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规划教材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征程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已成为执法部门的基本要求;公安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公安执法人才的重要任务。因此,在公安高等院校开好《法理学》,对于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进而在执法工作中实现公正执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执法实用人才培养的需要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创新的要求,我们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组织有较丰富的法学教学经验的中青年教师,结合本院大专层次的实际,在原使用的教材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重新修编。这本新修编的《法理学》,作为必修课,供公安院校的大专公安专业、法学专业的教学之用。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对公安高等院校课程设置的要求和规定,《法理学》是大专层次公安专业、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修编本教程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其一,为适应新时期警务工作的需要,公安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要掌握大量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尤其在有限教学时数下系统地学习《法理学》,教要求等学安排难度颇大。为了使学习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我们溶缩了法理学的内容,意图在短教学周期内,提高教学效果。其二,原使用的教材与公安执法实践缺乏密切联系,我们力争在现有《法理学》教材的基础上,创新教材。我们将法理学中具有共性的理论、制度、原则、要求等与公安实践融合为一体,予以归纳、整合。对具有个性的重要原则、制度、要求等则分别予以简明、清晰的阐述。通过这种体例安排,以便于学生在学习《法理学》时以一种高屋建瓴的姿态来整体把握法学理论及公安工作规律,做到融会贯通、事半功倍。
力求将《法理学》的基本原理与公安工作紧密联系,这是我们在修编过程中的一种开拓性的尝试。因此,我们如临深履薄,诚惶诚恐。为尽可能地修编好本教程,主编、副主编会同撰稿人反复研究、多次探讨,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数易其稿,确定了修编大纲,随后各撰稿人按分工进行写作:蔡士良: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蔡士良、陈工:第四章;张建良、蔡士良、李婕妤:第五章;李良义:第六章;马忠泉:第七章;黄豹:第八章。
修正稿写成后,由主编进行统稿并作了大量的文字和技术处理工作。
在本教程的修编及出版过程中,得到了湖北警官学院院长聂福茂教授、副院长萧伯符的悉心指导,法律系领导的关注支持,受到了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及其教务科、群众出版社的大力帮助,谨此一并致谢!
局于时间和撰稿人的水平,加上联系公安工作修编本教程实为初次尝试,因此,本教程错漏恐难避免,恳请各位专家和读者不吝赐教!
0 有用 ku-boat 2016-09-18 11:01:17
警官学院的自编规划教材,可惜的是,只有几本,没有形成系统的、全面的法学体系,有点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