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了算?》的原文摘录
提出一个惊人见解:学习可能是一种对先天能力的排序过程,这些能力我们本来就具备,只是在特定时刻为应对特别的挑战而挑选出最适合的一种或几种。换句话说,这些能力是由遗传决定的神经网络,专门用于进行特定类型的学习。
如果先天不具备某种能力,就无从选择,故此也就不存在。 (查看原文 )
人并不模仿和自己正在竞争的人的面孔,也不模仿自己不认同的政治家的面孔。最近的研究表明,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的关系,跟模仿行为存在关联,不是所有的情绪反应都会得到相同的模仿。高兴总是会受到模仿;负面表情则不然,它取决于被模仿者是什么人。
高兴是一种低成本的情绪,总能受到模仿。因为高兴不需要观察者付出代价;消极的情绪表达,则只有群体内成员才会模仿,因为模仿悲伤(提供帮助)或愤怒(要么是传达威胁信号,要么则是表达亲密)的代价可能非常大。事实上,男性只有在存在双重亲缘关系---亲近的圈内成员---的时候才说悲伤的事情。 (查看原文 )
“普通法的基礎信念是:以不同方式處理不同場合中類似的事實是不公平的,所以「判例」或是過去的決定,對於未來的決定具有約束力。因此,普通法是由過去的法官與陪審團的判斷所形成,而不是由法條形成的。回頭看看普通法的歷史,它的根源以及很多傳統都是在缺乏科學知識的時代所建立的。”
摘录来自: 葛詹尼加(Michael S. Gazzaniga). “我們真的有自由意志嗎?:意識、抉擇與背後的大腦科學。” Apple Books. (查看原文 )
“隨著神經科學對腦部處理過程的了解愈來愈接近物質主義,它開始挑戰一些人對於犯罪行為,以及我們對犯罪該採取什麼方法的觀念。決定論質疑「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個長久以來的信念到底有何意義,有些學者提出極端的看法,宣稱人永遠不需要為自己的任何行為負責。這些看法挑戰了我們在社交團體中共同生活的基本規則。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如果不需要,人的行為似乎會變得非常糟糕”
摘录来自: 葛詹尼加(Michael S. Gazzaniga). “我們真的有自由意志嗎?:意識、抉擇與背後的大腦科學。” Apple Books. (查看原文 )
好消息是,现在听妈妈的话也不算迟(至少对老鼠来说是这样)。练习新任务同样能够促成成年后树突棘的形成。坏消息是,始终都需要练习。看起来,运动学习是突触重组的结果,稳定的神经连接是持久运动记忆的基础。 (查看原文 )
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教授的拉尔夫·霍洛韦:认知能力的演进变化是大脑重组的结果,并不仅仅是体积变化的结果。 (查看原文 )
和其他动物一样,人类能力的核心构成也是从具体的适应演进来的,人类拥有大量以这种方式演进来的高度精练的能力。这些能力结合起来,引出了解决一般性问题的额外能力,最终形成了人类独有的各领域通用能力。于是,人类的能力获得爆炸性发展,人类的条件全面就绪。现代神经解剖学家很快就会指出,当你顺着灵长类动物的树枝爬上人类这一级,你就不再是一项项地增加额外技能(这是过去的假设),而是你的大脑得到了彻底重组。 (查看原文 )
高度专业化的识别模块并不需要事前经验或相关社会背景就能发挥作用。这些机制是天生的,内置的;有一些机制是我们和其他动物所共有的;有些动物具备我们人类没有的机制;有些机制则是人类所独有的。 (查看原文 )
“意识”的棘手之处在于,它有一种神秘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认为它和记忆、本能有些不同,尽管记忆和本能也是相当模糊的东西。 (查看原文 )
一旦你练习过了一段乐谱,你的手指会真正地飞起来,但要是你犯了错误,并有意识地试图纠正失误,那就糟糕了。你会磕磕碰碰,甚至很难记住下一段的音符。这时候,你从头开始,让指头自己重新跳跃起来,冲过容易出错的地方,效果反而更好。这就是为什么优秀的教师总是告诉学生,演奏出错时不要停,继续弹,让演奏自己动起来。 (查看原文 )
