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知识》的原文摘录

  • 当我推导某个未经验的事物时——不管我日后是否经验它——我决不是在推导我可以命名的事物,而仅仅是在推导一个存在-命题的真值。如果归纳是有效的,我就有可能认识存在-命题而无须认识关于其是否真实的特殊例子。例如,假定A是我们已经验了其中一些元的类,我们还推导出A的一个元将要出现。我们只有用“A的将来元”替代“A的元”才能使我们的推导适用于不可能提及任何例子的一个类。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3-08-09 18:46:48
    —— 引自章节:逻辑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