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们这里有主教来,我妈就会请他喝茶。她可不是按你所想象的那样请他坐在椭圆型大桌子的桌首,她让他坐在长桌的中央。这样,背对着贝林杰河,他就有可能凝视桌子对面的墙壁。那上面挂着我曾祖父奥斯卡.霍普金斯(1841-1866)那副年代久远的圣像。
大部分主教来自格拉夫顿市。也曾有过一位伍伦贡市的主教从这里路过。还有天主教教士团的教土和其他各种来访或博施济众的牧师。有些人或是眼睛近视,或是心不在焉,这时圣像就得隔着桌子递给他们。母亲拿咖啡杯子时,手指老蜷缩着。她不会告诉那些主教大人我曾祖父戴牧师立领是出于叛逆的心理:他们会把他看作是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教士,他们会看见他背挺得笔直,嘴唇咬得紧紧的,鼻孔狭窄,脖子伸得长长的;不过,你可以打赌,他们绝不会想到奥斯卡·霍普金斯其实此刻正屏着呼吸,极力想在两分钟内忍住不动——平时他这个人异常好动——如果不让他挠挠脚脖子或交叉双腿,恐怕他连1/10秒都坚持不下来。
这我自然清楚,可我什么也没说。我神情紧张地坐在那里,双手压在大腿下面。主教很快便不再理会我们的大鼻子和其他种种和照片不相像的地方。他会注意到我们和这位牧师的相同之处。我们排成了一队:母亲,兄弟,我,妹妹。都是一头红发,细长的脖子活像绞拧了的橡皮筋。
我母亲以为自己看上去和照片长得相像,心里很高兴。我倒是情愿长得像我父亲。可他和我们一点也不像。他个子不高,宽脸,鸡胸,小眼成一条线,牙齿也蜷曲不整。他喜欢笑,屁也多,是一个狡猾的投手,擅长投旋转球。他还能用一只手卷烟卷。他和我们不一样。每当母亲对来访的主教说起奥斯卡把圣约翰小教堂运抵贝林艮的那段故事时,父亲便用他那宽宽的指甲剥火柴棒,看着窗外。那里有他的一个了不起的、实实在在的结婚纪念碑——高高地俯视着贝林杰河的鲁帕特王子玻璃厂——30年代时它的房顶被漆成鲜艳的红色。
母亲讲述那段教堂故事时的口气总使我感到不自在。她太动情了,有些夸大其词。这点我们一定都清楚,可谁也不提。我本来也就说不清楚。她在教堂里也是如此:她在唱《圣哉经》时(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丁)声音格外响亮,虔诚得过于张扬。父亲会拿许多事开玩笑,可他从不拿这个说笑话。
1.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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