这种事后的解释过程,对自由意志和决定论,对我们的个人责任和道德界限等宏大问题,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查看原文 )
在思考这些宏大问题时,我们必须始终记住:所有这些模块都是进化路上选择出来的精神系统。拥有它们的个体所做的选择,事关人类的生存和繁殖。而这些人成了我们的祖先。 (查看原文 )
在传统哲学中,自由意志是这样一种信念:人类行为是个人选择的表达,不由物理因素、命运或神祗来决定。发号施令的,是你。你的自我,有中央指挥中心。你掌控全局,不受因果关系支配,自由地做事情。你有自由免受外人的控制,免遭胁迫、勉强、欺骗,你的行动只受内心的约束。然而,按我们在上一章所了解到的知识,现代观点认为,大脑促成了思维,你,就是你庞大的并行分布式大脑,没有中央指挥中心。机器里没有幽灵,没有一个能称为是“你”的秘密物体。你引以为傲的“你”,是你的阐释模块编造出来的故事。这个故事竭尽所能地整合了你的大部分行为,而对其余的行为加以否认,要不就是寻找理由。 (查看原文 )
我们已经看到,我们的功能是自动化的:我们不停地感觉、呼吸、制造血细胞、消化,却想都不用去想它们。我们还可以在某些方面自动开展行为:我们缔结联盟,和孩子们分享食物,逃避痛苦。我们人类还能够自动地相信某些东西:我们认为,乱伦是错的,鲜花不可怕。我们左脑解释器的叙述能力是一种自动化过程,它带来了统一或目的感的事后幻觉。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只是开启了巡航自动驾驶仪,搭上了顺风车?我们的整个生命,以及我们所做、所想的一切,都是确定的?哦,天哪。如我所说,我们现在知道了大脑怎样运作,故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构建自由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讨论的到底是什么? (查看原文 )
自然选择是向下因果关系的一个例子,它对被动的选择者有一种反馈机制。不管是什么生存下来,环境对其而言都是向下的成因,而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生存下来的物种都在影响着环境。生存下来的物种本身就是反作用力,因为它通过繁殖,让下一代继续接受环境的选择。 (查看原文 )
我们通过在自己的大脑和身体上进行模拟,来理解他人的状态。 (查看原文 )
核磁共振成像扫描显示,对情绪上的痛苦感知,观察者和承受者的大脑相关部位都会激活,但对身体痛感而言,只有承受者的相关部位会激活。如果你看到另一个人出现疼痛,你会感觉焦虑,但却感觉不到疼痛本身。 (查看原文 )
或许,我们可以考虑重构社会的框架。这可归结为一点:我们就是律法,因为律法是我们制定的。我们的立场受先天内置的道德思想和不同的文化观念所平衡。在考察大脑如何促成思想的议题时,我们必须要做出判断:我们是否必须对人的本性、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互动形成一套不同的信念?不可避免地,接下来我们还应该考虑,改变我们的现行法律结构,是好还是坏? (查看原文 )
考虑到我们的法律结构和道德规则怎样影响、塑造我们的社会环境,它们会选择什么样的行为,什么样的人才能生存、繁殖,以及这些人对将来的社会环境有着怎样的影响,上述观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神经生理层面上,我们生来就具有公平感和其他一些道德直觉。这些直觉有助于我们在行为层面上进行道德判断,甚而,在更高的层面上,我们的道德判断有助于我们构建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法规。在社会层面上,这些道德规则和法律提供了反馈,对行为加以限制。社会对个人行为层面的压力,影响了人的生存和繁殖,故此,也就影响到哪些潜在的大脑过程会得到选择。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压力开始塑造我们自身。因此,很容易看出,我们极有必要理解这些道德体系。 (查看原文 )
神经科学在三个领域对法律有所影响:责任、证据,以及受害者和罪犯在审判期间是否获得公正对待的问题。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