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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账,老板!约翰维莱照办了。因为在算账这一点上,他很少是慢吞吞的。人们都知道他大夸海口,说是只消用一个简单的办法,就能征服和搞垮最傲慢的美人。他把这个办法叫作浑身扫她一眼。再见,英勇的将军;再见,优秀的司令官,祝你诸事顺利——呸,你这个骄傲的、吹牛的、没头脑的、短腿的大白痴!
对暴力或者暴动的书写往往都带有保守意味。巴纳比鲁吉中展现出狄更斯一贯的哥特偏好,一种强有力的吸引手段。在这个黑暗伦敦的地下世界中,卫生学、不完善的城市规划、神秘的渡鸦格里波、疾病的隐喻、白痴的存在(鲁吉和戈登都是),种种交织成一个动乱内部细致的图景。译后记中提及我校图书馆长期将原著提供给译者以便翻译。
狄更斯这本也是早期作品,写得比《尼古拉斯·尼克尔贝》有趣,是以新教信徒反对天主教而在伦敦发动暴乱为故事主线,有几个人物刻画得很成功,脾气暴躁爱憎分明视死如归的马夫“休”,憨傻善良常被人捉弄的巴纳比·鲁吉和他的渡鸦,绞死他人津津乐道轮到自己哭天喊地屁滚尿流的刽子手丹尼斯,锁匠家的学徒台波提和神经质女仆米格丝,学徒团伙基地的瞎子,阴险绅士约翰爵士,见风使舵的马屁精秘书盖什福……狄更斯写大场面很传神,新教信徒攻打新门监狱的描写很精彩,可与雨果写的乞丐团伙进攻巴黎圣母院的场景相媲美。结尾,狄更斯还是一贯太心软太浪漫,好人个个好报,坏人死个干净,这一点太俗了。
他们常寻找有感情的怪物,好像这种东西理所当然就存在似的。
这书还不如叫《巴纳比和他的宠物渡鸦》《契斯特和哈瑞德两个老头的恩怨情仇》酒店的群戏描写太金庸了,酒店少爷离家出走回来断了一条胳膊和女友He了是杨过转世吗
正如托尔斯泰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狄更斯的正派人物都是一样的,反派人物各有千秋。这部小说我喜欢“修”,一个随性而为,快意恩仇,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侠士,可惜的是他生活在了狄更斯的小说里,如果在古龙金庸的小说下必将流传千古,万世流芳。Ps:这是我看的狄更斯的第五部小说,结局依然那么刻意。
对于《序》内提到的那两只才华横溢的渡鸦颇感兴趣!
狄更斯的第一部历史小说,是真的很长😂,狄老太能写了。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体会到狄更斯照相机似的记忆力,细节刻画之精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啰嗦😁,但是应该有利于拍成电影。窃以为狄老应该很享受书写小说的过程吧。在脑海里构建一个世界,不断丰富它的细节,用上帝视角观察情节的发展,想想也很有趣。对于暴徒以及死刑犯 休(这是个人名😁)的描写让人印象深刻,狄老描写出了他的可怜之处,哪怕他能获得再多一点爱,也不至于走上这条道路。观者垂泪。
> 巴纳比·鲁吉
1 有用 smile 2017-07-02 16:58:00
算账,老板!约翰维莱照办了。因为在算账这一点上,他很少是慢吞吞的。人们都知道他大夸海口,说是只消用一个简单的办法,就能征服和搞垮最傲慢的美人。他把这个办法叫作浑身扫她一眼。再见,英勇的将军;再见,优秀的司令官,祝你诸事顺利——呸,你这个骄傲的、吹牛的、没头脑的、短腿的大白痴!
2 有用 安提戈涅 2016-01-07 09:21:10
对暴力或者暴动的书写往往都带有保守意味。巴纳比鲁吉中展现出狄更斯一贯的哥特偏好,一种强有力的吸引手段。在这个黑暗伦敦的地下世界中,卫生学、不完善的城市规划、神秘的渡鸦格里波、疾病的隐喻、白痴的存在(鲁吉和戈登都是),种种交织成一个动乱内部细致的图景。译后记中提及我校图书馆长期将原著提供给译者以便翻译。
1 有用 忧郁剑士 2024-08-11 16:40:19 上海
狄更斯这本也是早期作品,写得比《尼古拉斯·尼克尔贝》有趣,是以新教信徒反对天主教而在伦敦发动暴乱为故事主线,有几个人物刻画得很成功,脾气暴躁爱憎分明视死如归的马夫“休”,憨傻善良常被人捉弄的巴纳比·鲁吉和他的渡鸦,绞死他人津津乐道轮到自己哭天喊地屁滚尿流的刽子手丹尼斯,锁匠家的学徒台波提和神经质女仆米格丝,学徒团伙基地的瞎子,阴险绅士约翰爵士,见风使舵的马屁精秘书盖什福……狄更斯写大场面很传神,新教信徒攻打新门监狱的描写很精彩,可与雨果写的乞丐团伙进攻巴黎圣母院的场景相媲美。结尾,狄更斯还是一贯太心软太浪漫,好人个个好报,坏人死个干净,这一点太俗了。
0 有用 骑马射箭 2012-07-28 16:14:47
他们常寻找有感情的怪物,好像这种东西理所当然就存在似的。
0 有用 窈窕妃 2025-04-03 11:39:16 江苏
这书还不如叫《巴纳比和他的宠物渡鸦》《契斯特和哈瑞德两个老头的恩怨情仇》酒店的群戏描写太金庸了,酒店少爷离家出走回来断了一条胳膊和女友He了是杨过转世吗
0 有用 纪杨 2024-06-12 20:31:07 内蒙古
正如托尔斯泰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狄更斯的正派人物都是一样的,反派人物各有千秋。这部小说我喜欢“修”,一个随性而为,快意恩仇,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侠士,可惜的是他生活在了狄更斯的小说里,如果在古龙金庸的小说下必将流传千古,万世流芳。Ps:这是我看的狄更斯的第五部小说,结局依然那么刻意。
1 有用 残书倦客 2019-05-23 18:41:01
对于《序》内提到的那两只才华横溢的渡鸦颇感兴趣!
0 有用 BessieZhao 2022-01-15 07:28:57
狄更斯的第一部历史小说,是真的很长😂,狄老太能写了。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体会到狄更斯照相机似的记忆力,细节刻画之精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啰嗦😁,但是应该有利于拍成电影。窃以为狄老应该很享受书写小说的过程吧。在脑海里构建一个世界,不断丰富它的细节,用上帝视角观察情节的发展,想想也很有趣。对于暴徒以及死刑犯 休(这是个人名😁)的描写让人印象深刻,狄老描写出了他的可怜之处,哪怕他能获得再多一点爱,也不至于走上这条道路。观者垂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