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修订译本)(第4版)的笔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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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rmac

    “规训”既不等同于一种体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它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它包括一系列手段、技术、程序、应用层次、目标。它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其原因不在于权力的规训方式取代其他方式,而在于它渗透到其他方式中,有时是破坏了后者,但它成为后者之间的中介,把它们联系起来,扩展了它们,尤其是使权力的效应能够抵达最细小、最偏僻的因素。它确保了权力关系细致入微的...

    2020-02-24 15:46:43   5人喜欢

  • груша

    这样,在最重大的案件中就形成一种惯例,即在证据不足时使用酷刑,在酷刑失败后,司法官可以继续调查。疑犯并不因经受住了酷刑而被宣布无罪,但他的胜利至少使他免于判处死刑。法官依然掌握着除了最后一张王牌以外的一切——“死亡前的一切”。因此,在审理重大犯罪案件时,常常有人向司法官建议,既然已经有足以定罪的证据就不必给疑犯动刑,否则如果疑犯挺住了酷刑,法官就无权对死有余辜的疑犯判处死刑。在这种较量中,司法...

    2013-02-03 17:50:15   5人喜欢

  • Cormac

    总之,可以说,在18世纪晚期,人们面对着三种组织惩罚权力的方式。第一种是依然发挥作用的,基于旧的君主制度的方式。另两种都基于一种认为惩罚权力应属于整个社会,应具有预防和改造功能的功利主义观念。但这二者在所设想的机制方面迥然不同。广义的看,人们可以说,在君主制度中,惩罚是君权的一种仪式。它使用报复的仪式标志,对犯人的肉体施加报复。它是君主及其权力的物质表现。它是不连贯、不规范的,总是凌驾于自身的法...

    2020-02-23 19:17:53   4人喜欢

  • 纳西小伙 (且慢我只一个浑身如何兼得许多)

    规训与惩罚 福柯 第一部分 酷刑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作为公共景观的酷刑的消失:肉体不再作为惩罚对象 我们已经看到了一次公开处决和一份作息时间表。它们惩罚的不是同一种罪行或同一种犯人。但是它们各自代表了一种惩罚方式。其间相隔不到一个世纪。但这是一个时代。7 当时出现了一种新的有关法律和犯罪的理论,一种新的关于惩罚权利的道德和政治论证;旧的法律被废弃,旧的惯例逐渐消亡。7 在众多变化中,我将考虑的是这样一...

    2021-08-30 13:26:02   3人喜欢

  • 麦子

    纪律的对人的空间分配技术: 1、封闭空间 e.g.:寄宿学校、军队、严格意义上的大工厂(18世纪后期) 目的:维持秩序、便于管理、生产效率提高 2、纪律能够组织一个可解析的空间 特点: 1)灵活、细致的利用空间 2)每个人有一个位置,每个位置有一个人 3)消除不可控因素 目的:旨在了解、驾驭和使用的程序 3、个体化分割原则 通过建筑学方式在军队医院及工厂运用 4、在规训中,各种因素是可互换的 纪律是一种等级排列的艺术,一...

    2013-12-24 00:30:04   3人喜欢

  • 袖手人约翰 (忘于江湖)

    这种权力是施加在被惩罚者身上的,更广义地说,这种权力的对象是被监视、训练和矫正的人,疯人,家庭和学校中的儿童,被隔离的人以及被机器所束缚、工余时间也受监视的人。

    2020-04-04 10:58:26   2人喜欢

  • 霹雳脑王 (There is a sky illuminating us)

    惩罚的变化: 直接到间接 肉体到灵魂 公开到隐蔽 现代规训的几个特点: 并非人性彰显,而是技术的改变 权力决定知识,知识指导规训 无处不在的控制与被控制,随处可能发生的冲突,规训权力的普遍化 正常与不正常的区分从法庭扩散、弥漫到更大领域

    2020-03-27 19:16:55   2人喜欢

  • Cormac

    答案很简单,在运作(古典时期)公开处刑这一司法实践时(“一种仪式”)需要民众的配合,以此发挥儆戒和恐怖的作用,但随着民众在仪式中的日益“不配合”,比如打乱“仪式过程”、拖延行刑,甚至暴乱,仪式目的很难达成,再加上“人道主义者”的反对,这种惩罚被取代只是时间问题了,但这不代表不会有新的权力策略。

    2020-02-21 17:51:15   2人喜欢

  • Mephistopheles (alles Fleisch ist Gras)

    2014-09-02 21:56:25   1人喜欢

  • Eco (Audio-Visioner)

    P7 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 P11(惩罚与身体的关系) 惩罚越来越有节制,人们不再(或基本上不再)直接触碰身体,而是触碰身体意外的东西。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监禁、禁闭、强制劳动、苦役、限制活动区域、放逐等等再现代刑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而这些都是“体罚”。与罚款不同,它们直接影响人身。然而,惩罚与人的身体的关系毕竟与公开处决时代的酷刑中的情况不一样了。现在,人的身体是一个工具或媒介...

    2013-07-04 19:40:57   2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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