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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对欧洲民主,乃至全球民主的实现有着无尽的执着, 尽管现实不容不乐观 ,却仍然坚持奔走呼号、撰文、演讲,一个伟大的知识分子。如果对哈贝马斯理论有更深入了解的话,就更能察觉到这一点:思想的伟大来源于对现实的不妥协、不偏激、不逃避 ~
作为人权基础的”人的尊严“概念很似Dworkin,后面主要是对欧盟/世界宪政主义的合法性的研究。
只有七个人标注“已读”……不过相对于哈贝马斯其他著作,味道确实差些。
第一篇提出的问题是为何人的尊严概念在法律中出现要远远后于人权概念,哈贝马斯认为人权中就隐含着人的尊严概念,对人权系谱进行了简要梳理同时指出人权源自斗争的事实,体现其建立民主宪政世界共同体的理论目的。第二篇提出宪法演变过程的两个创新蛮有意思尤其第二点分享制宪权,在共同体起点处公民既属于各自国家的公民也是欧洲公民,直至将欧盟模式推至世界公民共同体,也即民主宪政的世界化。
既非欧洲联盟,亦非欧洲合众国。一种与美国竞争的世界治理模式。力荐!
关于人的尊严与人权的关系、分享制宪权的根本和世界体系改革的部分写得很好。
每一条简单的法律规定背后,都有无数的叨叨与推演……
第二章
双重身份:公民同时既是欧盟公民,又是一国人民;高度重视民主,看作民主共同体,难点:跨国民主;古代国际法转向世界社会宪法,国际共同体转向世界主义共同体
主体是两篇论文外加附录。第一篇讲人的尊严和人权的关系,在作者看来人权的尊严属性不是后来赋予的,而是始终隐含其中,且作为法律权利和道德的中介。第二篇谈欧洲的一体化问题,哈贝马斯希望欧盟的公民能同时保持着“民族国家”和“欧盟成员”的双重公民认同,走出不同于“国家联邦”和“联邦国家”的第三种道路。且这个过程不能仅靠经济政策推动,需要更广泛的民主化。 Btw,哈贝马斯着实拥有广大的胸襟,但有些许理想化了。
个人水平太次,根本没读懂
这也是哈贝马斯的一本小文集,主要探讨人民主权的普遍化实践及随之而来的民主赤字问题。哈氏认为,人民主权并不止于国家疆界,而是超越国家疆界,并且,国家主权或可让渡,但人民主权不可减损。作为人民主权普遍化的实践,欧盟面临着民主赤字问题,致使合法性不足。为解决欧盟危机,必须重塑欧盟合法性,由作为欧盟公民的国家代表(政府)和作为具体国家成员的个人(公民)分享欧盟制宪权。在前者侵占乃至剥夺后者权利的现实政治下,必须加强欧洲人民对欧洲事务的政治参与,即推动欧洲人民通过公共领域对欧洲事务进行辩论、协商和决断。这方可解决欧盟的合法性危机,进而解决欧盟的诸多现实危机。
> 关于欧洲宪法的思考
2 有用 RainyLane 2015-08-15 23:25:46
哈贝马斯对欧洲民主,乃至全球民主的实现有着无尽的执着, 尽管现实不容不乐观 ,却仍然坚持奔走呼号、撰文、演讲,一个伟大的知识分子。如果对哈贝马斯理论有更深入了解的话,就更能察觉到这一点:思想的伟大来源于对现实的不妥协、不偏激、不逃避 ~
0 有用 Blade King 2014-08-19 20:59:42
作为人权基础的”人的尊严“概念很似Dworkin,后面主要是对欧盟/世界宪政主义的合法性的研究。
0 有用 老葱烧豆腐 2015-04-22 16:55:01
只有七个人标注“已读”……不过相对于哈贝马斯其他著作,味道确实差些。
0 有用 佐为 2019-12-03 09:55:29
第一篇提出的问题是为何人的尊严概念在法律中出现要远远后于人权概念,哈贝马斯认为人权中就隐含着人的尊严概念,对人权系谱进行了简要梳理同时指出人权源自斗争的事实,体现其建立民主宪政世界共同体的理论目的。第二篇提出宪法演变过程的两个创新蛮有意思尤其第二点分享制宪权,在共同体起点处公民既属于各自国家的公民也是欧洲公民,直至将欧盟模式推至世界公民共同体,也即民主宪政的世界化。
0 有用 了了 2013-03-20 09:59:58
既非欧洲联盟,亦非欧洲合众国。一种与美国竞争的世界治理模式。力荐!
0 有用 书药 2019-09-15 12:20:40
关于人的尊严与人权的关系、分享制宪权的根本和世界体系改革的部分写得很好。
0 有用 急支糖浆盖浇饭 2017-09-23 16:02:34
每一条简单的法律规定背后,都有无数的叨叨与推演……
0 有用 黄腾 2020-01-07 20:21:55
第二章
0 有用 爱与智慧读书会 2016-07-01 13:09:23
双重身份:公民同时既是欧盟公民,又是一国人民;高度重视民主,看作民主共同体,难点:跨国民主;古代国际法转向世界社会宪法,国际共同体转向世界主义共同体
0 有用 钮祜禄鼠 2021-06-15 21:25:50
主体是两篇论文外加附录。第一篇讲人的尊严和人权的关系,在作者看来人权的尊严属性不是后来赋予的,而是始终隐含其中,且作为法律权利和道德的中介。第二篇谈欧洲的一体化问题,哈贝马斯希望欧盟的公民能同时保持着“民族国家”和“欧盟成员”的双重公民认同,走出不同于“国家联邦”和“联邦国家”的第三种道路。且这个过程不能仅靠经济政策推动,需要更广泛的民主化。 Btw,哈贝马斯着实拥有广大的胸襟,但有些许理想化了。
0 有用 .. 2021-09-10 15:07:29
个人水平太次,根本没读懂
0 有用 行思者 2019-02-15 11:37:13
这也是哈贝马斯的一本小文集,主要探讨人民主权的普遍化实践及随之而来的民主赤字问题。哈氏认为,人民主权并不止于国家疆界,而是超越国家疆界,并且,国家主权或可让渡,但人民主权不可减损。作为人民主权普遍化的实践,欧盟面临着民主赤字问题,致使合法性不足。为解决欧盟危机,必须重塑欧盟合法性,由作为欧盟公民的国家代表(政府)和作为具体国家成员的个人(公民)分享欧盟制宪权。在前者侵占乃至剥夺后者权利的现实政治下,必须加强欧洲人民对欧洲事务的政治参与,即推动欧洲人民通过公共领域对欧洲事务进行辩论、协商和决断。这方可解决欧盟的合法性危机,进而解决欧盟的诸多现实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