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之法(修订版)》的原文摘录

  • 北宋前期中枢政权机构设施的鲜明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事权的分立,以及国家决策群体的扩充 ;一是以职任分工为基础,国家政务重点的集中。 此时中枢部门的分立,主要由其处理的政务范围不同所決定,而不取决于或出令、或审覆、或执行的程序环节分工;在管辖权限之内,决策、执行一体化。以“事任”为中心、依事系任的设官分职方式,在“丛脞芜杂、无系统”的表象背后,突出了国家政务的核心内容,保证了各个门类之内事权的相对集中,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行政勘验程序的内化,多途审核渠道的出现,监察部门影响力的强劲崛起,也正与这种状况相应。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5 20:01:48
    —— 引自章节:第三章“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宋太祖、太宗的创法立制与“祖
  • 坐论之礼的存废,既关涉到君主对于宰相的尊崇与否,更反映出行政体系运作过程中君相互动方式的调整。 坐论之礼的取消,关键在于“不得从容”,而这正是专制皇权发展、中枢运作方式变化的结果。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5 20:01:48
    —— 引自章节:第三章“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宋太祖、太宗的创法立制与“祖
  • 作为道德理想的化身,宋代浮设虚置的三公、“启沃圣心”的经筵官,是坐而论道的代表:而宰执辅弼,则是皇帝推行政令的组织首脑。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5 20:01:48
    —— 引自章节:第三章“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宋太祖、太宗的创法立制与“祖
  • 除去保“名节”之外,“循规矩、慎名器、持廉节”,是两位创业君主在当时对于宰辅的基本要求;而重要决策则是帝王之事。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5 20:01:48
    —— 引自章节:第三章“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宋太祖、太宗的创法立制与“祖
  • 恪守先朝成规,已经成为真宗以降北宋诸帝共同的声明。当然,这类规范一律的语言,并不仅只是表面文章,而是影响着当时国家政治局面的发展基调。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7 20:42:38
    —— 引自章节:第五章“祖宗之法”的正式提出——仁宗朝前期
  • 《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所谓“皇祖有训”的说法,被认为是“古人法祖”“大禹道存”的反映。对于历史经验的注意,对于“故事”的浓重关心,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突出现象。与此相应对于本朝故事的整理修撰,也有着久远的传统。在宋代,为存续祖宗之道,对于本朝史的叙述闻释更成为朝廷内外重要的实践活动。《宝训》、《圣政》的繁盛,正是宋人重视阐发本朝历史的突出表现。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7 20:42:38
    —— 引自章节:第五章“祖宗之法”的正式提出——仁宗朝前期
  • 《宝训》《圣政》是经由润饰而寓意于说教的文字,其中所记录的,是宋朝自太祖以来历代君主的“嘉言美政”,是供继嗣帝王汲取借鉴的本朝经验;就其性质而言,可以说是宋代君主因应治国需求而编纂的一种帝王学教材。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7 20:42:38
    —— 引自章节:第五章“祖宗之法”的正式提出——仁宗朝前期
  • 赵宋对于建设内部政治秩序的重视,对于防微杜渐的追求,无疑是其异于汉唐之处。而“祖宗好学,世为家法”、“本朝以家学为家法,故子孙之守家法自家学始”一类说法,即使我们看到一代王朝的“家学”“祖训”在塑造新帝王的过程中可能起到的作用,也清楚地提示我们注意到宋王朝制度与政策强烈的历史依赖性。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7 20:42:38
    —— 引自章节:第五章“祖宗之法”的正式提出——仁宗朝前期
  • “祖宗故事”总是服从于现实政治的抉择。这些号称“动遵故事”的北宋重臣,其实都是有条件地遵行故事。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7 20:42:38
    —— 引自章节:第五章“祖宗之法”的正式提出——仁宗朝前期
  • (与士大夫)“共治”的重心从被命执行发展到参政议政,参政议政者的身份从帝王眼中的智囊谋士变化为朝廷命臣。这一过程背后的牵动力量,一是赵宋统治者所倚重的文官队伍,成分逐渐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其价值追求、其崇奉的理念,也较前此有了明显的不同,在“尊王”的同时,他们以天下自任;二是在“长治久安”的沉重压力下,伴随着各项制度的渐定型,帝王士大夫群体“共治天下”的方式亦有所改变。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7 20:42:38
    —— 引自章节:第五章“祖宗之法”的正式提出——仁宗朝前期
  • 北宋王朝自开创向守成转型的时期,皇帝和参预决策的士大夫们都感受到沉重的压力。在这种情形下,遵循“祖宗法度”,提供着一条被共同接受的出路,希望以此防范过失,对国家政治运作行使有效的制约。经过真宗后期至仁宗初年的酝酿,出现了效行“祖宗之法”的正式提法。 “祖宗之法”(“祖宗法”、“祖宗家法"”)一经在朝廷正式提出,其双刃剑的性质即迅速显露出来。一方面参预塑就“祖宗之法”的士大夫们在政坛上稳固了自己的位置,寻得了利便的精神武器;另方面本是精英共同杰作的“祖宗之法”,却又转而束缚了相当一批精英人物的头脑。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7 20:42:38
    —— 引自章节:第五章“祖宗之法”的正式提出——仁宗朝前期
