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加 ] 大卫·戴岑豪斯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品方: 三辉图书
副标题: 魏玛时代的施米特、凯尔森与海勒
原作名: Legality and Legitimacy:Carl Schmitt,Hans Kelson,and Hermann Heller in Weimar
译者: 刘毅
出版年: 2013-8-1
页数: 369
定价: 49.00
装帧: 平装
ISBN: 9787100100847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出品方: 三辉图书
副标题: 魏玛时代的施米特、凯尔森与海勒
原作名: Legality and Legitimacy:Carl Schmitt,Hans Kelson,and Hermann Heller in Weimar
译者: 刘毅
出版年: 2013-8-1
页数: 369
定价: 49.00
装帧: 平装
ISBN: 97871001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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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用 鸿渐 2025-03-15 21:43:56 北京
补标一下。 跟毕业论文有关,所以看了几遍。评价不断下降,现在已经目之为一本平庸的书了。 只是单纯把这三人拉到一起,提供了一个表面的参照系,但是一点也不高明。合法性与正当性和支配与合作,两组概念的关系为何,韦伯一代学者在转折中的地位是什么? 作者就任凭自己的论述把这个点划过去了,后面引入罗尔斯和哈贝马斯在思路上可取,但写出的东西没有摆脱列人头的感觉,观感实在不好。 挺僵硬的,没灵性,完全是靠话题经典... 补标一下。 跟毕业论文有关,所以看了几遍。评价不断下降,现在已经目之为一本平庸的书了。 只是单纯把这三人拉到一起,提供了一个表面的参照系,但是一点也不高明。合法性与正当性和支配与合作,两组概念的关系为何,韦伯一代学者在转折中的地位是什么? 作者就任凭自己的论述把这个点划过去了,后面引入罗尔斯和哈贝马斯在思路上可取,但写出的东西没有摆脱列人头的感觉,观感实在不好。 挺僵硬的,没灵性,完全是靠话题经典,有些前置了解或先入之见的读者可以自行脑补很多东西。 (展开)
1 有用 G.D. 2014-11-09 20:45:35
以魏玛宪法48条为展开,论述施米特、凯尔森与海勒之法理观。观点密集而不累赘,文本功夫扎实。最后一章将之前论述与当代法理学之争论衔接,颇有启发,对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论述评述较为中规中矩。读罢全书,方能领会戴岑豪斯之深意,在当代应当如何超越“自由主义视域(施特劳斯语)”去寻求正当化论证?还是我们根本不需要正当性论证,只需要一种内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同一划归?亦或是仍然在寻求一种对正当性论证的正当性论证... 以魏玛宪法48条为展开,论述施米特、凯尔森与海勒之法理观。观点密集而不累赘,文本功夫扎实。最后一章将之前论述与当代法理学之争论衔接,颇有启发,对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论述评述较为中规中矩。读罢全书,方能领会戴岑豪斯之深意,在当代应当如何超越“自由主义视域(施特劳斯语)”去寻求正当化论证?还是我们根本不需要正当性论证,只需要一种内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同一划归?亦或是仍然在寻求一种对正当性论证的正当性论证? (展开)
1 有用 方兴艾 2023-04-13 17:00:05 重庆
关施米特与凯尔森论战的部分读起来非常过瘾。可惜知识储备不够,后续关于黑勒的内容勉强算是囫囵吞枣。总而言之,这本书值得一刷再刷。
12 有用 行动视讯头 2015-05-01 10:22:30
有个问题,戴岑豪斯对罗尔斯理论的认知大体上还停留在政治自由主义的时代,而对其“公共理性”转向及其理论潜力把握得还不大到位。这大概是因为本书是1997年出版的,可能正好错过了罗尔斯那篇很重要的、同样发表于1997年的“The Idea of Public Reason Revisited"(书后参考文献里没有),算个时代局限吧。考虑到罗尔斯(式)理论的后续改进和发展潜力,海勒的进路是否还能优于一种更... 有个问题,戴岑豪斯对罗尔斯理论的认知大体上还停留在政治自由主义的时代,而对其“公共理性”转向及其理论潜力把握得还不大到位。这大概是因为本书是1997年出版的,可能正好错过了罗尔斯那篇很重要的、同样发表于1997年的“The Idea of Public Reason Revisited"(书后参考文献里没有),算个时代局限吧。考虑到罗尔斯(式)理论的后续改进和发展潜力,海勒的进路是否还能优于一种更加精致化的罗尔斯式理论,可能还面临进一步的争论,毕竟比较新一点的自由主义理论不大可能会很naive地认为有一份”冻结的权利清单”(戴岑豪斯语)等着公民去确认就好了,民主商谈以及“相互性”等条件还是需要列入考量的。 (展开)
2 有用 kw 2024-01-23 02:32:17 湖南
【9.0】本书细密地梳理了施米特、凯尔森和黑勒的政治理论,顺带描绘了波诡云谲的魏玛宪政,通过理论勾勒历史与现实,信息量极大。三人存在一种近乎“正-反-合”的关系(当然不完全符合)。就施米特而言,在魏玛宪政的危机中,他开启了炮轰形式法治国的先声,这源于他的直接反思,一种政治自由主义的思想基底抽空了国家面对导致政治动荡的实质因素的抗力;凯尔森则诉诸一种绝望的形式主义立场,他将合法性立为任何法律体系的核... 【9.0】本书细密地梳理了施米特、凯尔森和黑勒的政治理论,顺带描绘了波诡云谲的魏玛宪政,通过理论勾勒历史与现实,信息量极大。三人存在一种近乎“正-反-合”的关系(当然不完全符合)。就施米特而言,在魏玛宪政的危机中,他开启了炮轰形式法治国的先声,这源于他的直接反思,一种政治自由主义的思想基底抽空了国家面对导致政治动荡的实质因素的抗力;凯尔森则诉诸一种绝望的形式主义立场,他将合法性立为任何法律体系的核心,但这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是一种天方夜谭;而黑勒则看到了二人思想的困境,他选择了一条接近于“综合”的路径,强调要从合法性中生成正当性(否定了“虚假正当性论”和“单一合法性论”),同时这种发现过程得为一种实质性的作为社群成员存在的公民参与(即便哈贝马斯式的交往理论其实也难逃一种“先验性基础的预设”)。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