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新画像──“圣经”的批判》序
陈鼓应
香港版序
一个人的宗教信仰与小时候的生活习惯,文化传统有很大的关系。
谈到我自己对宗教的态度,首先使我想到的是祖先崇拜。它在中国有很长远的历史,最早可以推溯至殷周时代。在我看来,在各种宗教信仰中,祖先崇拜是最富有人性和历史意识的。我是在闽西的一个小村庄长大的。每逢佳节村人们总是聚集在陈家祠堂,在家祠里焚香礼拜,在下堂两旁敲锣打鼓、吹笙箫哨吶,孩子们更是欢天喜地,时而嬉戏追打,时而静听大人讲述我们历代祖先来到这个村落耕耘开拓的故事。过新年时,家里总要左右悬挂两幅祖先的画像。清明时节,大约有二十多天,小孩都跟随大人去山丘扫墓,祭拜祖先。这种对祖先的怀缅之情,很自然地刻在幼小的心灵里。
十四岁那年,有一次我随大人在城里游走,他们把我带进一所教堂。有一个人在讲坛上说个不停(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牧师在布道) ,忽然我看见在场所有的人都下跪,领我来的大人也随众跪拜,在这一剎那,有个念头闪过我的脑际:除了祖宗、父母,我决不向任何人下跪。整个教堂内,只有我一人站立不动,大人们纷纷向我投来惊奇的目光,我仍兀自站着。这个少年时的经验至今难忘。
小时候还喜欢登山巡庙。中国的庙大多依山傍水,在庙前俯视山川原野,顿觉心旷神怡。庙里的释伽牟尼──长长的耳垂、祥和的脸,灵静的神态,总给我带来一种亲和感。我虽然是个无神论者,但到现在我还很喜欢佛头像和喜爱搜集佛头艺术品(这与宗教信仰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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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游历欧洲,目睹各处教堂建筑的雄伟,深感宗教动力之巨大。一方面我很佩服大理石建筑结构的气势,阻森然耸立的教堂给我一种冷漠、不贴切之感。见到耶稣的形象也总觉不如见释伽牟尼像那样释然。我常想,如给玛莉亚穿上旗袍,该是什么模样。我真的不能理解中国的信徒怎么会去摸拜一个高鼻子、蓝眼睛的异族偶像。当然,我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事实上,耶和华就是一个种族的神,而且是一个极端排他的种族之神。
我所接受的教育是以人文思想为主体的。作为一名知识分子,我深受先秦诸子的影响。中国思想史从殷周以来,天神的威权就不断下坠。道家「自性」的观念,强调各物的自生、自成、自长、自化,孔子「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法家的排斥宗教迷信,墨家虽讲鬼神,仅是借鬼神来吓唬王公大人。
自从小时候读《史记》司马迁《伯夷、叔齐列传》中的一段话:「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贵累世不绝。」一直到我读《乔布记》中寡妇、孤儿?任人欺凌,我便产生一个疑问:如果有上帝,如果上帝是全能的,这个世界怎会有这许多不平?在我的有生之年里,五十年代台湾发生「悲情城市」的惨剧,近年来,世界各地的「悲情城市」事件屡屡发生,如果上帝真如教徒所说的是全知全能的,怎会任凭这类事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一个道德上的疑问,一直得不到宗教界人士的令人信服的解答。在理智土,我常问神学界的朋友关于上帝证明的问题,他们总是回答你先要信,信了才有。可是我的逻辑思考刚好相反。如果一个东西它的存在性都有问题,还怎么去信它,而且把它当做比自己还重要的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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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文化在向世界各国传播过程中,对当地的科技进步、教育发展、慈善兴办等所作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许多忠实的信仰者以极大的爱心去救济困苦的人,这种精神尤令人感佩。
