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法的精神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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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汝默 2021-05-29 16:24:23

    马若斐讲儒家、法家的内容当然比不过中国学者,但是讲中国法区别于西方法(尤其是罗马法)的特质,以及相比于其他成熟法律体系的技术特点,足以展现出一位分析法学派的西方法律史学者独到的视角。其中特别有价值之处,就在于他写出了一位外国法律史学者读中国法感觉惊讶的地方,不止于此,他还看出了中西法律表面差异之下的殊途同归之处,这颇给人启发。“保守性”和“象征性”的概括,也比“法律儒家化”这样的概念更具有说明潜力。但翻译语病不少,一些史料也未核对原文。另外文章附录的作者具体研究反倒暴露出作者对中国的传统思想和法律运作细节认识上的一些问题,颇有“画蛇添足”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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