前提:法律的内在道德不是添附或强加于法律力量之上的,而是这种力量的基本条件。进一步说,程序性的内在道德可以推导法的实体目标/实质性自然法: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所见、所感、所想。
法的形式要件
让人困惑的翻译
富勒真的是个"自然法"学家?不少地方不怎么好读.但最后一章帮助理解实证法学很有帮助
力荐。
写论文不得不读。单独读这本书肯定是不够的,应该把最后一章提到的、哈特富勒论战每个回合的论文都读一遍,才能有更深的体会吧。从最开始的道德二分怎么引出内在道德,有点莫名其妙。顺便,评论里指摘翻译错误的那位,跑偏了
“程序版的自然法”。不少地方还是很有启发的,如法律的内在道德和实体目标的区分等。但全书有些凌乱(可能因为原来是个讲座看完之后没有思想得到更新的感觉。
这翻译让人蛋疼不已
聊以慰藉
法理學家真特麼變態= =
> 法律的道德性
76 有用 赠送绝望立可白 2013-06-21 18:20:53
真看不下去某些评论,连相应的背景知识都不具备就开始痛批译者,这本已经是翻译得非常好的了。不配读书的人就别出于好奇心或者为了装逼读书了,书读再多有什么用,读完这些书回头就写些乱七八糟各门学科大杂烩的人生感悟也就是这些人。
18 有用 沉默的鸵鸟 2012-10-18 09:28:38
新自然法学派灵魂人物的富勒在本书中极力证明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存在,反对视法律为一种发于政府而强加给公民的单向的权力投射,而主张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是公民和政府人际互动的过程,也许法哲学家们在建构“概念模型“来表征法律现象、追求体系内在逻辑的统一上是太过苛刻和沉迷了
10 有用 了了 2015-11-12 21:47:24
重读富勒,颇多启发。郑译已经相当准确了。有人指责不应用“道德”来译,那是因为指责者基本没读懂富勒,更不了解那些针对富勒的批评。按照这位指责者的意见,这些批评真是——多此一举啊。
1 有用 新月 2008-01-21 18:23:21
讨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2 有用 Cincinnatus 2011-05-11 15:13:34
作为义务的道德与作为愿望的道德
1 有用 愿逐月华流照君 2024-12-06 11:33:05 山东
读了一篇札记后才恍然大悟富勒想讲什么。读的时候像是获得了很多好像有关联的珍珠,等待一条线将其串联,希望什么时候可以可以阅读时就发现这条线或是自己创造一条线。
2 有用 bean_bingo 2010-11-10 00:15:23
别忘了再读读老哈特
0 有用 国士 2008-10-30 19:14:54
明显的翻译错误与误解,原文的价值似乎也不大
2 有用 saint-just 2020-01-31 18:17:47
看不下去,很多问题必须要对美国的司法体系有了解才行,比如,立法不应该有矛盾这一原则这一部分,富勒谈得主要是法官的解释问题,原因在于,美国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到法院适用形成判例后才算有效。
3 有用 沐浴经年 2015-02-11 21:41:23
要在哈特与富勒的论战中看理解此书。
1 有用 南风🌈 2020-04-15 22:32:01
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基于义务的道德/愿望的道德、法律的内在道德/法律的外在道德之二分,义务的道德是法律的表亲,愿望的道德则作为程序自然法存在于合法性原则/法律的内在道德的8项要件中: 1.一般性 2.颁布 3.不得溯及既往 4.清晰(注入常识性标准) 5.谨慎避免矛盾 6.不求不可能之事 7.稳定性 8.官方行动与规则的一致性 不同规则有张力的适用中,法律概念的限制与违反道德的累加性均应注意。 法律的内在道德相对于实体目标是价值中立的,但其本身(合法性)是法律有效性的前提:法律的内在道德不是添附或强加于法律力量之上的,而是这种力量的基本条件。进一步说,程序性的内在道德可以推导法的实体目标/实质性自然法: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所见、所感、所想。
0 有用 Jamesflyer 2008-01-23 16:51:46
法的形式要件
0 有用 空羽 2011-07-15 12:42:49
让人困惑的翻译
0 有用 Blade King 2007-10-27 17:39:08
富勒真的是个"自然法"学家?不少地方不怎么好读.但最后一章帮助理解实证法学很有帮助
1 有用 菲利普 2008-07-30 21:24:59
力荐。
3 有用 Antigonus 2017-04-16 14:42:02
写论文不得不读。单独读这本书肯定是不够的,应该把最后一章提到的、哈特富勒论战每个回合的论文都读一遍,才能有更深的体会吧。从最开始的道德二分怎么引出内在道德,有点莫名其妙。顺便,评论里指摘翻译错误的那位,跑偏了
0 有用 AlphaGo2084 2009-05-29 10:26:19
“程序版的自然法”。不少地方还是很有启发的,如法律的内在道德和实体目标的区分等。但全书有些凌乱(可能因为原来是个讲座看完之后没有思想得到更新的感觉。
0 有用 larry.fang 2012-07-07 03:18:11
这翻译让人蛋疼不已
0 有用 乱乱 2012-08-11 02:00:09
聊以慰藉
0 有用 澤子的止痛豆 2012-01-17 22:16:34
法理學家真特麼變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