基督教文化向中国传播已有很长的历史。我想从思想史的层面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供大家思考与探讨:
第一,在中国近代史上,传教士曾将科技知识引介进来,利玛窦就是一个范例。但历史进程并没向我们所愿的方向发展。不幸的是,炮舰政策跟着基督教文化而来。这一历史伤痕在普通人的心里是很难抹去的。
第二,自春秋时代始,人文思潮的涌现,成为先秦诸子的共同特色。尤其是作为中国文化支柱的儒道两家,它的人文精神对中国知识分子其有深远的影响。因此,中国知识分子就很难接受基督教形态的神本主义思想。在中国哲学史、文学史、美学史、艺术史上,占主导地位的是道家。佛学之能进入中国,道家有接引之功。道佛两家在哲学思想上有许多汇通之处,如华严宗的「圆融无碍」的境界,禅宗的「直指人心」的教义,都跟道家的哲学思维极其相通。而基督教在形上学的理论思维与道佛相比,就显得十分的贫乏。中国近现代思想家,从章太炎到熊十力均推崇道佛,而对基督教的理论可以说是不屑一顾。基督教理论不仅不能与中国思想人物在知识层面上发生交接,而且也不能落实到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灵层面上。
第三,在中国伦理学和政治学史上,居于主导地位的是儒家。中国伦理特别重视对祖先的崇敬和人际关系的和睦相处。而耶稣说,我来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媳妇反抗婆婆。还说兄弟要陷害兄弟而置之于死地。这与中国的伦理常纲恰是格格不入的。
第四,今天基督教之成为西方文明最重要的精神支柱,西方文明给世界带来巨大进步的同时,极端的自我中心与扩张主义,以及人与人之间高度的疏离感、冷漠感,也使一些西方国家成了「多病的巨人」。而这种西方文明仍在源源不断地向世界各国输送,实在值得我们反省。
近来重读卡尔.波普尔(Kail R Popper) 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他书中曾说:「发扬柏拉图的天才所做的贡献,并不是我的任务。我宁可尽全力来清除柏拉图哲学中有害的内容。我要分析和批判的是柏拉图政治哲学的极权主义倾向。」──这也是我当年写本书的主旨所在。
一九七零年一月,我在台湾《大学杂志》发表《我对<圣经>的观点》,接着陆续发表《耶稣新画像》等文章。由于台湾社会大方向的茫然,导致个体的普遍失落,以致整个社会生活弥漫着迷信的气氛,因此我的文章在教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种不同观点争论激烈,其后由环球出版社辑成《<圣经>的批判与辩护》一书。此书的写作是在特定的时代与背景之下,表明的是我个人对《圣经》的看法。《耶稣新画像》这次在香港发行,我仍坚持自己一向的观点:愿在信仰自由、信与不信的自由的前提下,与各界进行讨论。
《十字路口的十字架》是《耶稣新画像》的最后一篇文章。它描写「人之子」面临死亡的怖惧感。据《新约》记载,耶稣面临死亡时伤恸而祷告,以致于紧张到冒出「血汗」、这是人之常情,这与教徒「哈利路亚」歌颂耶稣欣然就死的构绘截然不同。而教徒们的虚构幻想在《新约》中是没有根据的。这篇文章由于某钟原因当时没有收入《耶稣新画像》书中,翻寻旧稿找出这篇文章,现在附入,以飨读者。
原版序
这本书评论的范围只限于《圣经》中重要的部分,并没有涉及到基督教教义的发展以及教会的组织。
我写这些文字的目的之一,借用Erich Fromm在《心理分析与宗教》中的话:在于使《圣经》的信仰由极权宗教走向人文宗教的路子。所谓「极权宗教」(Authoritarian Religion)是承认外在有一种不可见的力量主宰着世界,人类在这种力量的控制中,必须对它顺从,敬畏与崇拜。在这种宗教信仰中,顺从是最高的德性,不信是最大的罪过;神被视为全知全能,人却是卑微而无意义的。相反的,「人文宗教」(Humanistic Religion) 则以人和他的力量为中心。人必须发展理性能力去了解自己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宇宙中的地位。在这种宗教信仰中,人的目的是要发挥他最高的力量,而不是强调人的无能与无助。人的美德就是实现人的理想,而不是盲目的顺从。《旧约》一开始就表现了极权宗教的精神,上帝被描写为一个专横的统治着,他可以随意创造人,也可以任意毁灭人,他要人绝对服从,他只关心自己的优越地位,惟恐人和他平等。《圣经》这本书,为了彰显神的大能,而特意描写他的大力,人在大力面前被压缩得渺小微不足道,而大力所至,则形成专断与排他的空气,这空气可说弥漫着整部《旧约》。在人类史上,处处可以看见这种思想空气阻碍着知识的进步,窒息着心灵的发展。