  • “君子、小人不参用”的声浪,北宋中期以后日益高涨。这种以政治立场取代理性判断,以立场划限定界、基至解释一切的思维态势,使不同的派别乃至个人一概搅入政治漩涡之中,终至使“立场”等同于、沦落为“好恶”二字,从而再无真正的独立立场可言。 (查看原文)
    琵琶鱼 4回复 2021-09-18 09:23:52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在政治氛围紧张非常的情况下,即使是正常认识差异、学术文化问题亦可能被人为政治化、道德化。对于“一道德、同风俗”的片面追求,不合理地将道德标准过度拔高、涵盖一切,结果恰会导致道德实践的虚伪,真所谓“尊之适所以卑之”。在当时,士大夫个人的道德失落经常受到鄙夷;而政治斗争中集体性的道德失落,却住往隐蔽在道德标准绝对化的高扬旗帜之下。 (查看原文)
    琵琶鱼 4回复 2021-09-18 09:23:52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祖宗之法”的出发点着眼于防范弊端,主要目标在于保证政治格局与社会秩序的稳定;它以“召和气”为念,希望庶政平和而警惕变更的代价。基于这一立意,它要求充分贯彻维系、制约的原则,允许一定限度内的调整与“革弊”,但戒惕抵斥强烈的冲击。 范仲淹、欧阳修等人的相互扶持、和衷共济,他们敢为天下先的任事精神,他们对于政策法规的锐意更革,无不冲击着长期以来固守现状的循默政风,进而触动了帝王意识深处对于高级官僚中形成集团势力、对于朝野间掀起政治波澜的警惕。 仁宗朝,朝政以宽松开明著称,却又暴露出国家行政施为滞缓的问题。这是北宋开国以来政策基调发展造就的结果。庆历新政的出现与天折,正与此有关。由于其滞缓,当时土大夫“皆患法之不变”;由于其开明而“德泽深厚”,使这段时期成为后世士大夫心目中的“盛世”一一甚至是“圣世。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8 08:00:13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注重“关防”,是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精神。王安石并非完全站在祖宗法度的对立方面,但他也从不将祖宗法度理想化。他所追求的,不是以恪守成法、因仍自然来维持统治的稳定,而希望通过“择利害”、“是非”,通过“询考贤オ、进求法度”的“大有为”措施,来达到强化中央力量、治弊防乱的且的。他倡行变法的指导思想,即要根据“所遭之变”及“所遇之势”进行改易更革,以期解决“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的严重问题。 以有为的、发展的观点看待祖宗之法,在这一层面上,较之于司马光、文彦博等人“祖宗之法不可变”、“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举之弊尔”、“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的主张,应该说,王安石的见识高出一畴。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8 08:00:13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熙宁变法的双方都以祖宗故事作为防身的盾牌。 祖宗之法并非确切条文的集合,而是内容纷纭的组合;其主旨无疑是保守祖宗基业,而“保守”的途径则主要是通过防范弊端。核心目标清楚而具体做法模糊的这样一套“祖宗法”,自然为时人留有足够的诠释空间;而祖宗的“故事”也很容易被不同政治人物引作强化个人立场的工具。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8 08:00:13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作为君主,神宗自有其希望能够“独裁”的一面。王安石主持政事多年,有“得君”之称,但他在致吕惠卿的私人信函中“勿令上知”一语,却犯下了人臣之大忌。变法以来,神宗虽曾明确表示不宜在朝中“异论相搅”,但他在最高人事安排方面却多兼用对于新法持有异议之人,明显地留有“异论”余地,这并非出于照顾旧臣的温情,而正是要防备被一派臣僚所蒙蔽包围。从这一角度来看,帝王与执政臣僚的着意之处大不相同。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8 08:00:13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王安石变法像宋代历史网络上的一个纽结,以致其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为“后王安石时代”。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8 08:00:13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熙宁时期,尽管有对于“祖宗之法”的强烈冲击,但基本上是针对政策设施及具体法度,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赵宋家法的性质。而徽宗以后的北宋晚期政治则大不相同:祖宗法度被君相臣僚们玩弄于股掌之上,已经很大程度上背离了“防弊兴治”的基本原则。熙宁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旧有的平衡,而新的平衡关系由于元祐更化的翻覆、由于绍圣至崇观的波折动荡,而未能充分、有效地发展建立起来。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8 08:00:13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
  • 哲宗初年,是制度与政策趋向调整的关键时期。洛下时期的司马光,作为士论领袖,强烈反感于王安石的专愎,力主减少政府于预;而在他当权之后,废除新法如救焚拯溺,排斥众议,以政府力量竭力推动而惟恐不及。相比于王安石的“拗相公”之称,他也不免“司马牛”之讥。这使我们注意到“权位”的作用。人们有时会将某些政治家的主张“定格”于他们某一时期的看法上,认为那就是他们代表性的、一贯的立场。但在有些情况下,历史人物所处位置、职任高下的变化,往往会影响其具体态度与意见倾向,甚至致其原有观点的“变形”。而身在权位者之权力意志越是遇到“异议”,遇到抵拒,越容易强化;某种程度的反作用正构成对于权力强度的刺激。这里存在的“时间差”、“地位差”,值得予以注意。 (查看原文)
    琵琶鱼 2021-09-18 08:00:13
    —— 引自章节:第六章概览:“祖宗之法”对于两宋政治的影响——北宋中期到南宋