作为一个东方人的我,由于长时期浸润在人文精神的文化环境中,使我坚信人的困境,必须由人类自身去解决。人是可以透过自己的力量去奋发、去创建,而无须空构一个幻影去求祷、去摸拜。任何一个超自然的信仰都意谓着自信与自力的丧失,这种信仰也势必损伤人类的尊严与责任心。基督教为了制造信仰之饵,发明「罪」的教义,「人人有罪」的说法,否定了人类的尊严。这种教义,为普遍的中国知识分子所鄙弃。
我之批评《圣经》,除了上面所说的两个理由──即耶和华中心信仰所表现的专断、排他性,以及打击人类自信、尊严,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居于伦理与道德的动机。举个显著的例子,上帝为了试探人对他的绝对信仰,便叫亚伯拉罕把他心爱的独生子艾萨克杀了祭神,亚伯拉罕因听从上帝的旨意而受嘉许。耶稣呼吁着:「我来是叫儿子反抗父亲,女儿反抗母亲,媳妇反抗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又喊着:「兄弟要陷害兄弟,而置之死地;父亲要陷害儿子,而置之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并说:「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天上的父。」从《旧约》到《新约》,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蓄意破除人伦的关系;为了加强对于一个空幻影子──神──的信仰,不惜残酷地摧毁伦常之爱。居于伦理的动机,我必须加以批评。基督教常说「神爱世人」,其实《圣经》上所谓的「爱」,只不过是神的恩宠而已。神的爱,不是无条件的,其先决条件为世人爱神,神才爱世人;即是世人成为他的忠实奴仆,百依百顺的羔羊,才能蒙获赏赐。可知神的爱是很苛的(乃是「薄」爱,并非博爱,若是博爱,那你不必去信奉他,他也应该会施爱与你) ,整部《旧约》,找不到一个不听从上帝还能得到他垂爱的例子。反之,不信神或不顺神意的人,必遭击杀;《旧约》记载,被耶和华击杀的人,多达百万之众。这种狂暴的作风,是我强烈反对的理由之一。
基督教传播到东方,《圣经》成为印刷量最高的一本书,我们对于其中思想的影响,不能不加以讨论。目前,由于传教士水平普遍的低劣,已经给许多信徒灌输了好些奇奇怪怪的观念,我略举几个亲闻的例子:比如有一个学生因功课不好向我诉苦,他说在考试前他妈妈不让他好好看书,叫他上教堂。她妈妈认为:知识会使人骄傲,而骄傲便是罪。另一个学生告诉我,她在家简直无法安心读书,母亲经常找人来家里团聚,齐声叫喊;那一群人口中念念有词,忽而低吟,忽而高呼。我又听一位朋友说,他的父亲不高兴他作任何娱乐,因为神不喜欢,父亲的束缚,使他痛苦。还有一回我遇到这样的事,有个教徒到我一个同事家里,向他太太传教,一进门就看到客厅里挂着一幅佛像,那个狂信者就要他太太立刻取下来,说这是魔鬼。结果弄得宾主不欢而散。这些偏侠信仰的事例,都可以从《圣经》中找到根据。然而教界中也有不少开明而富爱心的人士从事助人的活动,《圣经》中也有阐述仁慈友爱的一面(虽然这不是耶和华的基本精神) ,若能发扬这一面,使基督教成为一个人文的宗教,正是我所期望的。当然,我更希望教徒们能多做有益于人的事,少说令人乏味的话,因为基督教的那套教义,脑筋清醒的人听来,实在不敢领教。
如果说《圣经》好比一个园圃,那么其中有不少的花朵,也有数不清的毒草。而拔除毒草,正是我本书所做的工作。
这本书是六年前着手写的,其后在台北《出版月刊》和《大学杂志》发表出来,我要特别感谢这两个杂志的主编金耀基兄和何步正兄。在本书发表的过程中,读到许多批评我的文章,它们在字数上已经超过了本书,我始终没有写过一篇回答的文字,因为我深深地感到没有在一个焦点上进行讨论,各说各的,实在很难互相交通。
一九七零年于台湾大学哲学系
《耶稣新画像──“圣经”的批判》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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